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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凉山州会理县村级建制调整改革方案(草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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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20-04-18

关于《会理县村级建制调整改革方案(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关于《会理县村级建制调整改革方案(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关于《会理县村级建制调整改革方案(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关于《会理县村级建制调整改革方案(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关于村级建制调整改革会议精神,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整合农村人才资源,优化基层治理体系。依据有关规定,在深入调研、多方论证的基础上,形成了《会理县村级建制调整改革方案(草案)》,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欢迎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建议。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关于村级建制调整改革会议精神,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整合农村人才资源,优化基层治理体系。依据有关规定,在深入调研、多方论证的基础上,形成了《会理县村级建制调整改革方案(草案)》,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欢迎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建议。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关于村级建制调整改革会议精神,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整合农村人才资源,优化基层治理体系。依据有关规定,在深入调研、多方论证的基础上,形成了《会理县村级建制调整改革方案(草案)》,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欢迎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建议。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关于村级建制调整改革会议精神,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整合农村人才资源,优化基层治理体系。依据有关规定,在深入调研、多方论证的基础上,形成了《会理县村级建制调整改革方案(草案)》,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欢迎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建议。

  征求意见时间:2020年4月10日至2020年5月9日止。  征求意见时间:2020年4月10日至2020年5月9日止。  征求意见时间:2020年4月10日至2020年5月9日止。  征求意见时间:2020年4月10日至2020年5月9日止。

  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1.会理县村级建制调整改革方案(草案)  附件:1.会理县村级建制调整改革方案(草案)  附件:1.会理县村级建制调整改革方案(草案)  附件:1.会理县村级建制调整改革方案(草案)

  2.会理县村级建制调整改革方案(草案)公开征求意见通讯录  2.会理县村级建制调整改革方案(草案)公开征求意见通讯录  2.会理县村级建制调整改革方案(草案)公开征求意见通讯录  2.会理县村级建制调整改革方案(草案)公开征求意见通讯录

  会理县人民政府  会理县人民政府  会理县人民政府  会理县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0日  2020年4月10日  2020年4月10日  2020年4月10日

  附件1  附件1  附件1  附件1

会理县村级建制调整改革方案(草案)会理县村级建制调整改革方案(草案)会理县村级建制调整改革方案(草案)会理县村级建制调整改革方案(草案)

  一、设置情况  一、设置情况  一、设置情况  一、设置情况

  会理县现有行政村303个,社区8个,此次村级建制调整改革拟减少行政村157个,减幅51.82%,调整后辖146个村,19个社区。  会理县现有行政村303个,社区8个,此次村级建制调整改革拟减少行政村157个,减幅51.82%,调整后辖146个村,19个社区。  会理县现有行政村303个,社区8个,此次村级建制调整改革拟减少行政村157个,减幅51.82%,调整后辖146个村,19个社区。  会理县现有行政村303个,社区8个,此次村级建制调整改革拟减少行政村157个,减幅51.82%,调整后辖146个村,19个社区。

  二、具体调整方案  二、具体调整方案  二、具体调整方案  二、具体调整方案

  (一)古城街道(调整设置为6个社区)  (一)古城街道(调整设置为6个社区)  (一)古城街道(调整设置为6个社区)  (一)古城街道(调整设置为6个社区)

  1.将东关社区和西关社区合并为北关社区,居委会驻东明巷71号。  1.将东关社区和西关社区合并为北关社区,居委会驻东明巷71号。  1.将东关社区和西关社区合并为北关社区,居委会驻东明巷71号。  1.将东关社区和西关社区合并为北关社区,居委会驻东明巷71号。

  2.将民主巷社区和公园路社区合并为公园路社区,居委会驻西关53号。  2.将民主巷社区和公园路社区合并为公园路社区,居委会驻西关53号。  2.将民主巷社区和公园路社区合并为公园路社区,居委会驻西关53号。  2.将民主巷社区和公园路社区合并为公园路社区,居委会驻西关53号。

  3.将广场路社区与西街社区合并为广场路社区,居委会驻南街206号。  3.将广场路社区与西街社区合并为广场路社区,居委会驻南街206号。  3.将广场路社区与西街社区合并为广场路社区,居委会驻南街206号。  3.将广场路社区与西街社区合并为广场路社区,居委会驻南街206号。

  4.将老街村和毛溪村合并后改建为老街社区,居委会驻原老街村一组(原老街村委会驻地)。  4.将老街村和毛溪村合并后改建为老街社区,居委会驻原老街村一组(原老街村委会驻地)。  4.将老街村和毛溪村合并后改建为老街社区,居委会驻原老街村一组(原老街村委会驻地)。  4.将老街村和毛溪村合并后改建为老街社区,居委会驻原老街村一组(原老街村委会驻地)。

  5.将东升村改建为东升社区,居委会驻原东升村村委会。  5.将东升村改建为东升社区,居委会驻原东升村村委会。  5.将东升村改建为东升社区,居委会驻原东升村村委会。  5.将东升村改建为东升社区,居委会驻原东升村村委会。

  6.将南郊村改建为南郊社区,居委会驻原南郊村村委会。  6.将南郊村改建为南郊社区,居委会驻原南郊村村委会。  6.将南郊村改建为南郊社区,居委会驻原南郊村村委会。  6.将南郊村改建为南郊社区,居委会驻原南郊村村委会。

  (二)城南街道(调整设置为6个村,3个社区)  (二)城南街道(调整设置为6个村,3个社区)  (二)城南街道(调整设置为6个村,3个社区)  (二)城南街道(调整设置为6个村,3个社区)

  1.调整设置村6个。  1.调整设置村6个。  1.调整设置村6个。  1.调整设置村6个。

  (1)将潭溪河村和积水村合并为积水村,村委会驻原积水村4组。  (1)将潭溪河村和积水村合并为积水村,村委会驻原积水村4组。  (1)将潭溪河村和积水村合并为积水村,村委会驻原积水村4组。  (1)将潭溪河村和积水村合并为积水村,村委会驻原积水村4组。

  (2)将黄虎村、望城村和大捲村合并为大捲村,村委会驻原大捲村7组。  (2)将黄虎村、望城村和大捲村合并为大捲村,村委会驻原大捲村7组。  (2)将黄虎村、望城村和大捲村合并为大捲村,村委会驻原大捲村7组。  (2)将黄虎村、望城村和大捲村合并为大捲村,村委会驻原大捲村7组。

  (3)将星星村和五官村合并为五官村,村委会驻原五官村4组。  (3)将星星村和五官村合并为五官村,村委会驻原五官村4组。  (3)将星星村和五官村合并为五官村,村委会驻原五官村4组。  (3)将星星村和五官村合并为五官村,村委会驻原五官村4组。

  (4)将热水村和石庄村合并为石庄村,村委会驻原石庄村4组。  (4)将热水村和石庄村合并为石庄村,村委会驻原石庄村4组。  (4)将热水村和石庄村合并为石庄村,村委会驻原石庄村4组。  (4)将热水村和石庄村合并为石庄村,村委会驻原石庄村4组。

  (5)将南山村和南阁村合并为南阁村,村委会驻原南阁村3组。  (5)将南山村和南阁村合并为南阁村,村委会驻原南阁村3组。  (5)将南山村和南阁村合并为南阁村,村委会驻原南阁村3组。  (5)将南山村和南阁村合并为南阁村,村委会驻原南阁村3组。

  (6)将凉桥村和海溪村合并为海溪村,村委会驻原凉桥村4组。  (6)将凉桥村和海溪村合并为海溪村,村委会驻原凉桥村4组。  (6)将凉桥村和海溪村合并为海溪村,村委会驻原凉桥村4组。  (6)将凉桥村和海溪村合并为海溪村,村委会驻原凉桥村4组。

  2.调整设置社区3个。  2.调整设置社区3个。  2.调整设置社区3个。  2.调整设置社区3个。

  (1)将左樟村、爱国村和东坝村合并后改建为东坝社区,居委会驻原东坝村3组。  (1)将左樟村、爱国村和东坝村合并后改建为东坝社区,居委会驻原东坝村3组。  (1)将左樟村、爱国村和东坝村合并后改建为东坝社区,居委会驻原东坝村3组。  (1)将左樟村、爱国村和东坝村合并后改建为东坝社区,居委会驻原东坝村3组。

  (2)将九榜村和果元村合并后改建为果元社区,居委会驻原九榜村5组。  (2)将九榜村和果元村合并后改建为果元社区,居委会驻原九榜村5组。  (2)将九榜村和果元村合并后改建为果元社区,居委会驻原九榜村5组。  (2)将九榜村和果元村合并后改建为果元社区,居委会驻原九榜村5组。

  (3)将羊木村和金梅村合并后改建为金梅社区,居委会驻原金梅村2组。  (3)将羊木村和金梅村合并后改建为金梅社区,居委会驻原金梅村2组。  (3)将羊木村和金梅村合并后改建为金梅社区,居委会驻原金梅村2组。  (3)将羊木村和金梅村合并后改建为金梅社区,居委会驻原金梅村2组。

  (三)城北街道(调整设置为7个村,3个社区)  (三)城北街道(调整设置为7个村,3个社区)  (三)城北街道(调整设置为7个村,3个社区)  (三)城北街道(调整设置为7个村,3个社区)

  1.调整设置村7个。  1.调整设置村7个。  1.调整设置村7个。  1.调整设置村7个。

  (1)将铁厂村和茅草村合并为铁厂村,村委会驻原铁厂村村委会。  (1)将铁厂村和茅草村合并为铁厂村,村委会驻原铁厂村村委会。  (1)将铁厂村和茅草村合并为铁厂村,村委会驻原铁厂村村委会。  (1)将铁厂村和茅草村合并为铁厂村,村委会驻原铁厂村村委会。

  (2)将清水村、云岩村和龙肘村合并为龙肘村,村委会驻原清水村村委会。  (2)将清水村、云岩村和龙肘村合并为龙肘村,村委会驻原清水村村委会。  (2)将清水村、云岩村和龙肘村合并为龙肘村,村委会驻原清水村村委会。  (2)将清水村、云岩村和龙肘村合并为龙肘村,村委会驻原清水村村委会。

  (3)将龙滩村、金岩村和三元村合并为三元村,村委会驻原三元村村委会。  (3)将龙滩村、金岩村和三元村合并为三元村,村委会驻原三元村村委会。  (3)将龙滩村、金岩村和三元村合并为三元村,村委会驻原三元村村委会。  (3)将龙滩村、金岩村和三元村合并为三元村,村委会驻原三元村村委会。

  (4)将兴荣村和大营村合并为大营村,村委会驻原大营村村委会。  (4)将兴荣村和大营村合并为大营村,村委会驻原大营村村委会。  (4)将兴荣村和大营村合并为大营村,村委会驻原大营村村委会。  (4)将兴荣村和大营村合并为大营村,村委会驻原大营村村委会。

  (5)将白龙村和玉坪村合并为玉龙村,村委会驻原白龙村村委会。  (5)将白龙村和玉坪村合并为玉龙村,村委会驻原白龙村村委会。  (5)将白龙村和玉坪村合并为玉龙村,村委会驻原白龙村村委会。  (5)将白龙村和玉坪村合并为玉龙村,村委会驻原白龙村村委会。

