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优化社区规模布局,提升社区治理水平,经余杭区城乡和谐社区建设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会议联审、区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
同意西城(老余杭、闲林、五常、中泰、瓶窑)5个镇、街道新建社区和社区规模调整事项,共涉及规模调整社区26个,撤销村2个,新建社区19个。
余杭街道
一、同意撤销宝塔村、凤凰山村。
二、同意建立凤阳社区、锦银社区、云轩社区、毓溪社区、宝塔社区和凤凰山社区。
1.同意建立凤阳社区,社区范围为:东至城东路,南至02省道,西至凤凰山,北至城南路。
2.同意建立锦银社区,社区范围为:东至锦银巷,南至中泰街道新明社区,西至桃花源小区西区,北至02省道。
3.同意建立云轩社区,社区范围为:东至江南府,南至沈家店社区,西至中泰街道桃源社区,北至荆余路。
4.同意建立毓溪社区,社区范围为:东至沈家店集体土地,南至闲林街道,西至沈家店社区(山),北至闲沈路(规划名)。
5.同意建立宝塔社区,社区范围为:东至狮山路、南至凤新路、西至禹航路、北至山西园路。
6.同意建立凤凰山社区,社区范围为:东至荆余路,南至沿山路,西至南湖中路(规划名),北至联兴路。
三、同意凤联社区、上文山社区、沈家店社区、大禹社区和南安社区规模调整。
1.凤联社区调整后四至范围为:东至禹航路、南至城南路、西至凤凰山路、北至联兴路。
2.上文山社区调整后四至范围为:东至闲林街道,南至沈家店社区,西至运溪路,北至仓前街道瑞城花园。
3.沈家店社区调整后四至范围为:东至02省道、南至闲林街道、西至运溪路、北至上文山社区。
4.大禹社区调整后四至范围为:东至城东路,南至荆余路,西至禹航路,北至文一西路。
5.南安社区调整后四至范围为:东至禹航路,南至联兴路,西至城西路,北至山西园路。
四、新建社区后,管辖街道要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指导社区及时建立和完善组织管理体系、规章制度,落实社区服务中心场地和工作人员,确保社区各项工作正常开展。你街道要及时指导处理好宝塔村、凤凰山村撤销的相关后续工作。
五、区级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对社区工作给予支持,加强依法依规指导,提供基层需要的社区公共服务项目,共同推进我区社区建设健康发展。
闲林街道
一、同意建立闲创社区、静林山社区、闲湖社区、甄家湾社区、华溪社区。
1.同意建立闲创社区,社区范围为:东至闲富中路,南至联荣村土地,西至孙家坞社区土地,北至02省道。
2.同意建立静林山社区,社区范围为:东至规划道路,南至梧桐港,西至金成外国语学校,北至文二西路(规划名)。
3.同意建立闲湖社区,社区范围为:东至闲林港路,南至闲林东路,西至闲湖西路(规划名),北至02省道。
4.同意建立甄家湾社区,社区范围为:东至民丰村村道,南至02省道,西至闲富北路,北至民丰村土地。
5.同意建立华溪社区,社区范围为:东至五常街道土地,南至毛家桥港,西至华丰路(规划名),北至永寿街。
二、同意方家山社区、北山社区、竹韵社区、翡翠社区、山水社区规模调整。
1.方家山社区调整后四至范围为:东至闲湖西路(规划名),南至泰闲街,西至闲富中路,北至02省道。
2.北山社区调整后四至范围为:东至姚家港,南至联荣村土地,西至闲林公交站,北至02省道。
3.竹韵社区调整后四至范围为:东至闲富北路,南至02省道,西至02省道,北至梧桐港。
4.翡翠社区调整后四至范围为:东至五常街道横板桥社区,南至02省道,西至华丰路(规划名),北至常睦路(规划名)。
5.山水社区调整后四至范围为:东至五常街道盛世嘉园,南至荆余路,西至良睦路,北至五常大道。
三、新建社区后,管辖街道要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指导社区及时建立和完善组织管理体系、规章制度,落实社区服务中心场地和工作人员,确保社区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四、区级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对社区工作给予支持,加强依法依规指导,提供基层需要的社区公共服务项目,共同推进我区社区建设健康发展。
中泰街道
一、同意建立横溪社区,社区范围为:东至杭泰路,南至横溪,西至清水湾出让红线,北至02省道。
二、同意幸福河社区规模调整,调整后四至范围为:东至水塔路,南至花鼓桥街,西至石鸽路及无名道路(规划中),北至02省道。
