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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深圳妇女控诉被当妓女遣返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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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9-02-16
转载自星岛日报:
「我要告香港政府!」深圳一名妇人不满本月初以自由行来港旅游期间,被当卖淫妓女看待,在被捕至遣返短短两日一夜间,被要求四次脱光衣服及遭执法人员搜身,又指遭误导在证物袋签名,更在眾目睽睽下,被遣返过关时俨如犯人一样,女事主认為是奇耻大辱,日前向传媒喊冤,声称要控告香港政府。
一名曾七次来港旅游的深圳妇人,自称本月五日在油麻地弥敦道,欲乘巴士赴朋友约会,期间遇警方在街头扫荡流莺,她与十多名「北姑」被捕带署扣查。她声称,在警署內遭四次脱光衣服搜身,多次被锁上手铐,回深圳後四处奔走求助,要向香港政府讨回公道,还她清白。
赴约遇扫黄被扣查.
  投诉被当「北姑」和受辱深圳妇人吴爱芳,四十三岁,染一头红髮,已婚,育有一名儿子,自称在深圳医院工作。
她向传媒表示,过去曾七次来港,本月四日再以自由行来港,今次还随身带了一个工艺品,想趁圣诞节卖掉。
她表示,今次参加深圳一个自助游旅行团,入境当天住进香港朋友在油麻地的宿舍。
  翌日早上,有亲友相约在土瓜湾一家酒楼饮茶,早上八时,她在弥敦道拟赶搭巴士赴约时,被一名警察截停检查通行证,之後被带到一大厦楼梯口,当时该处已有十多名女子被扣查,她们被带上警车送往油麻地警署扣留。
  本月六日,她们被转送到红磡警署,再转交入境处,随後被押到罗湖    口岸遣返深圳,而且通行证上记录一行字:入境处人员解释,她日後不可再入境。
日後不可再入境
  她不满在扣留期间,先後四次被脱光衣服搜身,并遭误导在证物袋签名,更甚被当作卖淫妓女,以致不受欢迎被拒入境。她告诉记者,当在眾目睽睽下被押返深圳时,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觉得今次游港受侮辱。她回到深圳後,四出寻求协助,同时致电本港多家律师行,希望有律师能帮她控告香港政府,但香港律师都表示爱莫能助。她也想找香港入境处和警务处投诉,但无法进入香港,变得投诉无门。本港警务处和入境处接受本报查询,均声称对个别案件不作评论。本港警务处表示,欢迎投诉人向警方提供资料,以便跟进。
  警务处吁提供资料跟进
    入境处发言人表示,旅客在港无论受僱、自僱或做义工都不行,有所规限。他指出,曾被拒入境人士,并非不准再入境,而是视乎每次来港的情况作判断,决定是否准其入境。
        PS:若此事件一经查证属实,那哪个内地女子会放心赴港旅游,不但会对内地游客造成极大的负面作用,更会严重影响香港政府的声誉,相信香港警方也是接受过教育的,难道一名女子穿戴暴露染一头红发就一定是妓女,这种推理也太幼稚了吧,此次事件港府一定要查个水落石出,还受害人一个清白并应当赔偿人家的精神损失!也希望受害人一定要像港府讨要公道及索赔,若是被冤枉的话一定要为自己平凡!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9-02-16
原来香港的执法手段与大陆相差不多       
全国设置为100个都、郡,经济欠发达地区优先实施。设都标准:面积3万平方公里以内,人口1000~1800万,城市人口达到500万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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