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峰峰市1955年是地级,归河北省直辖,可不是什么县辖市或者县级市. 除了特等,甲等,乙等,丙等和丁等市外,中国当时还有甲乙丙丁四等省(注意没有特等省),放到省里头楼上那四级如何套用?
个人揣测这些是以人口指标为主,以经济政治地位为辅来划分的.下面是54年的一个文献:
"为了工作需要,大体规定大区、省(市)及省属市计划委员会的编制如下(统计局前已确定编制,不包括在内):大区一百至一百二十人;甲等省八十至一百人,乙等省六十至八十人,丙等省四十至五十人,丁等省三十至四十人;特等市六十至八十人,甲等市四十至五十人,乙等市二十至三十人,丙等市十五至二十人,丁等市七至十人。"
http://www.people.com.cn/GB/33831/33836/34143/34224/25580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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