三、新建社区后,管辖街道要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指导社区及时建立和完善组织管理体系、规章制度,落实社区服务中心场地和工作人员,确保社区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四、区级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对社区工作给予支持,加强依法依规指导,提供基层需要的社区公共服务项目,共同推进我区社区建设健康发展。
五常街道
一、同意建立海汇社区、海曙社区、邱桥社区、海创社区和宏湾社区。
1.同意建立海汇社区,社区范围为:东至聚橙路,南至联创街及文一西路,西至闲林港及海创路(规划名),北至余杭塘路。
2.同意建立海曙社区,社区范围为:东至荆长路以及永福路(规划名),南至联创街,西至聚橙路,北至余杭塘路。
3.同意建立邱桥社区,社区范围为:东至绕城高速,南至文一西路,西至荆长路,北至余杭塘路。
4.同意建立海创社区,社区范围为:东至高教路,西至闲林港,南至永寿街及文二西路,北至联创街。
5.同意建立宏湾社区,社区范围为:东至绕城高速,南至五常街道行政界线,西至宏丰河,北至天目山路。
二、同意五常社区、荆丰社区、友谊社区、西溪风情社区、沿山河社区、荆山社区、景盛社区、顾家桥社区、文一社区、永福社区、洪园社区和云创社区规模调整。
1.五常社区调整后四至范围为:东至五常街道行政边界,南至五常大道,西至绕城高速,北至五常街道行政边界。
2.荆丰社区调整后四至范围为:东至荆长路,南至宋家湾路以及现状河流,西至五常街道行政边界,北至天竺桥港。
3.友谊社区调整后四至范围为:东至五常街道行政边界,南至天目山路,西至荆长路,北至五常大道。
4.西溪风情社区调整后四至范围为:东至荆长路,南至文二西路(规划名),西至聚橙路,北至文一西路。
5.沿山河社区调整后四至范围为:东至荆长路,南至天目山路,西至联胜路,北至宋家湾路。
6.荆山社区调整后四至范围为:东至宏丰河,南至五常行政边界,西至嘉园路(规划名)及五常行政界线,北至天目山路及荆山湾路。
7.景盛社区调整后四至范围为:东至嘉园路(规划名),西至五常街道行政界线,南至荆山湾路,北至天目山路。
8.顾家桥社区调整后四至范围为:东至绕城高速,南至五常大道,西至荆长路,北面至水乡北路(规划名)。
9.文一社区调整后四至范围为:东至荆长路,南至文一西路,西至永福路(规划名),北至余杭塘路。
10.永福社区调整后四至范围为:东至永福路(规划名),南至文一西路,西至聚橙路,北至新桥港。
11.洪园社区调整后四至范围为:东至绕城高速,南至水乡北路(规划名),西至五常街道行政界线以及西溪风情社区界线,北侧至文二西路(规划名)。
12.云创社区调整后四至范围为:东至聚橙路,南至文二西路(规划名),西至高教路,北至联创街。
三、新建社区后,管辖街道要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指导社区及时建立和完善组织管理体系、规章制度,落实社区服务中心场地和工作人员,确保社区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四、区级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对社区工作给予支持,加强依法依规指导,提供基层需要的社区公共服务项目,共同推进我区社区建设健康发展。
瓶窑镇
一、同意建立羊山社区、学府社区。
1.同意建立羊山社区,社区范围为:东至长命港,南至羊城路,西至西险大塘,北至闻溪路。
2.同意建立学府社区,社区范围为:东至花园路,南至前程路,西至溪东路,北至羊城路。
二、同意里窑社区、瓶窑社区、溪东社区规模调整。
1.里窑社区调整后四至范围为:东至樟树路,南至上窑官口桥,西至瓶窑中学,北至窑山。
2.瓶窑社区调整后四至范围为:东至凤都路,南至前程路,西至瓶仓大道,北至闻溪路。
3.溪东社区调整后四至范围为:东至溪东路,南至前程路,西至西险大塘,北至羊城路。
三、新建社区后,管辖镇要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指导社区及时建立和完善组织管理体系、规章制度,落实社区服务中心场地和工作人员,确保社区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四、区级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对社区工作给予支持,加强依法依规指导,提供基层需要的社区公共服务项目,共同推进我区社区建设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