  (6)将马庄村和岩峰村合并为岩峰村,村委会驻原岩峰村村委会。  (6)将马庄村和岩峰村合并为岩峰村,村委会驻原岩峰村村委会。  (6)将马庄村和岩峰村合并为岩峰村,村委会驻原岩峰村村委会。  (6)将马庄村和岩峰村合并为岩峰村,村委会驻原岩峰村村委会。

  (7)将光荣村和前兴村合并为中兴村,村委会驻原前兴村村委会。  (7)将光荣村和前兴村合并为中兴村,村委会驻原前兴村村委会。  (7)将光荣村和前兴村合并为中兴村,村委会驻原前兴村村委会。  (7)将光荣村和前兴村合并为中兴村,村委会驻原前兴村村委会。

  2.调整设置社区3个。  2.调整设置社区3个。  2.调整设置社区3个。  2.调整设置社区3个。

  (1)将沙坝村改建为沙坝社区,居委会驻原沙坝村村委会。  (1)将沙坝村改建为沙坝社区,居委会驻原沙坝村村委会。  (1)将沙坝村改建为沙坝社区,居委会驻原沙坝村村委会。  (1)将沙坝村改建为沙坝社区,居委会驻原沙坝村村委会。

  (2)将兰厂村改建为兰厂社区,居委会驻原兰厂村村委会。  (2)将兰厂村改建为兰厂社区,居委会驻原兰厂村村委会。  (2)将兰厂村改建为兰厂社区,居委会驻原兰厂村村委会。  (2)将兰厂村改建为兰厂社区,居委会驻原兰厂村村委会。

  (3)将石厂村改建为石厂社区,居委会驻原石厂村村委会。  (3)将石厂村改建为石厂社区,居委会驻原石厂村村委会。  (3)将石厂村改建为石厂社区,居委会驻原石厂村村委会。  (3)将石厂村改建为石厂社区,居委会驻原石厂村村委会。

  (四)鹿厂镇(调整设置为8个村,1个社区)  (四)鹿厂镇(调整设置为8个村,1个社区)  (四)鹿厂镇(调整设置为8个村,1个社区)  (四)鹿厂镇(调整设置为8个村,1个社区)

  1.保留建制村2个。  1.保留建制村2个。  1.保留建制村2个。  1.保留建制村2个。

  (1)银坡村,村委会驻银坡村村委会。  (1)银坡村,村委会驻银坡村村委会。  (1)银坡村,村委会驻银坡村村委会。  (1)银坡村,村委会驻银坡村村委会。

  (2)兴隆村,村委会驻兴隆村村委会,  (2)兴隆村,村委会驻兴隆村村委会,  (2)兴隆村,村委会驻兴隆村村委会,  (2)兴隆村,村委会驻兴隆村村委会,

  2.调整设置村6个。  2.调整设置村6个。  2.调整设置村6个。  2.调整设置村6个。

  (1)将江西湾村、杨家箐村和黑涛河村合并为黑涛河村,村委会驻原黑涛河村村委会(原黑涛河村车田组)。  (1)将江西湾村、杨家箐村和黑涛河村合并为黑涛河村,村委会驻原黑涛河村村委会(原黑涛河村车田组)。  (1)将江西湾村、杨家箐村和黑涛河村合并为黑涛河村,村委会驻原黑涛河村村委会(原黑涛河村车田组)。  (1)将江西湾村、杨家箐村和黑涛河村合并为黑涛河村,村委会驻原黑涛河村村委会(原黑涛河村车田组)。

  (2)将五星村和洪川桥村合并为五星村,村委会驻原五星村村委会(原五星村三组)。  (2)将五星村和洪川桥村合并为五星村,村委会驻原五星村村委会(原五星村三组)。  (2)将五星村和洪川桥村合并为五星村,村委会驻原五星村村委会(原五星村三组)。  (2)将五星村和洪川桥村合并为五星村,村委会驻原五星村村委会(原五星村三组)。

  (3)将铜矿村、黎明村和沿河村合并为铜矿村,村委会驻原铜矿村村委会(原铜矿村二组)。  (3)将铜矿村、黎明村和沿河村合并为铜矿村,村委会驻原铜矿村村委会(原铜矿村二组)。  (3)将铜矿村、黎明村和沿河村合并为铜矿村,村委会驻原铜矿村村委会(原铜矿村二组)。  (3)将铜矿村、黎明村和沿河村合并为铜矿村,村委会驻原铜矿村村委会(原铜矿村二组)。

  (4)将蜡虫村和星火村合并为星火村,村委会驻原星火村村委会(原星火村四组)。  (4)将蜡虫村和星火村合并为星火村,村委会驻原星火村村委会(原星火村四组)。  (4)将蜡虫村和星火村合并为星火村,村委会驻原星火村村委会(原星火村四组)。  (4)将蜡虫村和星火村合并为星火村,村委会驻原星火村村委会(原星火村四组)。

  (5)将红星村和白草村合并为白草村,村委会驻原白草村村委会(原白草村三组)。  (5)将红星村和白草村合并为白草村,村委会驻原白草村村委会(原白草村三组)。  (5)将红星村和白草村合并为白草村,村委会驻原白草村村委会(原白草村三组)。  (5)将红星村和白草村合并为白草村,村委会驻原白草村村委会(原白草村三组)。

  (6)将凤营村、红云村、坪胜村和三道坪村合并为凤营村,村委会驻原凤营乡政府(原凤营村二组)。  (6)将凤营村、红云村、坪胜村和三道坪村合并为凤营村,村委会驻原凤营乡政府(原凤营村二组)。  (6)将凤营村、红云村、坪胜村和三道坪村合并为凤营村,村委会驻原凤营乡政府(原凤营村二组)。  (6)将凤营村、红云村、坪胜村和三道坪村合并为凤营村,村委会驻原凤营乡政府(原凤营村二组)。

  3.调整设置社区1个。  3.调整设置社区1个。  3.调整设置社区1个。  3.调整设置社区1个。

  将明星村改建为明星社区,居委会驻原明星村村委会(原明星村四组)。  将明星村改建为明星社区,居委会驻原明星村村委会(原明星村四组)。  将明星村改建为明星社区,居委会驻原明星村村委会(原明星村四组)。  将明星村改建为明星社区,居委会驻原明星村村委会(原明星村四组)。

  (五)彰冠镇(调整设置为10个村)  (五)彰冠镇(调整设置为10个村)  (五)彰冠镇(调整设置为10个村)  (五)彰冠镇(调整设置为10个村)

  1.保留建制村1个。  1.保留建制村1个。  1.保留建制村1个。  1.保留建制村1个。

  光山村,村委会驻光山村村委会。  光山村,村委会驻光山村村委会。  光山村,村委会驻光山村村委会。  光山村,村委会驻光山村村委会。

  2.调整设置村9个。  2.调整设置村9个。  2.调整设置村9个。  2.调整设置村9个。

  (1)将万红村、石河村和代管村合并为万红村,村委会驻原代管村村委会。  (1)将万红村、石河村和代管村合并为万红村,村委会驻原代管村村委会。  (1)将万红村、石河村和代管村合并为万红村,村委会驻原代管村村委会。  (1)将万红村、石河村和代管村合并为万红村,村委会驻原代管村村委会。

  (2)将高建村、海草洼村和打吉塘村合并为打吉塘村,村委会驻原打吉塘村村委会。  (2)将高建村、海草洼村和打吉塘村合并为打吉塘村,村委会驻原打吉塘村村委会。  (2)将高建村、海草洼村和打吉塘村合并为打吉塘村,村委会驻原打吉塘村村委会。  (2)将高建村、海草洼村和打吉塘村合并为打吉塘村,村委会驻原打吉塘村村委会。

  (3)将大发村、爱民村、五合村和拥护村合并为大发村,村委会驻原大发村村委会。  (3)将大发村、爱民村、五合村和拥护村合并为大发村,村委会驻原大发村村委会。  (3)将大发村、爱民村、五合村和拥护村合并为大发村,村委会驻原大发村村委会。  (3)将大发村、爱民村、五合村和拥护村合并为大发村,村委会驻原大发村村委会。

  (4)将红拉村和拉红村合并为红拉村,村委会驻原拉红村村委会。  (4)将红拉村和拉红村合并为红拉村,村委会驻原拉红村村委会。  (4)将红拉村和拉红村合并为红拉村,村委会驻原拉红村村委会。  (4)将红拉村和拉红村合并为红拉村,村委会驻原拉红村村委会。

  (5)将车拉村和钉子房村合并为车拉村,村委会驻原车拉村村委会。  (5)将车拉村和钉子房村合并为车拉村,村委会驻原车拉村村委会。  (5)将车拉村和钉子房村合并为车拉村,村委会驻原车拉村村委会。  (5)将车拉村和钉子房村合并为车拉村,村委会驻原车拉村村委会。

  (6)将魁阁村、金星村和湾塘村合并为魁阁村,村委会驻原金星村村委会。  (6)将魁阁村、金星村和湾塘村合并为魁阁村,村委会驻原金星村村委会。  (6)将魁阁村、金星村和湾塘村合并为魁阁村,村委会驻原金星村村委会。  (6)将魁阁村、金星村和湾塘村合并为魁阁村,村委会驻原金星村村委会。

  (7)将富乐村和三岔河村合并为富乐村,村委会驻原富乐村村委会。  (7)将富乐村和三岔河村合并为富乐村,村委会驻原富乐村村委会。  (7)将富乐村和三岔河村合并为富乐村,村委会驻原富乐村村委会。  (7)将富乐村和三岔河村合并为富乐村,村委会驻原富乐村村委会。

  (8)将螃蟹村和盐龙村合并为盐龙村,村委会驻原盐龙村村委会。  (8)将螃蟹村和盐龙村合并为盐龙村,村委会驻原盐龙村村委会。  (8)将螃蟹村和盐龙村合并为盐龙村,村委会驻原盐龙村村委会。  (8)将螃蟹村和盐龙村合并为盐龙村,村委会驻原盐龙村村委会。

  (9)将兴垣村和古桥村合并为古桥村,村委会驻原古桥村村委会。  (9)将兴垣村和古桥村合并为古桥村,村委会驻原古桥村村委会。  (9)将兴垣村和古桥村合并为古桥村,村委会驻原古桥村村委会。  (9)将兴垣村和古桥村合并为古桥村,村委会驻原古桥村村委会。

  (六)小黑箐镇(调整设置为8个村)  (六)小黑箐镇(调整设置为8个村)  (六)小黑箐镇(调整设置为8个村)  (六)小黑箐镇(调整设置为8个村)

  1.保留建制村3个。  1.保留建制村3个。  1.保留建制村3个。  1.保留建制村3个。

  (1)大凹村,村委会驻大凹村村委会(大凹村二组)。  (1)大凹村,村委会驻大凹村村委会(大凹村二组)。  (1)大凹村,村委会驻大凹村村委会(大凹村二组)。  (1)大凹村,村委会驻大凹村村委会(大凹村二组)。

  (2)红凉村,村委会驻红凉村村委会(红凉村二组)。  (2)红凉村,村委会驻红凉村村委会(红凉村二组)。  (2)红凉村,村委会驻红凉村村委会(红凉村二组)。  (2)红凉村,村委会驻红凉村村委会(红凉村二组)。

