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区划体制存在问题 “省直管县”利大于弊
新京报
广东省人大代表李德锋日前提出省直管县的建议,理由为市管县体制束缚了县经济社会的发展,目前这一建议正在有关部门的研究之中。笔者认为,建构“省直管县”的区划体制,有利于实现行政区划设置的科学化、规范化,对于市场经济建设和社会管理现代化都有极其重要的价值,值得肯定。
近年来,有关我国行政区划调整的话题一直是公共行政领域的一个热点。应当说,我国现行省-市-县-乡四级行政区划体制基本上是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其设置初衷是好的,实践中也曾发挥过一些积极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加速了我国的城市化进程,发挥了中心城市的辐射和带动作用,促进了城乡一体化和协调发展。
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现行区划体制存在的问题日益暴露,已经难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国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一方面,市管县的体制在省-县中间增加了一级行政管理层次,原本省县之间可以直接沟通的事务,现在则必须经过市来“上传下达”,这与强调信息化和行政效率的现代行政理念要求相比,明显科学性不足,因为多了一层区划设置就增加了一套信息传递程序,这不仅会降低信息传递的速度,而且使得信息在传递过程中受到主观干扰的几率大大增加,极易导致信息失真,也影响了现代行政的生命线———效率,更深层次的危害,就是导致中央政令不畅,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
另一方面,现行市管县的区划体制还造成机构膨胀臃肿,一级行政区划设置就需要配置一套机构和人马,由于市级建制既要管理城市,又要管理农村,而城市和农村在社会结构、功能作用、发展需要等方面具有天然的不同性,这在客观上既增加了行政管理工作的复杂性,又使得为了做好这两方面的工作而设置大而全的机构,导致机构臃肿不堪,这不仅增加了财政负担和农民负担,而且也极易滋生多头领导、人浮于事、相互扯皮等官僚主义现象。
此外,从实践来看,目前市管县的区划体制在实现城乡一体化和协调发展上的作用也甚微,因为城市系统和农村系统本身各具特殊性,且非常复杂,实践中往往将市里的工作重心放在城市,而忽视农村和农民的利益需求,出现重城市轻农村、重工业轻农业、促公压农的现象,这无疑与当前“三农”问题在国民经济建设中的基础地位是不符的,也是与中央目前解决“三农”问题的有关政策相悖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对现行区划体制进行调整,也是更好地保护农民利益,发展农村经济的需要。
因此,改革现行区划体制,取消市管县的设置,建立由省直管县的省-县-乡三级区划体制,不仅是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也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现代化、科学化的必然反映。但同时需要指出,由于区划调整涉及宪法上的制度架构,由地方通过地方性法规的方式实施不妥,而由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经过充分论证,作出全国性的区划体制调整实施方案,才是目前较为理想也是符合现行宪法要求的做法。
本报特约评论员梅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