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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台湾与原住民]台湾噶玛兰族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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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8-01-08
台湾噶玛兰族
— 本帖被 keating 从 方舆文化 移动到本区(2016-05-30) —
噶玛兰族
地理分布

噶玛兰族大致分布于宜兰、罗东、苏澳一带,以及移往花莲市附近及东海岸之丰滨乡与台东县长滨乡等地。噶玛兰族为台湾平埔族的一个支系,原来分布于兰阳平原一带。十八世纪末期,汉人大量移垦兰阳平原,并利用各种手段夺取噶玛兰人的土地。迫于环境及生活压力,噶玛兰人陆续迁移到偏远的花莲和台东地区,并与当地人混居、通婚。花莲县丰滨乡新社村的噶玛兰人聚落,是现在噶玛兰人较集中的地区。
 

族群介绍

「噶玛兰」(Kavalan)是宜兰的古地名。宜兰早期被称为「蛤仔难」,或者「甲子兰」,一直到1810年(清嘉庆15年)划入清朝版图时才定名为「噶玛兰」。这样的称呼来自自称「平原之人」(Kuvarawan)的噶玛兰人,在十八世纪末、十九世纪初(清嘉庆年间),汉人大举入垦兰地以前,乐天知命的噶玛兰人,是在兰阳平原上活动的主要族群。由于汉化,使得宜兰一地的噶玛兰人传承与族群意识较不明显。而迁居花东地区的噶玛兰人,虽然大部分和当地汉人、阿美族混居与通婚,但藉由母宗教祭仪等传统文化的保存,却仍然维持著明确的族群界线。这群显性的噶玛兰族后裔,即是今日噶玛兰复兴运动的主体。 噶玛兰人发源在兰阳平原,主要分布在花东地区。体质上属马来人种,语言属南岛语系中的印度尼西亚语族,文化也属于印度尼西亚文化。

噶玛兰人是平埔族中汉化最晚的一支,在外观上,无论男女,颧骨较高,眼窝较深,男性身材一般较高大,女性往往较漂亮。 原属台湾平埔族的噶玛兰族,于2002年经由台湾“行政院原住民委员会”通过,并报“行政院”核备生效后成为原住民第十一族,正式成为法定族群。

噶玛兰人传统的社会型态,和台湾其他平埔族一样,是一种母系社会。但噶玛兰人是一个没有阶级的平等社会,就算再富有的家庭,也没有奴僕。头目是以推举的方式產生的。部落内其他的公眾事务,则由各年龄阶层的族人分工合作。有事的时候,以大海螺当号角,来召集大家。

噶玛兰人的新年

  长久以来,噶玛兰人安乐地生活在兰阳平原上。在那不辨年岁,悠游平埔的初民生活裡,每年三、四月春夏之交,当顏色酡红、造型如天堂鸟的刺桐花开的时候,就是噶玛兰人的新年时节,也是飞鱼和丰收来临的季节。这时,噶玛兰男人们会择定吉日,一起聚集海边举行LaLiGi海饗。早晨,当族中长老在海边行过祭拜祖灵、祈求保佑的仪式后,年轻一辈的男人们,各自带著渔具,推出自製的竹筏,跃入波涛起伏的大海中捕鱼,年幼的孩童则在沙滩上嬉戏。近午时,捕鱼的人回岸了,年长者在岸上迎接他们,并检视渔获。接著,年轻人去四周採集野菜,然后就地烹煮鲜鱼和野菜、煮食,长者也会特地差人把捕来的鱼送回村裡,供其他未能参加的族人分享。这样的活动要持续两三天才结束。

宗教活动

  宗教活动在噶玛兰人的生活中佔有重要的地位。噶玛兰人的宗教信仰以祖灵崇拜为中心,将人间与灵界分开,相信灵界有鬼神能保佑或惩罚凡人,部落裡有祭司和巫医来负责灵与人之间的沟通,并为族人治病。「一年之中有许多岁时祭仪,例如:播种、收割、入仓等,都是以粟米为主的农耕祭仪。」族人每逢播种、收成时,都要举行祭典,大伙坐在地上,赛戏饮酒,唱歌跳舞,用手抓取米箩内的食物来吃,除了有糯米、肉尹、鱼贝外,还有噶玛兰人最会採煮的野菜,称为「做年」或「做田」。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8-01-08
噶玛兰族(Kavalan),台湾原住民的一支,主要分布于宜兰、罗东、苏澳一带,以及花莲市附近、东海岸之丰滨乡、与台东县长滨乡等地,人口约3000人。原居于兰阳平原,后因汉人争地压力而逐渐南迁,是最晚(被)汉化的平埔族。

