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现有的信息分析,聊城地区当年地改市时,开始只想到地级市沿用聊城的名称,县级聊城市改用过去的称呼“东昌”,形成聊城市东昌区的局面。这个想法,到是符合山东省地该市的一般做法,比如烟台地区地改市时,就直接沿用了烟台的名称,甚至人大及政府的届次都沿用了原烟台市的届次数。而县级烟台市改名为“芝罘区”,是采用了古代芝罘的名称。但聊城这边东昌区上报后,由于通化市已有东昌区存在,按照县级以上地名不重复的原则,只能是后来的聊城东昌区改名。大约当时有人建议增加一个“府”字形成“东昌府区”,这样既与通化的相区别,也变相等于达到了保留古代地名的目的,最终民政部批准了这一建议,于是形成了聊城市东昌府区这样的局面。但这件事留下了一个很大的缺憾,东昌府是原先一个地区的名称,不是治所专名。聊城是治所专名,是古代东昌府的首县。民国以及共和国时期地区及专署、专区命名,往往以治所所在地命名的多,比如聊城地区、烟台地区,以方位命名的要占少数,比如雁北地区、陇南地区,尤其山东到解放后基本上逐步消除了这样的方位地级政区命名。这样当年如果以东昌市聊城区的名义上报地改市其实是最佳的方案。东昌市和东昌区有层级和地域的差异,且又是聊城一带古代正式名称,民政部应该可以批准。东昌和南昌、西昌又遥相呼应,既显示了统一国家地域之间的相互联系,名称也更响亮些。聊城作为市区名,符合历史及现实的实际情况,从聊城市到聊城区,延续性也强,群众也容易接受。我和聊城的同事谈起此事时,他们也深以为然。但到现在要再想改名就不是那么容易了,也许世上事总要留些缺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