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8月,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由原县级曲靖市负责管理,开发区初期规划面积18平方公里。
1997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曲靖撤地设市,开发区管理权上收到曲靖市(地级)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为市政府派出机构。
2000年4月,中共曲靖市委以市发〔2000〕12号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开发区范围,即“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以寥廓南北路为界,以西属省政府确定的18平方公里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三宝温泉片区由麒麟区开发”。同年6月,曲靖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完成后,市委、市政府决定加大贵昆铁路以西片区(简称西片区)开发力度,确定寥廓南、北路以西为开发区开发范围,面积32平方公里。
2004年6月,市委、市政府决定将麒麟区西山乡成建制划归开发区管理,实行“政区合一”的管理体制。开发区管理范围106.24平方公里。同年11月,西山乡改为西城街道。
2008年,开发区实行“省级市属区管”体制,主要负责西城工业基地(含麒麟区麻黄工业基地)、南海子工业基地、麒麟区越州工业基地规划范围内的开发、建设、项目服务。开发区内设机构调整为9个,派驻机构4个。
2010年6月,国务院正式批准曲靖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2012年9月6日,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国家级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升级转型实施方案》(曲发〔2012〕28号),明确了“六统一”的市级授权、机制创新、托管移交、财税分配、干部配备等一系列重大问题。
2012年10月,中编办正式批准开发区管委会为省人民政府派出机构,规格为副厅级。
2013年1月23日,开发区与麒麟区政府、马龙县政府正式签订移交托管协议,托管麒麟区西城、翠峰2个街道和马龙区大海哨社区,管理面积157平方公里。
2013年1月24日,云南省编委印发了曲靖开发区机构编制方案。方案明确,开发区管委会经省人民政府授权由曲靖市人民政府全权管理。
2014年7月28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被认定为云南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