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特别行政区和民族自治型政区外,我国的行政区划通名体系只能分为城镇型和普通型两种。普通型政区行政区划通名体系,目前在我国还是取省--县---乡三级最合适。把都定义为省级城镇型政区行政区划通名,把市定义为县级城镇型政区行政区划通名,把镇定义为乡级城镇型政区行政区划通名。,目前在我国取都(省级)--市(县级)--镇(乡级)做为城镇型政区行政区划体系通名还是比较合适的。应该取消区--街道两级容易引起企意的城市型政区通名,确认镇为城市型乡级政区通名,纠正镇是城乡并存型政区通名的错误概念。城乡并存型政区就是普通型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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