新港工业园成立于2008年8月,是合经区与肥西县本着“区划不变、优势互补、合作开发、利益共享”原则,突破自身发展瓶颈,统筹城乡,合作开发的新型园区。
园区成立以来,坚持高规格布局、高起点规划,结合县区基础设施、主导产业实际情况,广泛吸收借鉴外埠成功经验,科学制定“块状开发、滚动发展”这一总体思路,最大限度的突出资源禀赋,彰显新港特色。经过五年多的发展,园区路网框架基本形成,功能配套日臻完善,征地拆迁快速推进,项目建设不断突破,一座现代化工业园区初展英姿。
鉴于拆迁群众已陆续回迁安置在临湖社区和滨河小区,生产生活方式发生根本转变,原行政村管理模式已难以适应形势需要,经上级部门批准,2013年8月8日,正式撤销新港工业园田埠、巢湖村民委员会,设立田埠、巢湖社区居民委员会。
为更好地整合资源,加快派河以南地区发展,2013年11月20日,经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与肥西县人民政府友好协商,自2013年12月1日起,将原已划归新港工业园合作区管辖的乐平、韩圩、沿河三个行政村整建制划回肥西县人民政府管辖。划拨后的园区实际管辖面积10.4平方公里,下辖青龙、庭湖、田埠、巢湖4个社居委(社区筹备组),总体规划为“一带三区”,即滨河生态旅游景观带、国家级合肥出口加工区、安徽现代制造业示范区、合肥特色港口物流区。
园区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共青团、妇联、工会;文秘、会务、行政后勤;经贸、招商、统计等工作。
(二)负责编制、申报、实施城市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编制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园林绿化的规划、建设、水务、房地产业、旅游、测绘、城市房屋拆迁等管理工作;负责征地工作;协调环保、土地、规划、交通等部门。
(三)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民政、民族宗教、统战、人武、社会保障、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就业培训、食品安全、司法行政、来信来访、投诉受理和查办;优化投资环境,维护社会稳定;农业管理等工作。
(四)负责园区年度财务预决算的编制、执行和管理,组织收入,安排支出;实施财务监督、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投融资管理等工作;联系协调税务等部门。
(五)负责拆迁安置;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