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傣族分为“汉”、“纯”两部分,大约是在清代鄂尔泰在云南大规模改土归流以后。鄂尔泰在云南改土归流,设置普洱府并委派流官管辖原来的长官司、御夷州诸地。在普洱府以北的傣族居住的景谷、景东地区,早在明代已经设置景东府、威远州统辖。在改土归流设置郡县的地区,汉族移民急剧增长,华夏文化迅速推广,学校普遍建立,科举成为定制;原来傣族的酋长首领,很快演化为汉文化修养相当高的士绅。在普洱府、景东府、元江府等地的傣族普遍接受华夏文化的熏陶,这一地区的城镇其文化已经和中夏文化没有太大的差异。所以,他们被称为“汉傣”,也就是已经接受汉文化的傣族。
清王朝没有在今西双版纳地区进行改土归流,而是沿袭土司体制,设立车里宣慰司统领勐海、勐腊、勐遮、勐养、勐混、勐满等十二版纳。在今德宏地区,设置南甸宣抚司、干崖宣抚司、陇川宣抚司、勐卯安抚司、芒市安抚司等。保持土司体制的傣族地区,由世袭的土司统领,这里很少有汉族移民进入,汉族文化也没有在这里广泛传布。这里的土司体制大多延续到20世纪50年代初民主改革以前。这一地区的傣族基本上保持了傣族的传统文化。与改土归流地区的傣族相比,他们的生活、生产、经济结构、政治体制几乎没有改变。与受华夏文化影响,生活、生产、经济结构、政治体制发生巨大变革的“汉傣”相比,他们的傣族文化更加“纯正”,所以被称为“纯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