宜兰名称的由来

  台湾的宜兰地区,旧称蛤仔难或甲子难,正是“噶玛兰”(Kavalan)一语的音译。Kavalan在噶玛兰语里面,是“平原之人类”的意思,主要是该族族人用来区别当时居住于山区之泰雅族的称谓。西班牙人侵占北部之后于噶玛兰居住地划定“噶玛兰省”(Cabarán)。清朝领台以后,宜兰归“诸罗县”(今嘉义)管辖,至1723年又归新设立的“彰化县”,7年后再划入同样成立于1723年的“淡水厅”。在这段期间内,清朝政府对宜兰地区只有名义上的管辖,并没有真正设管治理。由于宜兰被视为行攻边疆,常成为海盗、流寇的聚集地。为便于经营开发,在台湾知府杨廷理多次奏请设置行政区以后,才于1810年设“噶玛兰厅”,1875年噶玛兰废厅改县,而以噶玛兰的“兰”字,冠上“宜”字,改称“宜兰县”,由新设的台北府管辖。自此以后,“噶玛兰”这三个字就不见了,而“宜兰”则变成该县新的专属名称。

噶玛兰族简史

  噶玛兰族以前称为“蛤仔难三十六社”,但事实上其聚落的数量是超过六、七十个社以上。过去对噶玛兰族的称呼都以兰阳溪为界,以北的称为“西势番”、以南的称为“东势番”。当时重要聚落包括打马烟社、抵美简社、奇立丹社、抵美福社、流流社、武暖社、歪仔歪社、新仔罗罕社、利泽简社、加礼宛社、奇武荖社等。

  噶玛兰族群首见于历史的记载,是在1632年,当时占据淡水一带的西班牙人,有一艘商船在航行中被飓风漂流至“蛤仔难”平原。但是,对于噶玛兰比较明确的记载,则是在1650年时,荷兰人所记录之当时该地39社的人口资料,距今已有340余年。

  1768年汉人林汉生初探噶玛兰,为当地原住民所杀害。然而,将近30年以后,汉人再一次试着要进入噶玛兰,这次的结果却是噶玛兰族被迫离开原居地。1796年,漳州人吴沙率领漳州、泉州、以及粤籍之民进垦噶玛兰,建立了头城,这群已经在这片土地平静生活了数千年的噶玛兰族人,开始了他们翻天覆地的大改变。

  不久以后,汉人的势力就遍及噶玛兰东西势三十六社,汉人人口并急速增加。噶玛兰人不论在经济、社会方面,都居于绝对弱势的地位,他们只好在平原内部做境内的小迁徙,开始迁往三星、苏澳等地。在噶玛兰人逐渐失去其赖以维生的土地以后,在1830年至1840年之间,以冬山乡的加礼苑社人为首,他们整族南迁到花莲北埔,建立新的聚落,而在花莲平原北部形成一个新的加礼苑社聚集地。

  初到该地的噶玛兰人,就像当时吴沙挟千人之势席卷兰阳平原一样,很快地也称雄于奇莱的荒野间,族人纷纷涌至,而逐渐凌驾于原本居住在该地的阿美族和泰雅族,加礼宛的“大社”遂成为噶玛兰族的第二故乡。

  但是好日子并没有持续多久,1878年,正在茁壮中的加礼宛六社,因为不满汉人再度入侵花莲,联合当地其他的原住民族群,发动了加礼苑抗清事件,史称“陈文礼事件”。在双方武力相差悬殊的情况下,噶玛兰人终于遭到了凌迟分割的命运。当时的清廷总兵吴光亮采取了“勒迁以分其势”的政策,使得加礼宛社壮丁伤亡殆尽,只留下了老弱妇孺。大多数幸存的族人,在事败后远逃至东海岸与阿美族隔邻而居。

  现在,居住在兰阳平阳上的噶玛兰人己经很少了,他们散居各处,没有比较大的聚落。至于在花东纵谷上,花莲丰滨乡的新社村,则是噶玛兰人目前唯一较具规模的部落。

噶玛兰族的文化

  噶玛兰族是母系制度的社会,巫师皆为女性。男性原有年龄阶级组织,但目前都与阿美族相融合并。重要的祭仪活动有:出草胜利之后的仪式Qatapan(卡塔尔班)(目前这项活动都和阿美族的丰年祭合并举行)、成为巫师的入巫仪式kisaiz(奇赛伊兹);治病仪式pakalavi(巴格拉比)、丧礼Patohkan(巴都干)、以及年底的祭祖仪式Palilin(巴礼令)等。

新的族群寻根运动

  一直被半强迫附属在阿美族当中的噶玛兰族,其实不论是祭典或语言文化,都与阿美族完全不同。因此,从1980年开始,噶玛兰族的原住民,就开始展开寻根以及正名运动。经过长久的奋斗,紧接着邵族之后,“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员会也在2002年正式认定噶玛兰族为原住民的第11族。噶玛兰族文化的传承与保存,自此步入一个新的纪元。

  事实上,噶玛兰族语至今依然被该族族人保存使用,同时他们也已经编印噶玛兰语辞典、语法等教材,做为学校乡土教学的材料。噶玛兰族不仅族群意识强烈,宗教信仰以及文化祭仪也都十分鲜明。


台湾的原住民分类,基本上确定为“高山九族”和“平埔十族”的通行分类,包括“高山九族”中的泰雅、布农、曹、排湾、卑南、阿美、雅美、鲁凯、赛夏等族称,“平埔十族”中的西拉雅、马卡道、巴布拉、巴则海、道卡斯、凯达格兰、噶玛兰、洪雅、邵、猫雾栜等族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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