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榕城区
人民政府关于撤销渔湖镇设立渔湖
街道的公告
http://www.jyrongcheng.gov.cn/sy/zfgg/content/post_591027.html揭榕府公[2021]3号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
城市化进程,提高
行政管理效能,加强区域
规划和管理,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决定撤销渔湖镇,设立渔湖街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撤销渔湖镇,设立渔湖街道后,渔湖街道与原渔湖镇的管辖范围相同,
行政区域总面积 44.22 平方公里,管辖渔湖1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和港口、渔江、长美、仁和、中联、和美、仙阳、福田、阳美、渔光、西寨、后石、顶乡、东寨、龙飞、仁辉、新联、前光、联光、塘埔、团友、全美、广美、广南、陇上、东升、凤联、京北、京南、林厝、陈厝、佘厝、新路、下路、新王、胡厝共 36 个村民委员会,渔湖街道办事处驻渔湖镇前街187号(原渔湖镇政府)
二、撤销渔湖镇设立渔湖街道后,渔湖街道办事处的机构设置、人员安排和财产、债务处理以及管理
体制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公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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