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beijing.gov.cn/zhengce/gfxwj/202001/t20200123_1620903.html北京市
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北京
经济技术开发区和亦庄新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京政发〔2019〕22号
17.加强统一领导。强化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管委会对亦庄新城
规划建设
管理的主体责任,全面管理核心区60平方公里经济和社会事务,承担165平方公里区域经济发展、
城市建设管理职能以及与优化营商环境有关的公共服务职能。亦庄新城范围内市场监管工作由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承担。进一步赋予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管理权限,除确需由市级
行政机关统一协调管理的事项外,原则上依法授权或委托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实施,实施范围覆盖至亦庄新城。支持本市出台的改革开放政策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和亦庄新城先行先试。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依据市政府授权行使的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履行相应职责。推动修订《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
18.深化机构改革。坚持小政府、专业化改革方向,构建优化协同高效机构职能体系,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机构。坚持“总量控制、内部
调整”,赋予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机构和职数自主调控权。
大兴区荣华、博兴街道办事处及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新成立的街道办事处委托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支持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选人用人机制,探索市场化方式,试行全员聘任,完善绩效激励制度,允许实行兼职兼薪、年薪制、协议工资制等分配方式。建立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管委会参与对165平方公里区域涉及的镇党委、政府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与绩效激励的工作机制。
北京市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