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政府批复青岛西海岸新区发展总体规划
2017年5月9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青岛西海岸新区发展
总体规划的批复
鲁政字〔2017〕72号
省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以省政府名义批复青岛西海岸新区发展总体规划的请示》(鲁发改区域〔2017〕41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青岛西海岸新区发展总体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请你委负责印发。
二、青岛西海岸新区建设要紧紧围绕“四区一基地”五大定位,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世界眼光、国际标准,发挥本土优势,按照生产美、产业强,生态美、环境优,生活美、家园好“三生三美”的发展愿景,走陆海统筹、依海富区、以海强区、人海和谐的发展路子,建成蓝色高端的产业体系、要素聚集的开放门户、军民融合的蓝色港城和宜居幸福的人文新区,打造成为名副其实、特色彰显的国家级新区,为促进东部沿海地区经济率先转型发展,探索全国海洋经济科学发展新路径和建设海洋强国发挥积极作用。
三、青岛市人民政府要认真履行《规划》实施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规划》提出的总体要求、空间布局和各项重点任务,积极推进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的实施,确保实现各项发展目标任务。
四、省直有关部门要结合职能分工,细化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支持和指导,加大简政放权力度,精简审批手续,创新体制机制,为青岛西海岸新区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青岛西海岸新区是全国区域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全国区域发展布局特别是新区建设中具有重要地位,对于全面实施海洋战略、创新军民融合机制、深化海洋管理体制改革、推进深远海开发与陆海统筹发展和建设海洋强国具有重要意义。各有关方面要密切配合、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共同推动青岛西海岸新区持续健康发展,努力开创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新局面。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17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