  (3)矿山村,村委会驻矿山村村委会(矿山村3组)。  (3)矿山村,村委会驻矿山村村委会(矿山村3组)。  (3)矿山村,村委会驻矿山村村委会(矿山村3组)。  (3)矿山村,村委会驻矿山村村委会(矿山村3组)。

  2.调整设置村5个。  2.调整设置村5个。  2.调整设置村5个。  2.调整设置村5个。

  (1)将白鸡村、天桥村和岔河村合并为白鸡村,村委会驻原白鸡村村委会。  (1)将白鸡村、天桥村和岔河村合并为白鸡村,村委会驻原白鸡村村委会。  (1)将白鸡村、天桥村和岔河村合并为白鸡村,村委会驻原白鸡村村委会。  (1)将白鸡村、天桥村和岔河村合并为白鸡村,村委会驻原白鸡村村委会。

  (2)将大梁村和茨竹村合并为茨竹村,村委会驻原茨竹村村委会。  (2)将大梁村和茨竹村合并为茨竹村,村委会驻原茨竹村村委会。  (2)将大梁村和茨竹村合并为茨竹村,村委会驻原茨竹村村委会。  (2)将大梁村和茨竹村合并为茨竹村,村委会驻原茨竹村村委会。

  (3)将茶花村和白沙村合并为白沙村,村委会驻原茶花村村委会。  (3)将茶花村和白沙村合并为白沙村,村委会驻原茶花村村委会。  (3)将茶花村和白沙村合并为白沙村,村委会驻原茶花村村委会。  (3)将茶花村和白沙村合并为白沙村,村委会驻原茶花村村委会。

  (4)将车林村和老营盘村合并为矮郎河村,村委会驻原车林村村委会。  (4)将车林村和老营盘村合并为矮郎河村,村委会驻原车林村村委会。  (4)将车林村和老营盘村合并为矮郎河村,村委会驻原车林村村委会。  (4)将车林村和老营盘村合并为矮郎河村,村委会驻原车林村村委会。

  (5)将在盐边县境内属会理县管辖的政区域(飞地)建为新九村,村委会驻新九村。  (5)将在盐边县境内属会理县管辖的行政区域(飞地)建为新九村,村委会驻新九村。  (5)将在盐边县境内属会理县管辖的行政区域(飞地)建为新九村,村委会驻新九村。  (5)将在盐边县境内属会理县管辖的行政区域(飞地)建为新九村,村委会驻新九村。

  (七)黎溪镇(调整设置为10个村,1个社区)  (七)黎溪镇(调整设置为10个村,1个社区)  (七)黎溪镇(调整设置为10个村,1个社区)  (七)黎溪镇(调整设置为10个村,1个社区)

  1.保留建制村2个。  1.保留建制村2个。  1.保留建制村2个。  1.保留建制村2个。

  (1)青龙村,村委会驻青龙村村委会(青龙村2组)。  (1)青龙村,村委会驻青龙村村委会(青龙村2组)。  (1)青龙村,村委会驻青龙村村委会(青龙村2组)。  (1)青龙村,村委会驻青龙村村委会(青龙村2组)。

  (2)河漂村,村委会驻河漂村村委会。  (2)河漂村,村委会驻河漂村村委会。  (2)河漂村,村委会驻河漂村村委会。  (2)河漂村,村委会驻河漂村村委会。

  2.调整设置村8个。  2.调整设置村8个。  2.调整设置村8个。  2.调整设置村8个。

  (1)将莲塘村和合伍村合并为莲合村,村委会驻原莲塘村村委会(原莲塘村7组)。  (1)将莲塘村和合伍村合并为莲合村,村委会驻原莲塘村村委会(原莲塘村7组)。  (1)将莲塘村和合伍村合并为莲合村,村委会驻原莲塘村村委会(原莲塘村7组)。  (1)将莲塘村和合伍村合并为莲合村,村委会驻原莲塘村村委会(原莲塘村7组)。

  (2)将黎州村、沙河村、新桥村合并为黎州村,村委会驻原黎州村村委会(原黎州村3组)。  (2)将黎州村、沙河村、新桥村合并为黎州村,村委会驻原黎州村村委会(原黎州村3组)。  (2)将黎州村、沙河村、新桥村合并为黎州村,村委会驻原黎州村村委会(原黎州村3组)。  (2)将黎州村、沙河村、新桥村合并为黎州村,村委会驻原黎州村村委会(原黎州村3组)。

  (3)将鱼鲊村、回头山村和咩嘟咕村合并为鱼鲊村,村委会驻原鱼鲊乡政府驻地(原鱼鲊村12组)。  (3)将鱼鲊村、回头山村和咩嘟咕村合并为鱼鲊村,村委会驻原鱼鲊乡政府驻地(原鱼鲊村12组)。  (3)将鱼鲊村、回头山村和咩嘟咕村合并为鱼鲊村,村委会驻原鱼鲊乡政府驻地(原鱼鲊村12组)。  (3)将鱼鲊村、回头山村和咩嘟咕村合并为鱼鲊村,村委会驻原鱼鲊乡政府驻地(原鱼鲊村12组)。

  (4)将南海村和锁水村合并为南海村,村委会驻原南海村村委会(原南海村4组)。  (4)将南海村和锁水村合并为南海村,村委会驻原南海村村委会(原南海村4组)。  (4)将南海村和锁水村合并为南海村,村委会驻原南海村村委会(原南海村4组)。  (4)将南海村和锁水村合并为南海村,村委会驻原南海村村委会(原南海村4组)。

  (5)将盐河村、三元村、新堰村合并为盐河村,村委会驻原盐河村委会(原盐河村2组)。  (5)将盐河村、三元村、新堰村合并为盐河村,村委会驻原盐河村委会(原盐河村2组)。  (5)将盐河村、三元村、新堰村合并为盐河村,村委会驻原盐河村委会(原盐河村2组)。  (5)将盐河村、三元村、新堰村合并为盐河村,村委会驻原盐河村委会(原盐河村2组)。

  (6)将河口村和云山村合并为河口村,村委会驻原河口村村委会(原河口村1组)。  (6)将河口村和云山村合并为河口村,村委会驻原河口村村委会(原河口村1组)。  (6)将河口村和云山村合并为河口村,村委会驻原河口村村委会(原河口村1组)。  (6)将河口村和云山村合并为河口村,村委会驻原河口村村委会(原河口村1组)。

  (7)将绿湾村和坭前村合并为绿前村,村委会驻原绿湾村村委会(原绿湾村3组)。  (7)将绿湾村和坭前村合并为绿前村,村委会驻原绿湾村村委会(原绿湾村3组)。  (7)将绿湾村和坭前村合并为绿前村,村委会驻原绿湾村村委会(原绿湾村3组)。  (7)将绿湾村和坭前村合并为绿前村,村委会驻原绿湾村村委会(原绿湾村3组)。

  (8)将中厂村和新海村合并为中厂村,村委会驻原中厂乡政府(原中厂村2组)。  (8)将中厂村和新海村合并为中厂村,村委会驻原中厂乡政府(原中厂村2组)。  (8)将中厂村和新海村合并为中厂村,村委会驻原中厂乡政府(原中厂村2组)。  (8)将中厂村和新海村合并为中厂村,村委会驻原中厂乡政府(原中厂村2组)。

  3.调整设置社区1个。  3.调整设置社区1个。  3.调整设置社区1个。  3.调整设置社区1个。

  将新光村改建为新光社区,居委会驻原新光村村委会。  将新光村改建为新光社区,居委会驻原新光村村委会。  将新光村改建为新光社区,居委会驻原新光村村委会。  将新光村改建为新光社区,居委会驻原新光村村委会。

  (八)关河镇(调整设置为6个村)  (八)关河镇(调整设置为6个村)  (八)关河镇(调整设置为6个村)  (八)关河镇(调整设置为6个村)

  1.保留建制村2个。  1.保留建制村2个。  1.保留建制村2个。  1.保留建制村2个。

  (1)红花村,村委会驻红花村村委会。  (1)红花村,村委会驻红花村村委会。  (1)红花村,村委会驻红花村村委会。  (1)红花村,村委会驻红花村村委会。

  (2)黑依村,村委会驻黑依村村委会。  (2)黑依村,村委会驻黑依村村委会。  (2)黑依村,村委会驻黑依村村委会。  (2)黑依村,村委会驻黑依村村委会。

  2.调整设置村4个。  2.调整设置村4个。  2.调整设置村4个。  2.调整设置村4个。

  (1)将力河村、马鞍村、大桥村合并为力马河村,村委会驻原大桥村2组。  (1)将力河村、马鞍村、大桥村合并为力马河村,村委会驻原大桥村2组。  (1)将力河村、马鞍村、大桥村合并为力马河村,村委会驻原大桥村2组。  (1)将力河村、马鞍村、大桥村合并为力马河村,村委会驻原大桥村2组。

  (2)将关河村、田房村合并为关河村,村委会驻原关河村2组。  (2)将关河村、田房村合并为关河村,村委会驻原关河村2组。  (2)将关河村、田房村合并为关河村,村委会驻原关河村2组。  (2)将关河村、田房村合并为关河村,村委会驻原关河村2组。

  (3)将官村村、菜籽园村合并为菜籽园村,村委会驻原官村村3组。  (3)将官村村、菜籽园村合并为菜籽园村,村委会驻原官村村3组。  (3)将官村村、菜籽园村合并为菜籽园村,村委会驻原官村村3组。  (3)将官村村、菜籽园村合并为菜籽园村,村委会驻原官村村3组。

  (4)将绿坪村、毛菇坝村合并为毛菇坝村,村委会驻原毛菇坝村2组。  (4)将绿坪村、毛菇坝村合并为毛菇坝村,村委会驻原毛菇坝村2组。  (4)将绿坪村、毛菇坝村合并为毛菇坝村,村委会驻原毛菇坝村2组。  (4)将绿坪村、毛菇坝村合并为毛菇坝村,村委会驻原毛菇坝村2组。

  (九)绿水镇(调整设置为9个村)  (九)绿水镇(调整设置为9个村)  (九)绿水镇(调整设置为9个村)  (九)绿水镇(调整设置为9个村)

  1.保留建制村2个。  1.保留建制村2个。  1.保留建制村2个。  1.保留建制村2个。

  (1)海林村,村委会驻海林村5组。  (1)海林村,村委会驻海林村5组。  (1)海林村,村委会驻海林村5组。  (1)海林村,村委会驻海林村5组。

  (2)糯鲊村,村委会驻糯鲊村2组。  (2)糯鲊村,村委会驻糯鲊村2组。  (2)糯鲊村,村委会驻糯鲊村2组。  (2)糯鲊村,村委会驻糯鲊村2组。

  2.调整设置村7个。  2.调整设置村7个。  2.调整设置村7个。  2.调整设置村7个。

  (1)将红格拉村和阿拉村合并为阿拉村,村委会驻原阿拉村1组。  (1)将红格拉村和阿拉村合并为阿拉村,村委会驻原阿拉村1组。  (1)将红格拉村和阿拉村合并为阿拉村,村委会驻原阿拉村1组。  (1)将红格拉村和阿拉村合并为阿拉村,村委会驻原阿拉村1组。

  (2)将雨补村和塌轳村合并为雨补村,村委会驻原雨补村2组。  (2)将雨补村和塌轳村合并为雨补村,村委会驻原雨补村2组。  (2)将雨补村和塌轳村合并为雨补村,村委会驻原雨补村2组。  (2)将雨补村和塌轳村合并为雨补村,村委会驻原雨补村2组。

