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锦州市古塔区人民政府驻地迁移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公示
为加快推进古塔区“北展扩区”的发展战略,加强政府各职能部门资源整合,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节约型机关建设,切实解决古塔区区直单位办公场所分散问题。锦州市古塔区人民政府拟从保安街道人民街三段2号迁移至士英街道锦朝街53号。现将该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概况
事项名称:锦州市古塔区人民政府驻地迁移事项
实施单位:锦州市古塔区人民政府驻地迁移工作领导小组
事项概况:古塔区现有9处区政府产权办公用房,总建筑面积12836.01平方米。按照国家、省、市相关通知要求,本着存量调整原则,拟将其中5处建筑面积共10155.39平方米的办公用房与锦州市强制戒毒所闲置办公用房进行置换。另外4处产权房,现由区防疫站、妇幼保健站、环卫、园林部门使用,因办公设备等原因暂不进行迁移。锦州市强制戒毒所闲置办公场所共有6栋有照房,建筑面积共15441.49平方米。
二、征求意见对象及形式
主要征求古塔区人民政府驻地迁移事项所涉及的古塔区机关单位、古塔区辖区内各街道、社区、村委会及群众、企业及对本决策事项有疑问的相关单位的意见、建议及其他相关问题。自本公示之日起七日内,社会各界人士可将相关意见建议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向评估单位或实施单位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