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贵驷街道相关社会事务行政管理权限划归镇海区的批复
甬政发 2021 39号
镇海区人民政府,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管委会:
你们《关于要求明确贵驷街道社会事务划归镇海区管理后行政管理权限的请示》(镇政〔2021〕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和《中共宁波市委专题会议纪要》(〔2021〕4号)精神,经研究,同意2015年10月镇海区政府委托给宁波国家高新区管委会管理的贵驷街道17个方面的社会事务,以及贵驷街道的公安交警、司法、综合行政执法等职责划归镇海区管理。
二、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管委会要主动加强与镇海区政府的沟通协商,对于划转的具体事项、权限、责任和法定依据等内容,通过协议等方式予以明确,有序推进行政管理职责移交各项工作。
宁波市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