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 2145阅读
  • 0回复

[黑龙江]绥化市海伦市联发乡撤乡设镇(2017)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18-04-13
黑民区〔2017101
签发人:蔡炳华
黑龙江省民政厅关于对绥化市
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
绥化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海伦市联发乡撤乡设镇的请示》(绥政呈﹝2016106号)收悉。经2017814日省政府第三十八次专题会议研究同意,现批复如下:
同意撤销绥化海伦市联发乡,设立联发镇,以联发乡政区域为联发镇的行政区域,原隶属关系、政府所在地不变,镇政府驻联发村。
在撤乡设镇过程中,要严格把握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有利于社会稳定和群众拥护的原则,妥善解决好农民征地拆迁、风俗习惯、群众利益和干部待遇问题,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新设联发镇所涉及的各类机构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设置,所需人员经费由你市自行解决。在城镇建设上要突出特色,进一步做好城镇规划,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城镇管理。要依托资源、交通、土地调整等有利条件,搞好产业和产品结构调整,逐步建立起具有特色的产业格局,推动经济快速发展。要健全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体系,完善社区功能,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


黑龙江省民政厅
2017913
http://www.hljqhdm.com.cn/inflistview.asp?id=563
中国行政区划简册&年鉴1971~正在输入…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