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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规划]乌镇  沪乌杭  湖乌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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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17-02-07
http://www.thupdi.com/topic/view?id=729











[ 此帖被轨道部在2017-02-07 22:33重新编辑 ]
中北海-主动承担部分中南海职能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17-02-08
这个规划很大胆!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17-02-13
按这规划,乌镇建成区面积要超过桐乡城区了。
1.全国分为东北-华北-华东-华中-华南-西南-西北7大行政区(虚)和西藏-新疆2个自治行政区、香港-澳门-台湾3个特别行政区。2.撤省设郡和州(自治地区),全国共120个左右,由原地级单位合成,辖县和市。3.主城区人口100万以上为可设虚级县级区的甲等市,50万以上和超过20万的重要城市(郡治、原地级中心、边贸、港口、工矿等)为乙等市,甲乙等市均为副郡级,20万以上和超过10万的重要城市为丙等市(县级)。4.市下设街区,县下设丁等市(副县级)、乡、镇,均不设政府。5.支持市县同城,乙丙等市和附郭县合署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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