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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区划体系]联邦制度 不适合我国国情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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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50 发表于: 2009-02-16
引用第47楼harro于2008-03-13 11:05发表的  :
你难道不是先入为主认为乡村自治的么?你有什么证据?难道没有朝廷的正是官吏就是自治么?
现在的村级单位也不是国家正式行政机构,难道就是自治的么?没有官府钦定认可行么?
关于否定古代乡村自治的,秦晖的论文有详细的证据。
證據?還説是詳細的證據?全國幾萬管理,平均一個縣幾十個,平均一個村還分不到一個。以古代的技術條件,靠這點兒人就想嚴密控制中國那麽大的國家?
作爲鄉鎮街道的派出機構,村委會和居委會現在怎麽不是正式行政機構?連行政區劃代碼都有了。村長、支書們也是從政府、黨委那裏拿固定的工資,也算是“政府雇員”。
惜今生有缘无分,愿来世不再错过。
只看该作者 51 发表于: 2009-02-19
完全支持楼主的命题
[ 此帖被毛毛虫777在2009-02-19 01:52重新编辑 ]
撤销地级和市辖区,合并县市区,省直辖县市,县市直管乡镇。只有内蒙古.黑龙江.四川.云南.西藏.甘肃.青海.新疆8个面积较大的省份可以考虑分省,其余省份面积太小没有必要分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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