  (3)将黎马村、上湾村和长湾子村合并为黎马村,村委会驻原黎马村1组。  (3)将黎马村、上湾村和长湾子村合并为黎马村,村委会驻原黎马村1组。  (3)将黎马村、上湾村和长湾子村合并为黎马村,村委会驻原黎马村1组。  (3)将黎马村、上湾村和长湾子村合并为黎马村,村委会驻原黎马村1组。

  (4)将云盘村、崩底村和上龙滩村合并为上龙滩村,村委会驻原上龙滩村2组。  (4)将云盘村、崩底村和上龙滩村合并为上龙滩村,村委会驻原上龙滩村2组。  (4)将云盘村、崩底村和上龙滩村合并为上龙滩村,村委会驻原上龙滩村2组。  (4)将云盘村、崩底村和上龙滩村合并为上龙滩村,村委会驻原上龙滩村2组。

  (5)将白云村和复兴村合并为复兴村,村委会驻原复兴村2组。  (5)将白云村和复兴村合并为复兴村,村委会驻原复兴村2组。  (5)将白云村和复兴村合并为复兴村,村委会驻原复兴村2组。  (5)将白云村和复兴村合并为复兴村,村委会驻原复兴村2组。

  (6)将五龙村和松坪村合并为松坪村,村委会驻原松坪村5组。  (6)将五龙村和松坪村合并为松坪村,村委会驻原松坪村5组。  (6)将五龙村和松坪村合并为松坪村,村委会驻原松坪村5组。  (6)将五龙村和松坪村合并为松坪村,村委会驻原松坪村5组。

  (7)将阿田村、上良村和坪庄村合并为坪庄村,村委会驻原坪庄村6组。  (7)将阿田村、上良村和坪庄村合并为坪庄村,村委会驻原坪庄村6组。  (7)将阿田村、上良村和坪庄村合并为坪庄村,村委会驻原坪庄村6组。  (7)将阿田村、上良村和坪庄村合并为坪庄村,村委会驻原坪庄村6组。

  (十)通安镇(调整设置为8个村,2个社区)  (十)通安镇(调整设置为8个村,2个社区)  (十)通安镇(调整设置为8个村,2个社区)  (十)通安镇(调整设置为8个村,2个社区)

  1.调整设置村8个。  1.调整设置村8个。  1.调整设置村8个。  1.调整设置村8个。

  (1)将双凤村、田磅村、洪发村合并为洪发村,村委会驻原田磅村3组。  (1)将双凤村、田磅村、洪发村合并为洪发村,村委会驻原田磅村3组。  (1)将双凤村、田磅村、洪发村合并为洪发村,村委会驻原田磅村3组。  (1)将双凤村、田磅村、洪发村合并为洪发村,村委会驻原田磅村3组。

  (2)将濛沽村、中武山村和小米村合并为皎平渡村,村委会驻原小米村3组。  (2)将濛沽村、中武山村和小米村合并为皎平渡村,村委会驻原小米村3组。  (2)将濛沽村、中武山村和小米村合并为皎平渡村,村委会驻原小米村3组。  (2)将濛沽村、中武山村和小米村合并为皎平渡村,村委会驻原小米村3组。

  (3)将中武山村1组、2组、青山村合并为青山村,村委会驻原青山村5组。  (3)将中武山村1组、2组、青山村合并为青山村,村委会驻原青山村5组。  (3)将中武山村1组、2组、青山村合并为青山村,村委会驻原青山村5组。  (3)将中武山村1组、2组、青山村合并为青山村,村委会驻原青山村5组。

  (4)将新民村、石板沟村和繁荣村合并为繁荣村,村委会驻原繁荣村2组。  (4)将新民村、石板沟村和繁荣村合并为繁荣村,村委会驻原繁荣村2组。  (4)将新民村、石板沟村和繁荣村合并为繁荣村,村委会驻原繁荣村2组。  (4)将新民村、石板沟村和繁荣村合并为繁荣村,村委会驻原繁荣村2组。

  (5)将菜园村、金桂村和酸水河村合并为酸水河村,村委会驻原酸水河村7组。  (5)将菜园村、金桂村和酸水河村合并为酸水河村,村委会驻原酸水河村7组。  (5)将菜园村、金桂村和酸水河村合并为酸水河村,村委会驻原酸水河村7组。  (5)将菜园村、金桂村和酸水河村合并为酸水河村,村委会驻原酸水河村7组。

  (6)将官山村、新发村和花房村合并为花房村,村委会驻原新发村3组。  (6)将官山村、新发村和花房村合并为花房村,村委会驻原新发村3组。  (6)将官山村、新发村和花房村合并为花房村,村委会驻原新发村3组。  (6)将官山村、新发村和花房村合并为花房村,村委会驻原新发村3组。

  (7)将长坡村和通宝村合并为通宝村,村委会驻原通宝村3组。  (7)将长坡村和通宝村合并为通宝村,村委会驻原通宝村3组。  (7)将长坡村和通宝村合并为通宝村,村委会驻原通宝村3组。  (7)将长坡村和通宝村合并为通宝村,村委会驻原通宝村3组。

  (8)将大麦地村和金玉村合并为金玉村,村委会驻原金玉村3组。  (8)将大麦地村和金玉村合并为金玉村,村委会驻原金玉村3组。  (8)将大麦地村和金玉村合并为金玉村,村委会驻原金玉村3组。  (8)将大麦地村和金玉村合并为金玉村,村委会驻原金玉村3组。

  2.调整设置社区2个。  2.调整设置社区2个。  2.调整设置社区2个。  2.调整设置社区2个。

  (1)将坝心村改建为四方街社区,居委会驻原坝心村6组。  (1)将坝心村改建为四方街社区,居委会驻原坝心村6组。  (1)将坝心村改建为四方街社区,居委会驻原坝心村6组。  (1)将坝心村改建为四方街社区,居委会驻原坝心村6组。

  (2)将会理县戒毒所新建为通安阳光社区,居委会驻通宝村6组。  (2)将会理县戒毒所新建为通安阳光社区,居委会驻通宝村6组。  (2)将会理县戒毒所新建为通安阳光社区,居委会驻通宝村6组。  (2)将会理县戒毒所新建为通安阳光社区,居委会驻通宝村6组。

  (十一)新发镇(调整设置为10个村)  (十一)新发镇(调整设置为10个村)  (十一)新发镇(调整设置为10个村)  (十一)新发镇(调整设置为10个村)

  1.保留建制村4个。  1.保留建制村4个。  1.保留建制村4个。  1.保留建制村4个。

  (1)新铺子村,村委会驻新铺子村村委会。  (1)新铺子村,村委会驻新铺子村村委会。  (1)新铺子村,村委会驻新铺子村村委会。  (1)新铺子村,村委会驻新铺子村村委会。

  (2)河心村,村委会驻河心村村委会。  (2)河心村,村委会驻河心村村委会。  (2)河心村,村委会驻河心村村委会。  (2)河心村,村委会驻河心村村委会。

  (3)营盘村,村委会驻营盘村村委会。  (3)营盘村,村委会驻营盘村村委会。  (3)营盘村,村委会驻营盘村村委会。  (3)营盘村,村委会驻营盘村村委会。

  (4)银星村,村委会驻银星村村委会。  (4)银星村,村委会驻银星村村委会。  (4)银星村,村委会驻银星村村委会。  (4)银星村,村委会驻银星村村委会。

  2.调整设置村6个。  2.调整设置村6个。  2.调整设置村6个。  2.调整设置村6个。

  (1)将乐寨村和大箐村合并为乐寨村,村委会驻原乐寨村村委会。  (1)将乐寨村和大箐村合并为乐寨村,村委会驻原乐寨村村委会。  (1)将乐寨村和大箐村合并为乐寨村,村委会驻原乐寨村村委会。  (1)将乐寨村和大箐村合并为乐寨村,村委会驻原乐寨村村委会。

  (2)将民主村和小箐村合并为菖蒲岭村,村委会驻原民主村村委会。  (2)将民主村和小箐村合并为菖蒲岭村,村委会驻原民主村村委会。  (2)将民主村和小箐村合并为菖蒲岭村,村委会驻原民主村村委会。  (2)将民主村和小箐村合并为菖蒲岭村,村委会驻原民主村村委会。

  (3)将铜厂村和鲁车村合并为铜厂村,村委会驻原铜厂村村委会。  (3)将铜厂村和鲁车村合并为铜厂村,村委会驻原铜厂村村委会。  (3)将铜厂村和鲁车村合并为铜厂村,村委会驻原铜厂村村委会。  (3)将铜厂村和鲁车村合并为铜厂村,村委会驻原铜厂村村委会。

  (4)将智力村和船房村、丰隆村4组合并为智力村,村委会驻原智力村村委会。   (4)将智力村和船房村、丰隆村4组合并为智力村,村委会驻原智力村村委会。   (4)将智力村和船房村、丰隆村4组合并为智力村,村委会驻原智力村村委会。   (4)将智力村和船房村、丰隆村4组合并为智力村,村委会驻原智力村村委会。

  (5)将丰隆村1、2、3组和新建村合并为新建村,村委会驻原新建村村委会。  (5)将丰隆村1、2、3组和新建村合并为新建村,村委会驻原新建村村委会。  (5)将丰隆村1、2、3组和新建村合并为新建村,村委会驻原新建村村委会。  (5)将丰隆村1、2、3组和新建村合并为新建村,村委会驻原新建村村委会。

  (6)将坪镇村和二坪村合并为二坪村,村委会驻原二坪村村委会。  (6)将坪镇村和二坪村合并为二坪村,村委会驻原二坪村村委会。  (6)将坪镇村和二坪村合并为二坪村,村委会驻原二坪村村委会。  (6)将坪镇村和二坪村合并为二坪村,村委会驻原二坪村村委会。

  (十二)木古镇(调整设置为6个村)  (十二)木古镇(调整设置为6个村)  (十二)木古镇(调整设置为6个村)  (十二)木古镇(调整设置为6个村)

  1.保留建制村1个。  1.保留建制村1个。  1.保留建制村1个。  1.保留建制村1个。

  庄房村,村委会驻庄房村村委会。  庄房村,村委会驻庄房村村委会。  庄房村,村委会驻庄房村村委会。  庄房村,村委会驻庄房村村委会。

  2.调整设置村5个。  2.调整设置村5个。  2.调整设置村5个。  2.调整设置村5个。

  (1)将干海子村和海龙村合并为干海子村,村委会驻原干海子村村委会。  (1)将干海子村和海龙村合并为干海子村,村委会驻原干海子村村委会。  (1)将干海子村和海龙村合并为干海子村,村委会驻原干海子村村委会。  (1)将干海子村和海龙村合并为干海子村,村委会驻原干海子村村委会。

  (2)将明河村与建政村合并为建政村,村委会驻原建政村村委会。  (2)将明河村与建政村合并为建政村,村委会驻原建政村村委会。  (2)将明河村与建政村合并为建政村,村委会驻原建政村村委会。  (2)将明河村与建政村合并为建政村,村委会驻原建政村村委会。

