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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金昌市金川区金川路街道龙云里社区划归滨河路街道;新华路街道金声里小区(人民文化广场)划归金川路街道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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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20-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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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jinchuan.gov.cn/xxgkml/qzf/zfwj/zfwjqzf/jqzf/202002/t20200205_135025.html
金区政发〔2019〕87号

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川区调整街道社区管辖范围及撤销和设立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单位:
  《金川区调整街道社区管辖范围及撤销和设立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方案》已经区政府第9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14日  

  金川区调整街道社区管辖范围及撤销和设立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城市社会管理职能,建立健全市、区、街道、社区四级联动体系,切实增强社区服务功能,有效促进城市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甘办发〔2012〕19号)和《中共金昌市委 金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市委发〔2018〕34号)等相关要求,按照“明确职能、理顺关系,整合资源、合理配置”的原则,结合我区街道社区改革实际,需对部分街道社区管辖范围进行调整,并撤销1个社区居民委员会,新设立8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具体如下:
  一、合理调整部分街道办事处管辖范围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街道、社区改革相关精神,按照国务院《行政区划管理条例》第十条“依照法律、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的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的撤销、更名、驻地迁移、管辖范围的确定和变更,由批准设立该派出机关的人民政府审批”规定,坚持“就近方便管理”的原则,将原金川路街道龙云里社区居民委员会调整至滨河路街道办事处管辖,将原新华路街道金声里小区(人民文化广场)调整至金川路街道办事处管辖。调整后的滨河路街道办事处、金川路街道办事处管辖范围如下:
  滨河路街道:东至上海路接北京路、南至兰州路、西至铜川路接矿山公园西、北至西坡村生产区接壤处转永昌路转新华大道。
  金川路街道:东南至金川路、西南至北京路、西至上海路、北至新华大道。
  新华路街道:东至长春路转南昌路转天津路转延安路转长春路、南至新华大道、西至永昌西路、北至北二环路。
  二、按需撤销和设立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
  根据《甘肃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甘办发〔2012〕19号)《中共金昌市委 金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市委发〔2018〕34号)中“原则上按照一个城市社区管辖3000户左右的规模,新建住宅小区达到组建社区居民委员会规模、居民入住率达到50%以上的,应及时成立社区居民委员会,实现对社区居民的全员管理和无缝管理”等有关要求,坚持科学设立和合理调整的原则,建议撤销新华路街道昌华里社区居民委员会,将现有的18个社区居民委员会调整为26个社区居民委员会新设立8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分别是:滨河路街道龙广里社区居民委员会、金川路街道金都里社区居民委员会、金川路街道金谷里社区居民委员会、金川路街道金建里社区居民委员会、桂林路街道昌福里社区居民委员会、新华路街道昌都里社区居民委员会、新华路街道昌安里社区居民委员会、新华路街道昌达里社区居民委员会。新增设的社区居民委员会全面承接小区各项社会事务服务,有效满足居民公共服务需求。新增设的社区居民委员会经依法选举产生后开始运行。
  三、进一步明确街道社区管辖范围
  根据城市规划和发展状况,按照“统一规划、基本保持、科学调整”的原则,对新设和涉及调整社区居民委员会由街道管辖的范围进行明确,各街道、社区管辖范围明确如下:
  (一)滨河路街道办事处
  管辖龙泉里、龙集里、龙岗里、龙云里和龙广里等5个社区居民委员会。辖区范围为东至上海路接北京路、南至兰州路、西至铜川路接矿山公园西、北至西坡村生产区接壤处转永昌路转新华大道。
  1. 龙泉里社区居民委员会:辖区范围为东至北京路、南至兰州路、西至铜川路、北至金川西路。
  2. 龙集里社区居民委员会:辖区范围为东至永昌西路、南至公园西路转龙津巷转金川西路、西至矿山公园、北至西坡村生产区接壤处。
  3. 龙岗里社区居民委员会:辖区范围为东至北京路、南至金川西路、西至龙津巷、北至公园西路。
  4. 龙云里社区居民委员会:辖区范围为东至上海路接北京路、南至公园西路、西至永昌西路转庆阳路转南京路、北至新华大道。
  5. 龙广里社区居民委员会:辖区范围为东至南京路、南至庆阳路、西至永昌西路、北至新华大道。
  (二)北京路街道办事处
  管辖龙门里和金冶里2个社区居民委员会。辖区范围为东至河雅路、西南至铜川路、西北至兰州路转北京路转金川路、北至新华大道。
  6. 龙门里社区居民委员会:辖区范围为东至北京路、南至河雅路、西至铜川路、北至兰州路。
  7. 金冶里社区居民委员会:辖区范围为东至河雅路、南至北京路、西至金川路、北至新华大道。
  (三)金川路街道办事处
  管辖金水里、金都里、金阳里、金谷里、金芝里和金建里等6个社区居民委员会。辖区范围为东南至金川路、西南至北京路、西至上海路、北至新华大道。
  8. 金水里社区居民委员会:辖区范围为东北至建设路、东南至金川路、西南至金都巷、西北至公园路。
  9. 金都里社区居民委员会:辖区范围为东北至金都巷、东南至金川路、西南至北京路、西北至公园路。
  10. 金阳里社区居民委员会:辖区范围为东至长春路、南至公园路转公园东北围墙转庆阳路、西至上海路、北至新华大道。
