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银海区统计局
北海市银海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8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要求,我国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一年多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区委、区政府和各级普查机构的统一组织部署下,在广大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下,经全区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的共同努力,目前我区已圆满完成普查现场登记和普查主要数据的汇总工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区人口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及人口分布
全区常住人口[3]为 315196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76785人相比,十年共增加138411人,增长78.29%,年平均增长率为5.95%。
表1 各乡镇常住人口
单位:人
二、户别人口
全区共有家庭户[5]96274户,集体户9015户,家庭户人口为274630人,集体户人口为40566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85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40人减少0.55人。
三、民族人口
全区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291012人,占92.33%;各少数民族人口为24184人,占7.67%,其中壮族人口为16396人,占5.20%。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12.58万人,同比增长76.15%;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1.26万人,增长108.62%。
四、性别构成
全区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64337人,占52.14%;女性人口为150859人,占47.86%。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8.93,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14.56相比下降5.63。
表2 各乡镇人口性别构成
单位:%
五、年龄构成
全区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62409人,占19.8%;
15-59岁人口为215622人,占68.41%;60岁及以上人口为37165人,占11.79%,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25126人,占7.97%。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0.74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2.23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5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0.62个百分点。
表3 各乡镇人口年龄构成
六、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区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55198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51563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08428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67449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10287人上升为17512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2996人上升为16359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43424人下降为34400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28056人下降为21399人。
表4 各乡镇每10万人口中拥有的各类受教育程度人数
单位:人/10万人
七、平均受教育年限[6]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区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9.97年提高至10.45年。
八、文盲人口
全区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4727人,文盲人口占1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为1.87%,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2442人,文盲率[7]由5.01%下降为1.87%, 下降3.14个百分点。
九、城乡[8]人口
全区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223639人,占70.95%;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91557人,占29.05%。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119431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114.61个百分点,乡村人口增加18980人,乡村人口比重提高26.15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指乡镇的常住人口占全区常住人口的比重。
[5]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6]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7]文盲率是指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8]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