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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化]开发超过20年的新城失败的所在县市区予以撤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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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09-16
综合性新城,商业服务业、教育医疗等公共事业发展不足,人口增长缓慢的新城。
属地县市区撤销。
如何撤并,县市区撤并到临近县市区,地级主城区新城开发失败的,地级市撤销并入周边地级市。

如何衡量新城失败的呢?各类指标不足旧城的50%的视为开发失败。
产业园区类型的新城,产业集聚不足所在县市区50%的,企业数量、经济效益任何一个不达标的都要撤销属地县市区。

一个城市(区县)经济弱人口少就别乱开发新城新区了。

很多地区乱开发新城,土地资源浪费,各种资源消耗,行政成本增加。建立这种新城开发失败的惩罚机制可以最大程度降低资源浪费。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09-16
能否举出两个具体例子
李清微信:13520508091
公众号:每天一杯好酒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昨天 12:04
一般不会有这种情况,多数城市是把老城的资源往新城搬,甚至放弃老城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昨天 12:46
所以熊安开发失败,就取消北京的国都地位?
中国共产党台湾省委员会
台湾省人民政府
台湾省人民大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台湾省委员会
台湾省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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