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支持柘荣经济开发区创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请示》(宁政文〔2021〕16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在柘荣县以柘荣经济开发区为基础,设立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定名为“柘荣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以下简称“柘荣高新区”),核定规划面积403.79公顷。四至范围:东至规划龙溪东路,南至东源乡太阳村,西至104国道,北至城郊乡湄洋村。柘荣高新区设立后,不再保留柘荣经济开发区牌子。
二、宁德市、柘荣县要以建设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为契机,坚持规划引领、集聚集约、有序推进,高效配置创新资源,加快推动传统产业创新转型,做大做强生物医药、生物农业和先进制造产业,打造产业升级示范园区。要完善创新创业生态和营商环境,强化科学精准招商,培育壮大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建设一批科技创新平台,培育引进一批高水平创新人才和团队,形成有序竞争的良好态势,打造区域特色创新园区。要加强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科学设定入园标准,推动“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打造绿色低碳生态园区。
三、宁德市、柘荣县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管理体制机制,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协调,注重发挥园区集聚、辐射和带动作用,努力把柘荣高新区建设成为推动闽东高质量发展的创新引领区。省直相关部门要结合职能,在重大项目安排、政策先行先试、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支持柘荣高新区建设。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23年1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