  (3)将三家村和绿林村合并为绿林村,村委会驻原三家村村委会。  (3)将三家村和绿林村合并为绿林村,村委会驻原三家村村委会。  (3)将三家村和绿林村合并为绿林村,村委会驻原三家村村委会。  (3)将三家村和绿林村合并为绿林村,村委会驻原三家村村委会。

  (4)将崃龙村和新桂村合并为新桂村,村委会驻原新桂村村委会。  (4)将崃龙村和新桂村合并为新桂村,村委会驻原新桂村村委会。  (4)将崃龙村和新桂村合并为新桂村,村委会驻原新桂村村委会。  (4)将崃龙村和新桂村合并为新桂村,村委会驻原新桂村村委会。

  (5)将牛筋树村和花山村合并为花山村,村委会驻原花山村村委会。  (5)将牛筋树村和花山村合并为花山村,村委会驻原花山村村委会。  (5)将牛筋树村和花山村合并为花山村,村委会驻原花山村村委会。  (5)将牛筋树村和花山村合并为花山村,村委会驻原花山村村委会。

  (十三)太平镇(调整设置为7个村,1个社区)  (十三)太平镇(调整设置为7个村,1个社区)  (十三)太平镇(调整设置为7个村,1个社区)  (十三)太平镇(调整设置为7个村,1个社区)

  1.保留建制村2个。  1.保留建制村2个。  1.保留建制村2个。  1.保留建制村2个。

  (1)大村村,村委会驻大村村村委会。  (1)大村村,村委会驻大村村村委会。  (1)大村村,村委会驻大村村村委会。  (1)大村村,村委会驻大村村村委会。

  (2)樟木村,村委会驻樟木村村委会。  (2)樟木村,村委会驻樟木村村委会。  (2)樟木村,村委会驻樟木村村委会。  (2)樟木村,村委会驻樟木村村委会。

  2.调整设置村5个。  2.调整设置村5个。  2.调整设置村5个。  2.调整设置村5个。

  (1)将小村村和尖山村合并为尖山村,村委会驻原尖山村2组。  (1)将小村村和尖山村合并为尖山村,村委会驻原尖山村2组。  (1)将小村村和尖山村合并为尖山村,村委会驻原尖山村2组。  (1)将小村村和尖山村合并为尖山村,村委会驻原尖山村2组。

  (2)将老厂村和大河村合并为大河村,村委会驻原老厂村1组。  (2)将老厂村和大河村合并为大河村,村委会驻原老厂村1组。  (2)将老厂村和大河村合并为大河村,村委会驻原老厂村1组。  (2)将老厂村和大河村合并为大河村,村委会驻原老厂村1组。

  (3)将滴水岩村和双马村合并为滴水岩村,村委会驻原双马村1组。  (3)将滴水岩村和双马村合并为滴水岩村,村委会驻原双马村1组。  (3)将滴水岩村和双马村合并为滴水岩村,村委会驻原双马村1组。  (3)将滴水岩村和双马村合并为滴水岩村,村委会驻原双马村1组。

  (4)将山包村和羊喂水村合并为羊喂水村,村委会驻原山包村3组。  (4)将山包村和羊喂水村合并为羊喂水村,村委会驻原山包村3组。  (4)将山包村和羊喂水村合并为羊喂水村,村委会驻原山包村3组。  (4)将山包村和羊喂水村合并为羊喂水村,村委会驻原山包村3组。

  (5)将香杉村和仓鱼河村合并为仓鱼河村,村委会驻原香杉村3组。  (5)将香杉村和仓鱼河村合并为仓鱼河村,村委会驻原香杉村3组。  (5)将香杉村和仓鱼河村合并为仓鱼河村,村委会驻原香杉村3组。  (5)将香杉村和仓鱼河村合并为仓鱼河村,村委会驻原香杉村3组。

  3.调整设置社区1个。  3.调整设置社区1个。  3.调整设置社区1个。  3.调整设置社区1个。

  将沙坪村和太平村合并改建为太平社区,居委会驻原太平村村委会。  将沙坪村和太平村合并改建为太平社区,居委会驻原太平村村委会。  将沙坪村和太平村合并改建为太平社区,居委会驻原太平村村委会。  将沙坪村和太平村合并改建为太平社区,居委会驻原太平村村委会。

  (十四)益门镇(调整设置为10个村,1个社区)  (十四)益门镇(调整设置为10个村,1个社区)  (十四)益门镇(调整设置为10个村,1个社区)  (十四)益门镇(调整设置为10个村,1个社区)

  1.保留建制村4个。  1.保留建制村4个。  1.保留建制村4个。  1.保留建制村4个。

  (1)白果村,村委会驻白果村5组。  (1)白果村,村委会驻白果村5组。  (1)白果村,村委会驻白果村5组。  (1)白果村,村委会驻白果村5组。

  (2)齐合村,村委会驻齐合村4组。  (2)齐合村,村委会驻齐合村4组。  (2)齐合村,村委会驻齐合村4组。  (2)齐合村,村委会驻齐合村4组。

  (3)新山村,村委会驻新山村2组。  (3)新山村,村委会驻新山村2组。  (3)新山村,村委会驻新山村2组。  (3)新山村,村委会驻新山村2组。

  (4)笆笆村,村委会驻笆笆村2组。  (4)笆笆村,村委会驻笆笆村2组。  (4)笆笆村,村委会驻笆笆村2组。  (4)笆笆村,村委会驻笆笆村2组。

  2.调整设置村6个。  2.调整设置村6个。  2.调整设置村6个。  2.调整设置村6个。

  (1)将小河村和下村村合并为下村村,村委会驻原下村村7组。  (1)将小河村和下村村合并为下村村,村委会驻原下村村7组。  (1)将小河村和下村村合并为下村村,村委会驻原下村村7组。  (1)将小河村和下村村合并为下村村,村委会驻原下村村7组。

  (2)将龙泉村和双河村合并为龙泉村,村委会驻原龙泉村4组。  (2)将龙泉村和双河村合并为龙泉村,村委会驻原龙泉村4组。  (2)将龙泉村和双河村合并为龙泉村,村委会驻原龙泉村4组。  (2)将龙泉村和双河村合并为龙泉村,村委会驻原龙泉村4组。

  (3)将魏家沟村和大磨村合并为大磨村,村委会驻原大磨村1组。  (3)将魏家沟村和大磨村合并为大磨村,村委会驻原大磨村1组。  (3)将魏家沟村和大磨村合并为大磨村,村委会驻原大磨村1组。  (3)将魏家沟村和大磨村合并为大磨村,村委会驻原大磨村1组。

  (4)将十八凹村和武家沟村合并为武家沟村,村委会驻原武家沟村5组。  (4)将十八凹村和武家沟村合并为武家沟村,村委会驻原武家沟村5组。  (4)将十八凹村和武家沟村合并为武家沟村,村委会驻原武家沟村5组。  (4)将十八凹村和武家沟村合并为武家沟村,村委会驻原武家沟村5组。

  (5)将老铁厂村、六民村和大山村合并为六民村,村委会驻原老铁厂村4组。  (5)将老铁厂村、六民村和大山村合并为六民村,村委会驻原老铁厂村4组。  (5)将老铁厂村、六民村和大山村合并为六民村,村委会驻原老铁厂村4组。  (5)将老铁厂村、六民村和大山村合并为六民村,村委会驻原老铁厂村4组。

  (6)将幸福村和三家村合并为幸福村,村委会驻原幸福村7组。  (6)将幸福村和三家村合并为幸福村,村委会驻原幸福村7组。  (6)将幸福村和三家村合并为幸福村,村委会驻原幸福村7组。  (6)将幸福村和三家村合并为幸福村,村委会驻原幸福村7组。

  3.调整设置社区1个。  3.调整设置社区1个。  3.调整设置社区1个。  3.调整设置社区1个。

  将上村村、中村村、小凉村和居委会合并为益门社区,居委会驻原上村村4组。  将上村村、中村村、小凉村和居委会合并为益门社区,居委会驻原上村村4组。  将上村村、中村村、小凉村和居委会合并为益门社区,居委会驻原上村村4组。  将上村村、中村村、小凉村和居委会合并为益门社区,居委会驻原上村村4组。

  (十五)云甸镇(调整设置为8个村)  (十五)云甸镇(调整设置为8个村)  (十五)云甸镇(调整设置为8个村)  (十五)云甸镇(调整设置为8个村)

  1.保留建制村2个。  1.保留建制村2个。  1.保留建制村2个。  1.保留建制村2个。

  (1)甸沙关村,村委会驻甸沙关村村委会。  (1)甸沙关村,村委会驻甸沙关村村委会。  (1)甸沙关村,村委会驻甸沙关村村委会。  (1)甸沙关村,村委会驻甸沙关村村委会。

  (2)云田村,村委会驻云田村村委会。  (2)云田村,村委会驻云田村村委会。  (2)云田村,村委会驻云田村村委会。  (2)云田村,村委会驻云田村村委会。

  2.调整设置村6个。  2.调整设置村6个。  2.调整设置村6个。  2.调整设置村6个。

  (1)将大水村和新马村合并为新马村,村委会驻原新马村村委会。  (1)将大水村和新马村合并为新马村,村委会驻原新马村村委会。  (1)将大水村和新马村合并为新马村,村委会驻原新马村村委会。  (1)将大水村和新马村合并为新马村,村委会驻原新马村村委会。

  (2)将天宝村和前马村合并为前马村,村委会驻原前马村村委会。  (2)将天宝村和前马村合并为前马村,村委会驻原前马村村委会。  (2)将天宝村和前马村合并为前马村,村委会驻原前马村村委会。  (2)将天宝村和前马村合并为前马村,村委会驻原前马村村委会。

  (3)将油房村和巴松村合并为巴松村,村委会驻原巴松村村委会。  (3)将油房村和巴松村合并为巴松村,村委会驻原巴松村村委会。  (3)将油房村和巴松村合并为巴松村,村委会驻原巴松村村委会。  (3)将油房村和巴松村合并为巴松村,村委会驻原巴松村村委会。

  (4)将云雀村和荆凉村合并为荆凉村,村委会驻原荆凉村村委会。  (4)将云雀村和荆凉村合并为荆凉村,村委会驻原荆凉村村委会。  (4)将云雀村和荆凉村合并为荆凉村,村委会驻原荆凉村村委会。  (4)将云雀村和荆凉村合并为荆凉村,村委会驻原荆凉村村委会。

  (5)将云桔村1组、2组、沙元村合并为沙元村,村委会驻原云桔村村委会。  (5)将云桔村1组、2组、沙元村合并为沙元村,村委会驻原云桔村村委会。  (5)将云桔村1组、2组、沙元村合并为沙元村,村委会驻原云桔村村委会。  (5)将云桔村1组、2组、沙元村合并为沙元村,村委会驻原云桔村村委会。

  (6)将云桔村3组、4组、5组、6组、7组、云兴村合并为云兴村,村委会驻原云兴村村委会。  (6)将云桔村3组、4组、5组、6组、7组、云兴村合并为云兴村,村委会驻原云兴村村委会。  (6)将云桔村3组、4组、5组、6组、7组、云兴村合并为云兴村,村委会驻原云兴村村委会。  (6)将云桔村3组、4组、5组、6组、7组、云兴村合并为云兴村,村委会驻原云兴村村委会。

  (十六)六华镇(调整设置为10个村)  (十六)六华镇(调整设置为10个村)  (十六)六华镇(调整设置为10个村)  (十六)六华镇(调整设置为10个村)

