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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郑州拟撤并29个乡镇,约占现有乡镇总数的1/4,新的乡镇领导人数不超9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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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5-10-13
<P>时间:2005-10-13 07:09:30  来源:河南报业网-河南商报 </P>
<P>河南报业网讯(记者王燕子)昨日郑州市深化和完善乡镇机构改革工作会议传出消息,郑州市拟撤并29个乡镇,市政府已经做出相关财政决定:每撤并1个乡镇,将一次性奖励30万元,在11月20日前,各地要完成撤并的交接事项,目前被列入撤并名单的乡镇还有最后的陈述机会。 </P>



<P>  29个乡镇面临撤并</P>
<P>  据了解,目前郑州市共有35个乡、75个镇,适度撤并一些乡镇,将有利于精简机构和人员编制,减少财政开支,减轻农民负担,同时,对推进城镇化进程和进一步转变乡镇政府职能,加强农村行政管理也有极其重要的意义。</P>
<P>  省撤并乡镇工作办公室依据有关标准,共界定出郑州市29个符合撤并条件的乡镇,分别是:巩义市的竹林镇、河洛镇、南河渡镇、桃园镇、新密市的关口镇、尖山乡、袁庄乡、荥阳市的汜水镇、刘河镇、庙子乡、金寨乡、北邙乡、新郑市的千户寨乡、登封市的卢店镇、宣化镇、送表乡、白坪乡、中牟县的谢庄镇、芦医庙乡、仓寨乡、万滩镇、雁鸣湖乡、八岗乡、冯堂乡、中原区的大岗刘乡、二七区的马寨镇、金水区的姚桥乡、惠济区的花园口镇、毛庄镇。</P>
<P>  撤并乡镇有政策标准</P>
<P>  根据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此次撤并乡镇的主要政策标准是:平原、丘陵地区以人口规模为主,兼顾区域面积,原则上不再保留3万人以下的乡镇。山区以区域面积为主,兼顾人口规模,原则上不再保留面积不足100平方公里、人口不足2万人的乡镇。</P>
<P>  郑州市政府要求,凡是涉及这29个乡镇的县(市)区都要对照标准,具体提出撤销哪个乡镇,将其行政区域并入哪个乡镇,并确定撤并后乡镇政府驻地和名称。同时,全市各县(市)、区城区建成区内的乡镇,也将改为街道办事处,确定街道办事处的名称。特色乡镇可放宽条件</P>
<P>  记者还了解到,地处省际边界、工矿区、风景旅游区、有历史文化特色、经济发展势头较好、对周边带动作用较强的乡镇,还可以根据情况适当放宽标准。对于已经成为市辖区和县级市城区、及常住人口在10万人以上、建成区面积在10平方公里以上的县政府驻地乡镇,原则上可撤销,设立街道办事处,实行城市管理体制。</P>
<P>  按照安排部署,10月15日前,郑州市各地撤并方案将上报市里,10月底整个方案将经省有关部门审批完成。预计到11月20日前,郑州市各地要完成撤并的交接事项。</P>
<P>  新的乡镇机构统一设置</P>
<P>  郑州市委、市政府最新下发的有关通知提出,今后,郑州市的乡镇党政机构将坚持三个机构限额不变。名称统一规范为党政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除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计划生育办公室外,不准在党政机构上挂其他牌子。乡镇事业单位保留原来名称不变,即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村镇建设发展中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劳动保障所。乡镇机关仍按行政编制数的10%核定工勤人员事业编制。事业单位的事业编制将控制在38—43名。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70%。</P>
<P>  每个乡镇领导限定9名</P>
<P>  今后,郑州市每个乡镇领导职数确定为9名,除挂职干部外,均应在确定的职数范围内设置职位。</P>
<P>  关于财政政策,郑州市委、市政府也做出规定:每辙并1个乡镇,市财政一次性奖励30万元;事业单位分流正式人员,每分流1名全供人员,市财政一次性补助5000元,每分流1名差供人员市财政一次性补助3000元。</P>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5-10-14

党政办公室?又要党政合一?

/撤销省区,地市直辖中央,一级行政区有州、盟、直辖市,可民族自治。/二级行政有县、市、旗,也可民族自治。/乡撤销,行政村直属县政府,镇作为县下面的直属小城市管理。/直辖市的市区和较大的市区可分为若干监察区,不设政府,街道为城市基层自治机构直属市政府。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5-10-14
乡镇党政不分了?
郡县制:中央---(省)---郡---县\市
虚省实郡强县
反对直辖,取消特权,县市平行,机会均等!
~~~~~~~~~~~~~~~~~~
小号?查无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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