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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管县][原创]不一样的省县直辖(我的设想方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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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5-01-31

如下:


把现在的地级全改称县;


原有的县废之,统一由新的县来管辖,并改称地区或其他合适名称,不再设政府机构;


新的县底下有市,镇,乡(均平级),足够大的居民点设市;


乡,镇的话和现行管理体制一样,市的话加设个政府,其中县城的县政府与所在市的政府分离象现在的省会一样;


县城是政治中心,可以是非经济中心;


财政上市与其所属的县是平级的,都是由省来直管;


我说的可能有不够严谨的地方,不断改善,补充中~~~~~~


多谢各位指点!

[em07]
真想让全世界都知道,我有多勇敢……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5-02-01

行不通!旧瓶装新酒。

行政体制改革派--------Zhongnigel
致力于中国的行政改革事业。目前的观点有省县直辖和虚省实地。
希望能广交朋友。
欢迎提意见建议,相互切磋,多多益善!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5-05-31

哈哈,别人说我酒喝多了,你呢?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5-06-02

不行吧,县的区域比较稳定,人的县域认同感可是要强于地区认同感的,籍贯上总是**(省)**(县)。

1.全国分为东北-华北-华东-华中-华南-西南-西北7大行政区(虚)和西藏-新疆2个自治行政区、香港-澳门-台湾3个特别行政区。2.撤省设郡和州(自治地区),全国共120个左右,由原地级单位合成,辖县和市。3.主城区人口100万以上为可设虚级县级区的甲等市,50万以上和超过20万的重要城市(郡治、原地级中心、边贸、港口、工矿等)为乙等市,甲乙等市均为副郡级,20万以上和超过10万的重要城市为丙等市(县级)。4.市下设街区,县下设丁等市(副县级)、乡、镇,均不设政府。5.支持市县同城,乙丙等市和附郭县合署办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6-05-14
很好,和我的想法一样。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6-05-14

这属于集体改名.

吾之所愿——复我汉唐 兴我华夏!
大中华帝国——万世长存!
自由—民主—我可以为此奋斗终生!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6-05-14
也不新吧,就改个名字。 而且当前的地级市大小参差不齐,绝不是小规模调整便能完善的。
君子坦蛋蛋,小人藏鸡鸡!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06-05-15

反对

把(媳妇=儿子妻子)当(媳妇儿=自己妻子:部分北方城市的方言口语)叫扒灰。媳妇指儿子妻子而非自己妻子
把(女婿=女儿丈夫)当(女婿儿=自己丈夫:部分北方城市的方言口语)叫乱伦。女婿指女儿丈夫而非自己丈夫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06-05-25
只是一种集体改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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