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首先应该将直辖市称作府,自治区称做道,取消县级市,然后分省,将一些省划分为若干个省份,迁都西安(因为强盛的朝代都建都于此),改称长安府,将北京,上海,天津,重庆直辖市级别取消,和其它相邻城市,建立省份,省会城市改称郡,香港,澳门称作藩,自治州仍保留,这样全国的行政区划为国府--省(民族道,府)--郡(民族州)--县(郡辖区)--镇,街(先目前设区的城市中街道),乡(镇级民族区域,因为很多地方的乡改为镇,故此乡就为镇级民族区域)--村,里(现目前城镇中的社区)--庄(先目前的村民小组),邻(现目前的居民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