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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湖北荆州 民用机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改基础〔2017〕1889号 湖北省发展改革委: 报来《关于恳请批复新建荆州民用机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鄂发改交通〔2017〕371号)及有关材料均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贯彻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完善你省综合交通运输体系,适应航空运输需求,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和旅游业发展,同意新建湖北荆州民用机场。 二、本期工程按满足年旅客吞吐量70万人次、货邮吞吐量2450吨的目标设计,飞行区等级指标4C。主要建设内容:建设1条长2600米、宽45米的跑道,主降方向设置I类精密进近系统;建设7000平方米的航站楼和5个机位的站坪;配套建设空管、供油、供电、消防救援等设施。 三、项目总投资11.96亿元,其中:我委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2.26亿元,民航局安排民航发展基金4.4亿元,其余资金由你省和荆州市人民政府安排财政资金各承担50%。 四、荆州机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作为项目法人,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与管理。 五、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均采用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六、在后续阶段,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做好机场周边的土地利用规划与控制,保护好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 (二)机场建设应体现节能环保要求,优化用能工艺,选用高效节能设备。 (三)切实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化解措施,制定有效的应急处置预案,保障机场顺利实施。 (四)落实进场道路等配套工程的建设方案和投资主体,确保与机场工程同步建成。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7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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