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江西省民政厅发出《关于赣州市3件撤乡设镇事项的批复》(赣民函〔2021〕1号),撤销赣州市南康区龙华乡,设立赣州市南康区龙华镇,以原龙华乡
行政区域为龙华镇
行政区域,龙华镇
人民政府驻龙华居民委员会西引桥路49号(龙华乡人民政府现驻地)。龙华镇行政
区划代码为“360703106”,原龙华乡
行政区划代码废止。
调整后,赣州市南康区辖2个
街道、7个镇、11个乡。撤销瑞金市叶坪乡,设立瑞金市叶坪镇,以原叶坪乡行政区域为叶坪镇行政区域,叶坪镇人民政府驻叶坪居民委员会(叶坪乡人民政府现驻地)。叶坪镇行政区划代码为“360781107”,原叶坪乡行政区划代码废止。调整后,瑞金市辖8个镇、9个乡。撤销兴国县永丰乡,设立兴国县永丰镇,以原永丰乡行政区域为永丰镇行政区域,永丰镇人民政府驻永丰居民委员会永顺路1号(永丰乡人民政府现驻地)。永丰镇行政区划代码为“360732108”,原永丰乡行政区划代码废止。调整后,兴国县辖9个镇、16个乡。
(2)3月16日,江西省民政厅发出《关于同意鹰潭市余江区邓埠镇撤镇设街道的批复》(赣民函〔2021〕28号):撤销鹰潭市余江区邓埠镇,设立鹰潭市余江区邓埠街道,并将青年综合垦殖场
管理区域划归邓埠街道管辖。以原邓埠镇行政区域和青年综合垦殖场管理区域为邓埠街道管辖范围。邓埠街道行政区划代码为360603001,邓埠街道办事处驻站前居民委员会建设西路6号。
(3)3月16日,江西省民政厅发出《关于同意设立上高县锦阳街道的批复》(赣民函〔2021〕29号),设立宜春市上高县锦阳街道。将敖阳街道锦阳居委会、敖山镇锦绣路居委会和敖背村村委会、野市乡高岗村村委会田东、卢家店、港口3个自然村划归锦阳街道管辖,以敖阳街道锦阳居委会,敖山镇锦绣路居委会和敖背村村委会,野市乡高岗村村委会田东、卢家店、港口3个自然村管理范围为锦阳街道管辖范围,行政区划代码为360923002。锦阳街道办事处驻锦阳居委会镜山大道21号。调整后,上高县辖2个街道、9个镇、5个乡,上高县人民政府驻地由敖阳街道变更为锦阳街道,地址仍为上高县清莲路9号。
(4)3月16日,江西省民政厅发出《关于同意弋阳县南岩镇撤镇设街道的批复》(赣民函〔2021〕30号):撤销弋阳县南岩镇,设立弋阳县南岩街道,以原南岩镇行政区域为南岩街道管辖范围。南岩街道行政区划代码为361126003,南岩街道办事处驻水南村民委员会迎宾路89号。
(5)4月21日,江西省民政厅发出《关于同意撤销遂川县珠田乡设立珠田镇的批复》(赣民函〔2021〕33号),撤销吉安市遂川县珠田乡,设立珠田镇,以原珠田乡行政区域为珠田镇行政区域,珠田镇行政区划代码为360827112,珠田镇人民政府驻洋湖村委会。调整后,遂川县辖13个镇、10个乡。
(6)4月21日,江西省民政厅发出《关于同意撤销安福县泰山乡设立羊狮慕镇的批复》(赣民函〔2021〕34号),撤销吉安市安福县泰山乡,设立羊狮慕镇,以原泰山乡行政区域为羊狮慕镇行政区域,羊狮慕镇行政区划代码为360829107,羊狮慕镇人民政府驻泰山村委会沿前路1号。调整后,安福县辖8个镇、11个乡。
(7)4月21日,江西省民政厅函复(赣民函〔2021〕35号),设立芦溪县麻田镇,将芦溪县新泉乡所辖月形居民委员会 和麻田村、大江边村、龙王潭村、东江村、蔡家村、长冲村、株 木村、石溪村、沈子村、堎头村等 10 个村民委员会划归麻田镇管辖。麻田镇行政区划代码为360323105,麻田镇人民政府驻麻田村村民委员会月形街59号。
(8)7月9日,江西省民政厅发出《关于同意靖安县罗湾乡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赣民函〔2021〕40号),撤销靖安县罗湾乡,设立官庄镇,以原罗湾乡行政区域为官庄镇行政区域,官庄镇行政区划代码为360925105,官庄镇人民政府驻地由南村村中村组1号迁移至桥下村官庄街1号。
(9)11月19日,江西省民政厅发出《关于同意设立瑞昌市赛湖街道的批复》(赣民函〔2021〕67号),设立瑞昌市赛湖街道,将湓城街道八里铺、府东、金桥、桃树林、阳光、东方、祥民、龙门、赛湖路、三经路、燕山凹、苏家墩、新民等13个居民委员会和春风村民委员会划归其管辖。赛湖街道行政区划代码为360481003,赛湖街道办事处驻八里铺居民委员会铜城大道159号。
(10)11月19日,江西省民政厅发出《
关于同意设立宜丰县黄垦镇的批复》(赣民函〔2021〕68号),设立宜丰县黄垦镇,将潭山镇古阳寨、岗东、狮子岗、九岭、岗北、汉塘、找桥7个村民委员会和黄岗山居民委员会划归其管辖。黄垦镇行政区划代码为360924108,黄垦镇人民政府驻古阳寨村。将江西黄岗山垦殖场代管的炎岭、岗南、五里3个村民委员会归属桥西乡管辖,代管的其它零星区域就近归属相邻的乡(镇)管辖。
(11)12月24日,江西省民政厅发出《关于同意南昌市红谷滩区生米镇撤镇设街道的批复》(赣民函〔2021〕70号),撤销南昌市红谷滩区生米镇,设立生米街道,以原生米镇行政区域为生米街道管辖范围。生米街道行政区划代码为360113003,生米街道办事处驻为民社区。
(12)12月27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同意南昌市调整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赣府字〔2021〕71号),将南昌市新建区厚田乡划归红谷滩区管辖。撤销南昌市青山湖区蛟桥镇,设立蛟桥街道,并划归新建区管辖。南昌市红谷滩区厚田乡行政区划代码为360113200,新建区蛟桥街道行政区划代码为360112003。
2021年度行政区划统计 附录:
5月,江西省政府印发《江西省设立镇(街道)标准》。
10月,印发《关于加强和规范乡级行政区划变更管理的意见》。
(1)1月22日,九江市庐山市牯岭镇人民政府办公地点由牯岭街21号搬迁至橄榄山路2号(原庐山迎宾馆)。
(2)2月18日,九江市修水县宁州镇人民政府搬迁至工业大道85号(县消防大队原驻地)。
(3)6月30日,南昌市红谷滩区生米镇人民政府搬迁至九龙大道3366号(融创乐园木质过山车对面)。
(4)9月1日,宜春市袁州区南庙镇人民政府办公地点临时搬迁至邮桥村村委会对面。
#4月29日,宜春市铜鼓县城区社区管理委员会搬迁至街心花园新办公场所(老教委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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