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家乡肇州县 ,目前归黑龙江省大庆市管辖.
按说 应该有很多优惠 但真实情况不是这样
比如说肇州境内的 大庆油田采油十厂,按照国家法律十厂的税收应该归肇州管辖.但因为 归大庆市,大庆市国税局竟然为了市政府的利益,指国家法律不顾 将采油十厂的税收上划市级财政收入.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93]134号)第二十二条规定 增值税纳税地点:
(一)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国家税务总局或其授权的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按照此条规定:因为采油十厂坐落在肇州境内,和大庆市是不同的市县,其税收应在肇州征收.
在《油气田企业增值税暂行管理办法》财税字[2000]32号中。
第九条 对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的油气田企业由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根据油气田企业计算的应纳增值税额汇总后,按照各油气田(井口)产量比例进行分配,然后由各油气田按所分配的应纳增值税额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纳。油气田企业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应当定期将有关资料传递各油气田所在地税务机关。对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内的油气田企业,其增值税的计算缴纳方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确定.
特别强调:按照各油气田(井口)产量比例进行分配,然后由各油气田按所分配的应纳增值税额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纳。
而大庆国税局以肇州县归大庆市管辖为由,拒不执行上述国家的法规规定.
在税收会计中,县级增值税税收是这样进入国库的
国库收入:县级25%中央75%
在市级是这样
国库收入:市级25%中央75%
在肇州入库的采油十厂税收是 县级25%
在大庆入库的采油十厂税收是 市级25%
这样做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七十六条 税务机关违反规定擅自改变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和税款入库预算级次的,责令限期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
大庆市为了市府的利益,公然违反国家法律,而且从1994年到现在,已经20年这样做.竟然没有一个领导因此受到处分,可见国家法律的苍白.
也不只现在的审计风暴,为什么没有暴露此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