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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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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05-28

再说“石家庄”
中国地名学研究会会员    梁鼎豫

早在2008年本人就先后写成《三议石家庄》,发给《石家庄日报》杳无音讯,后合并易名为《石家庄市名浅议》,发表在《中国地名》2017年第1期上,十余年来亦无声响,现又写《再说石家庄》,通俗话语可说唱,官方民间能知详。
现状
人和事物各有名,类别高低区分清,约定俗成古今传,名实相应适当称。
如今发放身份证,姓名字形正规准;老者首长人爱敬,谁再叫他乳小名。
女媳怀孕才几月,长辈准备好名称,地方设立省会后,官高位大名亦尊!
外省省会某某市,常用即称某某名,河北省会石家庄,常用还称石家庄。
随地自然村庄名,屈尊土俗不响亮,各级多用驻地名,规范雅化佳名成。
设政聚落等级分,保定天津皆称市,省会咋叫石家庄,复用古名地位升。
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划分如下:
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
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
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
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都是民族自治地方。
第三十一条  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政区……
解释
遍查各级政区设置,城镇乡村,皆无“庄”级。城市非农村,又非“城中村”。在居民地类型中,唯有乡村,自然村落里,民间众多俗称中,有“庄”字。且“石家庄”系居民地地名中的自然村落,又是“姓氏地名”中的“小”姓氏地名——起初意为“石姓人家的村庄”“大市小名”,如此称呼,与其现等级,极不相称,实在“屈尊大驾!不宜沿用长存,亟待就位改称
若后面再加“市”字,“市”和“庄”都是居民地“通名”,递加累赘,叠床架屋,多余重复!
建议
根据事物命名规律,回顾历史地名,此地附近,“本战国中山国石邑,后属赵,汉置石邑县”《中国古今地名大辞典》1285页。
石邑谐音十.一意,由乡入城首座城*,新华建立恢复快,省会石邑市名称。
    复称石邑又升,历史悠久古意涵,现代发展大巨变,简明响亮换新颜。
提升名城称正定,正太铁路多年称;亦曾称过石门市,湖南石门同专名。
事物词语精准细,国家管理水平高,省会仍用村庄名,早当改进勿拖延!
与时俱进遵法理,长幼辈分有序延,舍小弃旧石家庄,简称为仍依然。
社会发展上正规,人名地名亦当然,各事规范标准化,现代新貌盛空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