  1.保留建制村3个  1.保留建制村3个  1.保留建制村3个  1.保留建制村3个

  (1)井狮村,村委会驻井狮村村委会。  (1)井狮村,村委会驻井狮村村委会。  (1)井狮村,村委会驻井狮村村委会。  (1)井狮村,村委会驻井狮村村委会。

  (2)仓田村,村委会驻仓田村村委会。  (2)仓田村,村委会驻仓田村村委会。  (2)仓田村,村委会驻仓田村村委会。  (2)仓田村,村委会驻仓田村村委会。

  (3)三合村,村委会驻三合村村委会。  (3)三合村,村委会驻三合村村委会。  (3)三合村,村委会驻三合村村委会。  (3)三合村,村委会驻三合村村委会。

  2.调整设置村7个。  2.调整设置村7个。  2.调整设置村7个。  2.调整设置村7个。

  (1)将庙子湾村、老棚子村、白草村合并为三地村,村委会驻原庙子湾村村委会。  (1)将庙子湾村、老棚子村、白草村合并为三地村,村委会驻原庙子湾村村委会。  (1)将庙子湾村、老棚子村、白草村合并为三地村,村委会驻原庙子湾村村委会。  (1)将庙子湾村、老棚子村、白草村合并为三地村,村委会驻原庙子湾村村委会。

  (2)将坪子窑村、新坪村合并为坪子窑村,村委会驻原坪子窑村村委会。  (2)将坪子窑村、新坪村合并为坪子窑村,村委会驻原坪子窑村村委会。  (2)将坪子窑村、新坪村合并为坪子窑村,村委会驻原坪子窑村村委会。  (2)将坪子窑村、新坪村合并为坪子窑村,村委会驻原坪子窑村村委会。

  (3)将白李村、中梁村1、2组、光明村2、5组合并为六华村,村委会驻原白李村村委会。  (3)将白李村、中梁村1、2组、光明村2、5组合并为六华村,村委会驻原白李村村委会。  (3)将白李村、中梁村1、2组、光明村2、5组合并为六华村,村委会驻原白李村村委会。  (3)将白李村、中梁村1、2组、光明村2、5组合并为六华村,村委会驻原白李村村委会。

  (4)将岔河村6组、小仓田村、杨坪村合并为杨坪村,村委会驻原小仓田村村委会。  (4)将岔河村6组、小仓田村、杨坪村合并为杨坪村,村委会驻原小仓田村村委会。  (4)将岔河村6组、小仓田村、杨坪村合并为杨坪村,村委会驻原小仓田村村委会。  (4)将岔河村6组、小仓田村、杨坪村合并为杨坪村,村委会驻原小仓田村村委会。

  (5)将中梁村3、4组、光明村1、3、4组合并为光明村,村委会驻原光明村委会。  (5)将中梁村3、4组、光明村1、3、4组合并为光明村,村委会驻原光明村委会。  (5)将中梁村3、4组、光明村1、3、4组合并为光明村,村委会驻原光明村委会。  (5)将中梁村3、4组、光明村1、3、4组合并为光明村,村委会驻原光明村委会。

  (6)将白岩村、岔河村1、2、3、4、5、7组合并为岔河村,村委会驻原岔河村委会。  (6)将白岩村、岔河村1、2、3、4、5、7组合并为岔河村,村委会驻原岔河村委会。  (6)将白岩村、岔河村1、2、3、4、5、7组合并为岔河村,村委会驻原岔河村委会。  (6)将白岩村、岔河村1、2、3、4、5、7组合并为岔河村,村委会驻原岔河村委会。

  (7)将张家村、大坪村合并为大坪村,村委会驻原张家村村委会。  (7)将张家村、大坪村合并为大坪村,村委会驻原张家村村委会。  (7)将张家村、大坪村合并为大坪村,村委会驻原张家村村委会。  (7)将张家村、大坪村合并为大坪村,村委会驻原张家村村委会。

  (十七)内东乡(调整设置为5个村)  (十七)内东乡(调整设置为5个村)  (十七)内东乡(调整设置为5个村)  (十七)内东乡(调整设置为5个村)

  1.保留建制村2个。  1.保留建制村2个。  1.保留建制村2个。  1.保留建制村2个。

  (1)崩崩山村,村委会驻崩崩山村村委会。  (1)崩崩山村,村委会驻崩崩山村村委会。  (1)崩崩山村,村委会驻崩崩山村村委会。  (1)崩崩山村,村委会驻崩崩山村村委会。

  (2)团山村,村委会驻团山村村委会。  (2)团山村,村委会驻团山村村委会。  (2)团山村,村委会驻团山村村委会。  (2)团山村,村委会驻团山村村委会。

  2.调整设置村3个。  2.调整设置村3个。  2.调整设置村3个。  2.调整设置村3个。

  (1)将马颈村和磨房村合并为马颈村,村委会驻原马颈村村委会。  (1)将马颈村和磨房村合并为马颈村,村委会驻原马颈村村委会。  (1)将马颈村和磨房村合并为马颈村,村委会驻原马颈村村委会。  (1)将马颈村和磨房村合并为马颈村,村委会驻原马颈村村委会。

  (2)将麂子村、老村村和石坝村合并为麂子村,村委会驻原麂子村村委会。  (2)将麂子村、老村村和石坝村合并为麂子村,村委会驻原麂子村村委会。  (2)将麂子村、老村村和石坝村合并为麂子村,村委会驻原麂子村村委会。  (2)将麂子村、老村村和石坝村合并为麂子村,村委会驻原麂子村村委会。

  (3)将龙河村、红岩村合并为龙河村,村委会驻原龙河村龙河组。  (3)将龙河村、红岩村合并为龙河村,村委会驻原龙河村龙河组。  (3)将龙河村、红岩村合并为龙河村,村委会驻原龙河村龙河组。  (3)将龙河村、红岩村合并为龙河村,村委会驻原龙河村龙河组。

  (十八)树堡乡(调整设置为5个村)  (十八)树堡乡(调整设置为5个村)  (十八)树堡乡(调整设置为5个村)  (十八)树堡乡(调整设置为5个村)

  1.保留建制村2个。  1.保留建制村2个。  1.保留建制村2个。  1.保留建制村2个。

  (1)坝子村,村委会驻坝子村3组。  (1)坝子村,村委会驻坝子村3组。  (1)坝子村,村委会驻坝子村3组。  (1)坝子村,村委会驻坝子村3组。

  (2)竹鲊村,村委会驻竹鲊村3组。  (2)竹鲊村,村委会驻竹鲊村3组。  (2)竹鲊村,村委会驻竹鲊村3组。  (2)竹鲊村,村委会驻竹鲊村3组。

  2.调整设置村3个。  2.调整设置村3个。  2.调整设置村3个。  2.调整设置村3个。

  (1)将勒堵村、祭龙村、坝子村10组合并为祭龙村,村委会驻原祭龙村1组。  (1)将勒堵村、祭龙村、坝子村10组合并为祭龙村,村委会驻原祭龙村1组。  (1)将勒堵村、祭龙村、坝子村10组合并为祭龙村,村委会驻原祭龙村1组。  (1)将勒堵村、祭龙村、坝子村10组合并为祭龙村,村委会驻原祭龙村1组。

  (2)将梅子村、二台村、树堡村合并为树堡村,村委会驻原树堡村七组。  (2)将梅子村、二台村、树堡村合并为树堡村,村委会驻原树堡村七组。  (2)将梅子村、二台村、树堡村合并为树堡村,村委会驻原树堡村七组。  (2)将梅子村、二台村、树堡村合并为树堡村,村委会驻原树堡村七组。

  (3)将姜驿村和石可莫村合并为石可莫村,村委会驻原石可莫村2组。  (3)将姜驿村和石可莫村合并为石可莫村,村委会驻原石可莫村2组。  (3)将姜驿村和石可莫村合并为石可莫村,村委会驻原石可莫村2组。  (3)将姜驿村和石可莫村合并为石可莫村,村委会驻原石可莫村2组。

  (十九)新安傣族乡(调整设置为6个村)  (十九)新安傣族乡(调整设置为6个村)  (十九)新安傣族乡(调整设置为6个村)  (十九)新安傣族乡(调整设置为6个村)

  1.保留建制村2个  1.保留建制村2个  1.保留建制村2个  1.保留建制村2个

  (1)普隆村,村委会驻普隆村村委会。  (1)普隆村,村委会驻普隆村村委会。  (1)普隆村,村委会驻普隆村村委会。  (1)普隆村,村委会驻普隆村村委会。

  (2)田坝村,村委会驻田坝村村委会。  (2)田坝村,村委会驻田坝村村委会。  (2)田坝村,村委会驻田坝村村委会。  (2)田坝村,村委会驻田坝村村委会。

  2.调整设置村4个。  2.调整设置村4个。  2.调整设置村4个。  2.调整设置村4个。

  (1)将莲花村、龙茂山村合并为龙茂山村,村委会驻原莲花村村委会。  (1)将莲花村、龙茂山村合并为龙茂山村,村委会驻原莲花村村委会。  (1)将莲花村、龙茂山村合并为龙茂山村,村委会驻原莲花村村委会。  (1)将莲花村、龙茂山村合并为龙茂山村,村委会驻原莲花村村委会。

  (2)将回龙村、马鞍桥村合并为马鞍桥村,村委会驻马鞍坪移民安置点中部。  (2)将回龙村、马鞍桥村合并为马鞍桥村,村委会驻马鞍坪移民安置点中部。  (2)将回龙村、马鞍桥村合并为马鞍桥村,村委会驻马鞍坪移民安置点中部。  (2)将回龙村、马鞍桥村合并为马鞍桥村,村委会驻马鞍坪移民安置点中部。

  (3)将四道河村、寨子村合并为寨子村,村委会驻原四道河村村委会。  (3)将四道河村、寨子村合并为寨子村,村委会驻原四道河村村委会。  (3)将四道河村、寨子村合并为寨子村,村委会驻原四道河村村委会。  (3)将四道河村、寨子村合并为寨子村,村委会驻原四道河村村委会。

  (4)将沙地村、新开田村合并为新开田村,村委会驻原新开田村村委会。  (4)将沙地村、新开田村合并为新开田村,村委会驻原新开田村村委会。  (4)将沙地村、新开田村合并为新开田村,村委会驻原新开田村村委会。  (4)将沙地村、新开田村合并为新开田村,村委会驻原新开田村村委会。

  (二十)槽元乡(调整设置为7个村)  (二十)槽元乡(调整设置为7个村)  (二十)槽元乡(调整设置为7个村)  (二十)槽元乡(调整设置为7个村)

  1.保留建制村1个  1.保留建制村1个  1.保留建制村1个  1.保留建制村1个

  红安村,村委会驻红安村村委会。  红安村,村委会驻红安村村委会。  红安村,村委会驻红安村村委会。  红安村,村委会驻红安村村委会。

  2.调整设置村6个。  2.调整设置村6个。  2.调整设置村6个。  2.调整设置村6个。

  (1)将韭菜村和木树村合并为韭菜村,村委会驻原韭菜村3组。  (1)将韭菜村和木树村合并为韭菜村,村委会驻原韭菜村3组。  (1)将韭菜村和木树村合并为韭菜村,村委会驻原韭菜村3组。  (1)将韭菜村和木树村合并为韭菜村,村委会驻原韭菜村3组。