  11. 金谷里社区居民委员会:辖区范围为东至公园东北围墙、南至公园路、西至北京路转上海路、北至庆阳路。
  12. 金芝里社区居民委员会:辖区范围为东南至金川路、西南至杭州路、西至长春路、北至新华大道。
  13. 金建里社区居民委员会:辖区范围为东北至杭州路、东南至金川路、西南至建设路、西北至公园路。
  (四)桂林路街道办事处
  管辖宝林里、宝星里、昌文里和昌福里等4个社区居民委员会。辖区范围为东至河雅路、南至延安路、西至天津路转南昌路转长春路、北至北二环路。
  14. 宝林里社区居民委员会:辖区范围为东至河雅路、南至延安路、西至广州路转尾矿坝转嘉峪关路、北至北二环路。
  15. 宝星里社区居民委员会:辖区范围为东至广州路转尾矿坝转嘉峪关路、南至延安路、西至长春路、北至北二环路。
  16. 昌文里社区居民委员会:辖区范围为东至长春路、南至延安路、西至天津路、北至泰安路。
  17. 昌福里社区居民委员会:辖区范围为东至长春路、南至泰安路、西至天津路、北至南昌路。
  (五)广州路街道办事处
  管辖宝晶里、宝运里和天源里等3个社区居民委员会。辖区范围为东至东环路、南至南环路转河雅路转新华大道、西至长春路、北至延安路转河雅路转北环东路。
  18. 宝晶里社区居民委员会:辖区范围为东至广州路、南至新华大道、西至长春路、北至延安路。
  19. 宝运里社区居民委员会:辖区范围为东至河雅路、南至新华大道、西至广州路、北至延安路。
  20. 天源里社区居民委员会:辖区范围为东至东环路、南至南环路、西至河雅路、北至北环东路。
  (六)新华路街道办事处
  管辖昌荣里、昌都里、昌泰里、昌安里、昌丰里和昌达里等6个社区居民委员会。辖区范围为东至长春路转南昌路转天津路转延安路转长春路、南至新华大道、西至永昌西路、北至北二环路。
  21. 昌荣里社区居民委员会:辖区范围为东至长春路、南至新华大道、西至上海路、北至延安路。
  22. 昌都里社区居民委员会:辖区范围为东至上海路、南至新华大道、西至永昌西路、北至延安西路。
  23. 昌泰里社区居民委员会:辖区范围为东至天津路、南至延安西路、西至永昌西路、北至泰安路。
  24. 昌安里社区居民委员会:辖区范围为东至天津路、南至泰安路、西至永昌西路、北至南昌路。
  25. 昌丰里社区居民委员会:辖区范围为东至上海路转昆明路转天津路、南至南昌路、西至永昌西路、北至北二环路。
  26. 昌达里社区居民委员会:辖区范围为东至长春路、南至南昌路、西至上海路转昆明路转天津路、北至北二环路。
  四、工作要求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有关要求,居民委员会根据需要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区民政局负责指导做好新设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等相关工作,并协调财政、住建、机关事务、房管等有关部门单位积极落实办公场所;区委组织部负责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建设;区人社局负责街道、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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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師、天策上將、大相國、領尚書事、中書監、侍中、大將軍、大司馬、假节钺都督中外諸軍事、天下兵馬大元帥、領左右神策十軍左右十二衛大將軍、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太清宮太微宮使、首輔學士、監修國史、軍機大臣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20-03-09
金昌市金川区金川路街道龙云里社区划归滨河路街道;新华路街道金声里小区(人民文化广场)划归金川路街道
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川区调整街道社区管辖范围及撤销和设立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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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单位:
  《金川区调整街道社区管辖范围及撤销和设立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方案》已经区政府第9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政府
                             20191114日  
  金川区调整街道社区管辖范围及撤销和
  立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城市社会管理职能,建立健全市、区、街道、社区四级联动体系,切实增强社区服务功能,有效促进城市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甘办发〔201219号)和《中共金昌市委 金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市委发〔201834号)等相关要求,按照明确职能、理顺关系,整合资源、合理配置的原则,结合我区街道社区改革实际,需对部分街道社区管辖范围进行调整,并撤销1个社区居民委员会,新设立8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具体如下:
  一、合理调整部分街道办事处管辖范围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街道、社区改革相关精神,按照国务院《行政区划管理条例》第十条依照法律、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的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的撤销、更名、驻地迁移、管辖范围的确定和变更,由批准设立该派出机关的人民政府审批规定,坚持就近方便管理的原则,将原金川路街道龙云里社区居民委员会调整至滨河路街道办事处管辖,将原新华路街道金声里小区(人民文化广场)调整至金川路街道办事处管辖。调整后的滨河路街道办事处、金川路街道办事处管辖范围如下:
  滨河路街道:东至上海路接北京路南至兰州路西至铜川路接矿山公园西北至西坡村生产区接壤处转永昌路转新华大道。
  金川路街道:东南至金川路西南至北京路西至上海路北至新华大道。
  新华路街道:东至长春路转南昌路转天津路转延安路转长春路、南至新华大道、西至永昌西路、北至二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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