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张增省的人也会看到就要增省必增官问题,于是改口说,增加省份,省变小了,可以省直管县,撤销全部地级市,这样一来,增加20省,少333个地级市(包括地区),就算有30%转去新省当官,官员只减不增.岂不是好事?
问题是剩下70%官员怎样安置?他们又普遍未到退休年龄.293个地级市,意味有293个市书记/市长/市人大主任/市人大政协主席/军分区司令/军分区政委/市法院院长/市检察院长,还有市监委.一个好大的群体啊.你打烂他们的饭碗,他们会跟谁急?
拆分出来的20个新省,正职一般会让前旧省的副职来担当.轮不到前市委书记前市长来当.另外,前市委书记前市长也互不服气,凭什么你可以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