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国务院批复昆山深化两岸产业合作试验区的范围扩大至昆山市全域。此外,江苏省人大立法的《昆山深化两岸产业合作试验区条例》第六条明确,“省人民政府支持试验区创新行政管理体制机制,推动建立试验区与行政区一体化治理模式。省人民政府、苏州市人民政府采用赋权清单形式,在试验区内赋予昆山市人民政府有关省和设区的市经济社会管理权限。”
按照字面上的意思理解,昆山应当是设立一个试验区管委会,与昆山市政府合署办公,通过管委会的形式获得有关省和地级市的管理权限。
那么,昆山什么时候成立试验区管委会?这个管委会又将是什么级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