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政府印发《河北省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根据《全国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确定的河北省海域主体功能定位,充分考虑海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强度和发展潜力,将全省海域划分为优化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
优化开发区域包括山海关区、海港区和曹妃甸区海域,海域面积1553.44平方公里,占全省管辖海域面积的21.49%,海岸线长101.82公里,占全省海岸线总长的21.00%。该区域海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弱,海洋开发强度较高,产业布局和结构亟需优化。
限制开发区域包括滦南县、丰南区、黄骅市、北戴河区、抚宁区、昌黎县、乐亭县和海兴县海域,海域面积5413.14平方公里,占全省管辖海域面积的74.89%,海岸线长342.55公里,占全省海岸线总长的70.65%。该区域海洋资源环境条件较好,是黄渤海大型洄游经济鱼虾类和各种地方性经济鱼虾蟹类产卵、繁育、生长的良好场所,环渤海重要的海水养殖区和滨海景观带。
禁止开发区域包括2处海洋自然保护区、1处国家湿地公园。海域(海岛)面积261.18平方公里,占全省管辖海域面积的3.61%,海岸线长40.48公里,占全省海岸线总长的8.35%。
随着功能区的确定,到2020年,河北省将形成秦皇岛港、唐山港和黄骅港现代综合性港口集群,山海关、乐亭、曹妃甸、丰南和渤海新区临港产业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