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方案可行,缩掉一个管理层次.
应该适当分省,省(都)数目在40左右,西部从稳定政局和民族问题考虑还是不分省好.改直辖市为都改地级市为邑好,既符合实际,又避免了市管市的混乱,副市长比市长大的现象
撤地是不对的,一方面省疆域太大,县的数目多,省直管县管不过来,另一方面不利于中等城市发展.还是虚县增地,实行郡(州、邑、坊)好.,以现有的中等县5个左右的疆域设一郡(州、邑、坊).改直辖市所属区为坊有利于避免了区名称上的混乱,过去北京设过坊,群众容易接受.设邑有利于中等城市发展,符合市带县的初衷,不过县的数目不宜太多,或者说邑的疆域不宜太大,像保定赣州等小马拉大车的现象要坚决杜绝.州的设立思路对于一个地区内多个区域中心城市可行,有利于小城市发展和群众接受,像山东威海.广东清远.安徽亳州.福建南平等,对于下面的县来讲辐射带动作用小,又偏在边缘.增加了行政管理费用,加大了群众办事的难度,拆分设州,可多个区域中心齐头发展,行政中心设在地理中心减少了行政费用,方便了群众.行政中心与经济中心分设符合实际,国外这样的例子很多.改地区为郡,使地区机构实化,可避免呼伦贝尔市定西市一类的滑精设置陇南市吕梁市一类的简单翻版设置和大兴安岭阿里一类的撤地难题.
并乡镇虚县,分设县、乡、市、镇、区、里,可行!县制经过两千多年的历史,撤县对普通民众的影响较大。可以虚县,保留县的名称,恢复历史上设置过的县的名称,在户籍管理、通信等与群众息息相关的方方面面仍实行县制管理,只是由郡级派出分局而已,在行政管理上撤消县级,这样便于群众接受。从全国来看,省制是比较合理的,乡镇(街道)是面对群众的一线,必须保留,要减少区划管理层次只能撤消地级或县级,对比来看,撤县好,县数目过多,省直管,多数难以实现,虚化数目过多的县精兵简政的力度更大,由郡级来承担地、县职能完全可以,现行体制上县级财力空虚,完全是吃饭财政,不如干脆撤掉,职能上交。部分职能前移到一线,健全基层机构,有利于服务群众,加强基层民主,如公检法、社会保障、农技推广、法律服务、群团组织等等。区、市、县的级别为处级,里、镇、乡的级别为副处级,让大批龟缩在城里的处级、副处级下到一线,更有利于稳定干部队伍,打掉进城思想,调动基层的积极性,减少官僚主义。合并城关镇(街道办事处)、近郊乡镇(街道办事处)为县(市),乡镇由郡级管,象广东的东莞中山、海南的三亚这样的模式,使市集中精力抓好城市建设,搞好城市服务,乡镇集中精力服务农村,避免现在的市城里乡村一齐抓、农技部门在城里、农民有事要进城、技术人员没车不下乡的怪现象。现有的设区的市改邑、分区撤街道建新的区,杜绝十几万人的小城区街齐设层次过多。街道办事处这名称挺别扭,改里恢复历史称呼,既过可以设政府,也可以设公所。
省——郡——县、乡、市、镇
——州——县、乡、市、镇
——邑——县、乡、市、镇、区
都——坊——里、镇
——邑——县、乡、市、镇、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