  (2)将偏桥村和坝地村合并为偏桥村,村委会驻原偏桥村2组。  (2)将偏桥村和坝地村合并为偏桥村,村委会驻原偏桥村2组。  (2)将偏桥村和坝地村合并为偏桥村,村委会驻原偏桥村2组。  (2)将偏桥村和坝地村合并为偏桥村,村委会驻原偏桥村2组。

  (3)将河坪村和大槽村合并为大槽村,村委会驻原大槽村2组。  (3)将河坪村和大槽村合并为大槽村,村委会驻原大槽村2组。  (3)将河坪村和大槽村合并为大槽村,村委会驻原大槽村2组。  (3)将河坪村和大槽村合并为大槽村,村委会驻原大槽村2组。

  (4)将大元村和渔洞村合并为大元村,村委会驻原渔洞村2组。  (4)将大元村和渔洞村合并为大元村,村委会驻原渔洞村2组。  (4)将大元村和渔洞村合并为大元村,村委会驻原渔洞村2组。  (4)将大元村和渔洞村合并为大元村,村委会驻原渔洞村2组。

  (5)将法科村和马龙村合并为法科村,村委会驻原法科村5组。  (5)将法科村和马龙村合并为法科村,村委会驻原法科村5组。  (5)将法科村和马龙村合并为法科村,村委会驻原法科村5组。  (5)将法科村和马龙村合并为法科村,村委会驻原法科村5组。

  (6)将陆官村和六角村合并为陆官村,村委会驻原陆官村5组。  (6)将陆官村和六角村合并为陆官村,村委会驻原陆官村5组。  (6)将陆官村和六角村合并为陆官村,村委会驻原陆官村5组。  (6)将陆官村和六角村合并为陆官村,村委会驻原陆官村5组。

  (二十一)力马河管委会(调整设置为1个社区)  (二十一)力马河管委会(调整设置为1个社区)  (二十一)力马河管委会(调整设置为1个社区)  (二十一)力马河管委会(调整设置为1个社区)

  调整设置社区1个。  调整设置社区1个。  调整设置社区1个。  调整设置社区1个。

  将力马河南社区居委会和力马河北社区居委会合并为力马河镍矿社区,居委会驻原力马河南社区居委会。  将力马河南社区居委会和力马河北社区居委会合并为力马河镍矿社区,居委会驻原力马河南社区居委会。  将力马河南社区居委会和力马河北社区居委会合并为力马河镍矿社区,居委会驻原力马河南社区居委会。  将力马河南社区居委会和力马河北社区居委会合并为力马河镍矿社区,居委会驻原力马河南社区居委员会。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20-04-18
会理县人民政府
关于《会理县村级建制调整改革方案(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关于村级建制调整改革会议精神,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整合农村人才资源,优化基层治理体系。依据有关规定,在深入调研、多方论证的基础上,形成了《会理县村级建制调整改革方案(草案)》,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欢迎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建议。
  征求意见时间:2020年4月10日至2020年5月9日止。
  特此公告。
  附件:1.会理县村级建制调整改革方案(草案)
  2.会理县村级建制调整改革方案(草案)公开征求意见通讯录

  会理县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0日


  附件1
会理县村级建制调整改革方案(草案)
  一、设置情况
  会理县现有行政村303个,社区8个,此次村级建制调整改革拟减少行政村157个,减幅51.82%,调整后辖146个村,19个社区。
  二、具体调整方案
  (一)古城街道(调整设置为6个社区)
  1.将东关社区和西关社区合并为北关社区,居委会驻东明巷71号。
  2.将民主巷社区和公园路社区合并为公园路社区,居委会驻西关53号。
  3.将广场路社区与西街社区合并为广场路社区,居委会驻南街206号。
  4.将老街村和毛溪村合并后改建为老街社区,居委会驻原老街村一组(原老街村委会驻地)。
  5.将东升村改建为东升社区,居委会驻原东升村村委会。
  6.将南郊村改建为南郊社区,居委会驻原南郊村村委会。
  (二)城南街道(调整设置为6个村,3个社区)
  1.调整设置村6个。
  (1)将潭溪河村和积水村合并为积水村,村委会驻原积水村4组。
  (2)将黄虎村、望城村和大捲村合并为大捲村,村委会驻原大捲村7组。
  (3)将星星村和五官村合并为五官村,村委会驻原五官村4组。
  (4)将热水村和石庄村合并为石庄村,村委会驻原石庄村4组。
  (5)将南山村和南阁村合并为南阁村,村委会驻原南阁村3组。
  (6)将凉桥村和海溪村合并为海溪村,村委会驻原凉桥村4组。
  2.调整设置社区3个。
  (1)将左樟村、爱国村和东坝村合并后改建为东坝社区,居委会驻原东坝村3组。
  (2)将九榜村和果元村合并后改建为果元社区,居委会驻原九榜村5组。
  (3)将羊木村和金梅村合并后改建为金梅社区,居委会驻原金梅村2组。
  (三)城北街道(调整设置为7个村,3个社区)
  1.调整设置村7个。
  (1)将铁厂村和茅草村合并为铁厂村,村委会驻原铁厂村村委会。
  (2)将清水村、云岩村和龙肘村合并为龙肘村,村委会驻原清水村村委会。
  (3)将龙滩村、金岩村和三元村合并为三元村,村委会驻原三元村村委会。
  (4)将兴荣村和大营村合并为大营村,村委会驻原大营村村委会。
  (5)将白龙村和玉坪村合并为玉龙村,村委会驻原白龙村村委会。
  (6)将马庄村和岩峰村合并为岩峰村,村委会驻原岩峰村村委会。
  (7)将光荣村和前兴村合并为中兴村,村委会驻原前兴村村委会。
  2.调整设置社区3个。
  (1)将沙坝村改建为沙坝社区,居委会驻原沙坝村村委会。
  (2)将兰厂村改建为兰厂社区,居委会驻原兰厂村村委会。
  (3)将石厂村改建为石厂社区,居委会驻原石厂村村委会。
  (四)鹿厂镇(调整设置为8个村,1个社区)
  1.保留建制村2个。
  (1)银坡村,村委会驻银坡村村委会。
  (2)兴隆村,村委会驻兴隆村村委会,
  2.调整设置村6个。
  (1)将江西湾村、杨家箐村和黑涛河村合并为黑涛河村,村委会驻原黑涛河村村委会(原黑涛河村车田组)。
  (2)将五星村和洪川桥村合并为五星村,村委会驻原五星村村委会(原五星村三组)。
  (3)将铜矿村、黎明村和沿河村合并为铜矿村,村委会驻原铜矿村村委会(原铜矿村二组)。
  (4)将蜡虫村和星火村合并为星火村,村委会驻原星火村村委会(原星火村四组)。
  (5)将红星村和白草村合并为白草村,村委会驻原白草村村委会(原白草村三组)。
  (6)将凤营村、红云村、坪胜村和三道坪村合并为凤营村,村委会驻原凤营乡政府(原凤营村二组)。
  3.调整设置社区1个。
  将明星村改建为明星社区,居委会驻原明星村村委会(原明星村四组)。
  (五)彰冠镇(调整设置为10个村)
  1.保留建制村1个。
  光山村,村委会驻光山村村委会。
  2.调整设置村9个。
  (1)将万红村、石河村和代管村合并为万红村,村委会驻原代管村村委会。
  (2)将高建村、海草洼村和打吉塘村合并为打吉塘村,村委会驻原打吉塘村村委会。
  (3)将大发村、爱民村、五合村和拥护村合并为大发村,村委会驻原大发村村委会。
  (4)将红拉村和拉红村合并为红拉村,村委会驻原拉红村村委会。
  (5)将车拉村和钉子房村合并为车拉村,村委会驻原车拉村村委会。
  (6)将魁阁村、金星村和湾塘村合并为魁阁村,村委会驻原金星村村委会。
  (7)将富乐村和三岔河村合并为富乐村,村委会驻原富乐村村委会。
  (8)将螃蟹村和盐龙村合并为盐龙村,村委会驻原盐龙村村委会。
  (9)将兴垣村和古桥村合并为古桥村,村委会驻原古桥村村委会。
  (六)小黑箐镇(调整设置为8个村)
  1.保留建制村3个。
  (1)大凹村,村委会驻大凹村村委会(大凹村二组)。
  (2)红凉村,村委会驻红凉村村委会(红凉村二组)。
  (3)矿山村,村委会驻矿山村村委会(矿山村3组)。
  2.调整设置村5个。
  (1)将白鸡村、天桥村和岔河村合并为白鸡村,村委会驻原白鸡村村委会。
  (2)将大梁村和茨竹村合并为茨竹村,村委会驻原茨竹村村委会。
  (3)将茶花村和白沙村合并为白沙村,村委会驻原茶花村村委会。
  (4)将车林村和老营盘村合并为矮郎河村,村委会驻原车林村村委会。
  (5)将在盐边县境内属会理县管辖的行政区域(飞地)建为新九村,村委会驻新九村。
  (七)黎溪镇(调整设置为10个村,1个社区)
  1.保留建制村2个。
  (1)青龙村,村委会驻青龙村村委会(青龙村2组)。
  (2)河漂村,村委会驻河漂村村委会。
  2.调整设置村8个。
  (1)将莲塘村和合伍村合并为莲合村,村委会驻原莲塘村村委会(原莲塘村7组)。
  (2)将黎州村、沙河村、新桥村合并为黎州村,村委会驻原黎州村村委会(原黎州村3组)。
  (3)将鱼鲊村、回头山村和咩嘟咕村合并为鱼鲊村,村委会驻原鱼鲊乡政府驻地(原鱼鲊村12组)。
  (4)将南海村和锁水村合并为南海村,村委会驻原南海村村委会(原南海村4组)。
  (5)将盐河村、三元村、新堰村合并为盐河村,村委会驻原盐河村委会(原盐河村2组)。
  (6)将河口村和云山村合并为河口村,村委会驻原河口村村委会(原河口村1组)。
  (7)将绿湾村和坭前村合并为绿前村,村委会驻原绿湾村村委会(原绿湾村3组)。
  (8)将中厂村和新海村合并为中厂村,村委会驻原中厂乡政府(原中厂村2组)。
  3.调整设置社区1个。
  将新光村改建为新光社区,居委会驻原新光村村委会。
  (八)关河镇(调整设置为6个村)
  1.保留建制村2个。
  (1)红花村,村委会驻红花村村委会。
  (2)黑依村,村委会驻黑依村村委会。
  2.调整设置村4个。
  (1)将力河村、马鞍村、大桥村合并为力马河村,村委会驻原大桥村2组。
  (2)将关河村、田房村合并为关河村,村委会驻原关河村2组。
  (3)将官村村、菜籽园村合并为菜籽园村,村委会驻原官村村3组。
  (4)将绿坪村、毛菇坝村合并为毛菇坝村,村委会驻原毛菇坝村2组。
  (九)绿水镇(调整设置为9个村)
  1.保留建制村2个。
  (1)海林村,村委会驻海林村5组。
  (2)糯鲊村,村委会驻糯鲊村2组。
  2.调整设置村7个。
  (1)将红格拉村和阿拉村合并为阿拉村,村委会驻原阿拉村1组。
  (2)将雨补村和塌轳村合并为雨补村,村委会驻原雨补村2组。
  (3)将黎马村、上湾村和长湾子村合并为黎马村,村委会驻原黎马村1组。
  (4)将云盘村、崩底村和上龙滩村合并为上龙滩村,村委会驻原上龙滩村2组。
  (5)将白云村和复兴村合并为复兴村,村委会驻原复兴村2组。
  (6)将五龙村和松坪村合并为松坪村,村委会驻原松坪村5组。
  (7)将阿田村、上良村和坪庄村合并为坪庄村,村委会驻原坪庄村6组。
  (十)通安镇(调整设置为8个村,2个社区)
  1.调整设置村8个。
  (1)将双凤村、田磅村、洪发村合并为洪发村,村委会驻原田磅村3组。
  (2)将濛沽村、中武山村和小米村合并为皎平渡村,村委会驻原小米村3组。
  (3)将中武山村1组、2组、青山村合并为青山村,村委会驻原青山村5组。
  (4)将新民村、石板沟村和繁荣村合并为繁荣村,村委会驻原繁荣村2组。
  (5)将菜园村、金桂村和酸水河村合并为酸水河村,村委会驻原酸水河村7组。
  (6)将官山村、新发村和花房村合并为花房村,村委会驻原新发村3组。
  (7)将长坡村和通宝村合并为通宝村,村委会驻原通宝村3组。
  (8)将大麦地村和金玉村合并为金玉村,村委会驻原金玉村3组。
  2.调整设置社区2个。
  (1)将坝心村改建为四方街社区,居委会驻原坝心村6组。
  (2)将会理县戒毒所新建为通安阳光社区,居委会驻通宝村6组。
  (十一)新发镇(调整设置为10个村)
  1.保留建制村4个。
  (1)新铺子村,村委会驻新铺子村村委会。
  (2)河心村,村委会驻河心村村委会。
  (3)营盘村,村委会驻营盘村村委会。
  (4)银星村,村委会驻银星村村委会。
  2.调整设置村6个。
  (1)将乐寨村和大箐村合并为乐寨村,村委会驻原乐寨村村委会。
  (2)将民主村和小箐村合并为菖蒲岭村,村委会驻原民主村村委会。
  (3)将铜厂村和鲁车村合并为铜厂村,村委会驻原铜厂村村委会。
  (4)将智力村和船房村、丰隆村4组合并为智力村,村委会驻原智力村村委会。
  (5)将丰隆村1、2、3组和新建村合并为新建村,村委会驻原新建村村委会。
  (6)将坪镇村和二坪村合并为二坪村,村委会驻原二坪村村委会。
  (十二)木古镇(调整设置为6个村)
  1.保留建制村1个。
  庄房村,村委会驻庄房村村委会。
  2.调整设置村5个。
  (1)将干海子村和海龙村合并为干海子村,村委会驻原干海子村村委会。
  (2)将明河村与建政村合并为建政村,村委会驻原建政村村委会。
  (3)将三家村和绿林村合并为绿林村,村委会驻原三家村村委会。
  (4)将崃龙村和新桂村合并为新桂村,村委会驻原新桂村村委会。
  (5)将牛筋树村和花山村合并为花山村,村委会驻原花山村村委会。
  (十三)太平镇(调整设置为7个村,1个社区)
  1.保留建制村2个。
  (1)大村村,村委会驻大村村村委会。
  (2)樟木村,村委会驻樟木村村委会。
  2.调整设置村5个。
  (1)将小村村和尖山村合并为尖山村,村委会驻原尖山村2组。
  (2)将老厂村和大河村合并为大河村,村委会驻原老厂村1组。
  (3)将滴水岩村和双马村合并为滴水岩村,村委会驻原双马村1组。
  (4)将山包村和羊喂水村合并为羊喂水村,村委会驻原山包村3组。
  (5)将香杉村和仓鱼河村合并为仓鱼河村,村委会驻原香杉村3组。
  3.调整设置社区1个。
  将沙坪村和太平村合并改建为太平社区,居委会驻原太平村村委会。
  (十四)益门镇(调整设置为10个村,1个社区)
  1.保留建制村4个。
  (1)白果村,村委会驻白果村5组。
  (2)齐合村,村委会驻齐合村4组。
  (3)新山村,村委会驻新山村2组。
  (4)笆笆村,村委会驻笆笆村2组。
  2.调整设置村6个。
  (1)将小河村和下村村合并为下村村,村委会驻原下村村7组。
  (2)将龙泉村和双河村合并为龙泉村,村委会驻原龙泉村4组。
  (3)将魏家沟村和大磨村合并为大磨村,村委会驻原大磨村1组。
  (4)将十八凹村和武家沟村合并为武家沟村,村委会驻原武家沟村5组。
  (5)将老铁厂村、六民村和大山村合并为六民村,村委会驻原老铁厂村4组。
  (6)将幸福村和三家村合并为幸福村,村委会驻原幸福村7组。
  3.调整设置社区1个。
  将上村村、中村村、小凉村和居委会合并为益门社区,居委会驻原上村村4组。
  (十五)云甸镇(调整设置为8个村)
  1.保留建制村2个。
  (1)甸沙关村,村委会驻甸沙关村村委会。
  (2)云田村,村委会驻云田村村委会。
  2.调整设置村6个。
  (1)将大水村和新马村合并为新马村,村委会驻原新马村村委会。
  (2)将天宝村和前马村合并为前马村,村委会驻原前马村村委会。
  (3)将油房村和巴松村合并为巴松村,村委会驻原巴松村村委会。
  (4)将云雀村和荆凉村合并为荆凉村,村委会驻原荆凉村村委会。
  (5)将云桔村1组、2组、沙元村合并为沙元村,村委会驻原云桔村村委会。
  (6)将云桔村3组、4组、5组、6组、7组、云兴村合并为云兴村,村委会驻原云兴村村委会。
  (十六)六华镇(调整设置为10个村)
  1.保留建制村3个
  (1)井狮村,村委会驻井狮村村委会。
  (2)仓田村,村委会驻仓田村村委会。
  (3)三合村,村委会驻三合村村委会。
  2.调整设置村7个。
  (1)将庙子湾村、老棚子村、白草村合并为三地村,村委会驻原庙子湾村村委会。
  (2)将坪子窑村、新坪村合并为坪子窑村,村委会驻原坪子窑村村委会。
  (3)将白李村、中梁村1、2组、光明村2、5组合并为六华村,村委会驻原白李村村委会。
  (4)将岔河村6组、小仓田村、杨坪村合并为杨坪村,村委会驻原小仓田村村委会。
  (5)将中梁村3、4组、光明村1、3、4组合并为光明村,村委会驻原光明村委会。
  (6)将白岩村、岔河村1、2、3、4、5、7组合并为岔河村,村委会驻原岔河村委会。
  (7)将张家村、大坪村合并为大坪村,村委会驻原张家村村委会。
  (十七)内东乡(调整设置为5个村)
  1.保留建制村2个。
  (1)崩崩山村,村委会驻崩崩山村村委会。
  (2)团山村,村委会驻团山村村委会。
  2.调整设置村3个。
  (1)将马颈村和磨房村合并为马颈村,村委会驻原马颈村村委会。
  (2)将麂子村、老村村和石坝村合并为麂子村,村委会驻原麂子村村委会。
  (3)将龙河村、红岩村合并为龙河村,村委会驻原龙河村龙河组。
  (十八)树堡乡(调整设置为5个村)
  1.保留建制村2个。
  (1)坝子村,村委会驻坝子村3组。
  (2)竹鲊村,村委会驻竹鲊村3组。
  2.调整设置村3个。
  (1)将勒堵村、祭龙村、坝子村10组合并为祭龙村,村委会驻原祭龙村1组。
  (2)将梅子村、二台村、树堡村合并为树堡村,村委会驻原树堡村七组。
  (3)将姜驿村和石可莫村合并为石可莫村,村委会驻原石可莫村2组。
  (十九)新安傣族乡(调整设置为6个村)
  1.保留建制村2个
  (1)普隆村,村委会驻普隆村村委会。
  (2)田坝村,村委会驻田坝村村委会。
  2.调整设置村4个。
  (1)将莲花村、龙茂山村合并为龙茂山村,村委会驻原莲花村村委会。
  (2)将回龙村、马鞍桥村合并为马鞍桥村,村委会驻马鞍坪移民安置点中部。
  (3)将四道河村、寨子村合并为寨子村,村委会驻原四道河村村委会。
  (4)将沙地村、新开田村合并为新开田村,村委会驻原新开田村村委会。
  (二十)槽元乡(调整设置为7个村)
  1.保留建制村1个
  红安村,村委会驻红安村村委会。
  2.调整设置村6个。
  (1)将韭菜村和木树村合并为韭菜村,村委会驻原韭菜村3组。
  (2)将偏桥村和坝地村合并为偏桥村,村委会驻原偏桥村2组。
  (3)将河坪村和大槽村合并为大槽村,村委会驻原大槽村2组。
  (4)将大元村和渔洞村合并为大元村,村委会驻原渔洞村2组。
  (5)将法科村和马龙村合并为法科村,村委会驻原法科村5组。
  (6)将陆官村和六角村合并为陆官村,村委会驻原陆官村5组。
  (二十一)力马河管委会(调整设置为1个社区)
  调整设置社区1个。
  将力马河南社区居委会和力马河北社区居委会合并为力马河镍矿社区,居委会驻原力马河南社区居委会。

  附件2
会理县村级建制调整改革方案(草案)公开征求意见通讯录
                                                     单位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1    古城街道          康佳        0834-5690625      1769754729@qq.com    
                                               2    城南街道          文青        0834-5622849      15566305@qq.com    
                                               3    城北街道          余梦暄     0834-5680871      6575523@qq.com    
                                               4    鹿厂镇             杨晓钰     0834-5651112      467280345@qq.com    
                                               5    彰冠镇             谢政        0834-5653010      491409098@qq.com    
                                               6    小黑箐镇          姜晨曦     0834-5655718      413714389@qq.com    
                                               7    黎溪镇             周朝菊     0834-5861140      670261742@qq.com    
                                               8    关河镇             何婷婷     0834-5863008      1016809765@qq.com    
                                               9    绿水镇             杨虹        0834-5867001      442642634@qq.com    
                                              10   通安镇             张华忠     0834-5871006      929367286@qq.com    
                                              11    新发镇            王乙婷     0834-5873010      1349842422@qq.com    
                                              12    木古镇            胡义        0834-5877277      591202975@qq.com    
                                              13    太平镇            韩宗前     0834-5891004      408927996@qq.com    
                                              14    益门镇            何军        0834-5641140      1211850037@qq.com    
                                              15    云甸镇            王蓉        0834-5646016      1414039492@qq.com    
                                              16    六华镇            徐鸟        0834-5647013      774120856@qq.com    
                                              17    内东乡            苏晶鑫     0834-5611001      727600830@qq.com    
                                              18    树堡乡            岳少华     0834-5852088      3398549832@qq.com    
                                              19    新安傣族乡     罗加坤      0834-5877520     1042232895@qq.com    
                                              20    槽元乡            李平        0834-5891720      285086764@qq.com    
                                              21    力马河管委会  吴祖成     0834-5868024      563125079@qq.com    
                                              22    县民政局         黄 柔       0834-5698802      1539691891@qq.com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20-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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