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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财政]请问关于, 事权, 人事权, 财政权这三权的具体规定哪里找得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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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9-03-04
— 本帖被 keating 从 区划改革 移动到本区(2018-06-15) —
乡镇级, 县级, 地级, 省级的具体规定为何? 以及哪里找得到?

我手头边有台湾乡镇的一些规定, 而台湾有统筹分配款的分配办法, 那我国各级政府之间的分配规定为何? 以及各级政府的财税来源为何? 如何分配?

例如下列2个规定, 规范了台湾乡镇政府的衙门数目, 也具体规范了行政层级升等的人口要件

人口数与台湾地区行政层级相关意义
乡镇    县辖市    县辖市设副市长    县级市    直辖市    准直辖市
人口    15万    30万    50万    125万    200万以上
资料来源:2008年,王保键,《图解地方政府与自治》,p31,台北,书泉出版社。

乡(镇市)公所内部科室单位数目规定:
人口数级距    科室上限数
人口未满5000人    6个
5000以上未满1万    7个
1万以上,未满3万    8个
3万以上,未满10万    9个
10万以上,未满15万    10个
15万以上,未满30万    11个
30万以上,未满50万    12个
50万以上    13个
资料来源:2008年,王保键,《图解地方政府与自治》,p161,台北,书泉出版社。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9-03-05
我国好像还没有相关法规。
有些部门对各地的机构设置作过一些工作,出台过相关规章,但没有法律效率。
全国设置为100个都、郡,经济欠发达地区优先实施。设都标准:面积3万平方公里以内,人口1000~1800万,城市人口达到500万以上。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9-03-06
如果没有这些规范, 要如何计算出撤地扩县的具体效益。
总不能说, 效益就是减少了地级单位的工务员吧......这是不切实际的, 肯定得让这批公务员依部份流向省级单位, 一部份流向县级单位。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9-03-06
大陆哪里有那么规范啊
要不然就不会有卖官的事情发生了
希望客家首府长汀脱离龙岩管辖
希望厦门更美好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9-03-07
引用第3楼中国50省于2009-03-06 17:08发表的  :
大陆哪里有那么规范啊
要不然就不会有卖官的事情发生了

这样的弊端是人浮于事,因人设岗

卖官还是根源于权力不受监督
万一禅关砉然破,美人如玉剑如虹。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9-03-07
总之......沒有具体规定來操作就是了?
OMG........我的论文不好写了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9-03-08
請問樓主: 我同學王保鍵出的書現在在大陸有賣嗎?
东南军政长官,兼行政院东部联合服务中心主任、台湾省政府主席、浙江省大陈区行政督察专员、福建省金门军管区行政公署行政长、福建省马祖守备区战地政务委员会主任委员、台湾省梨山建设管理局局长、台北市阳明山管理局局长。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09-03-08
没有看到过
从台湾漂洋过海来的

想不到是您同学呀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09-03-08
借问楼上的前辈
我开帖的问题, 您知道吗?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09-03-08
碩士時跟他是同學
結果他現在都快拿到博士了我還在研究要考那一所

不過他那幾本書寫的算是專門針對考試用, 很多時候對大陸朋友弄清楚臺灣在區劃方面的基本狀況也很好用, 所以我一般會多買幾本送人參考, 也算支持同學一下
东南军政长官,兼行政院东部联合服务中心主任、台湾省政府主席、浙江省大陈区行政督察专员、福建省金门军管区行政公署行政长、福建省马祖守备区战地政务委员会主任委员、台湾省梨山建设管理局局长、台北市阳明山管理局局长。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09-03-08
引用第8楼ChaosOrder于2009-03-08 16:30发表的  :
借问楼上的前辈
我开帖的问题, 您知道吗?

我也想知道呀

目前只能找找看有沒有那個省有發過相關的省內試行規範
东南军政长官,兼行政院东部联合服务中心主任、台湾省政府主席、浙江省大陈区行政督察专员、福建省金门军管区行政公署行政长、福建省马祖守备区战地政务委员会主任委员、台湾省梨山建设管理局局长、台北市阳明山管理局局长。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09-03-08
引用第9楼vladimir于2009-03-08 16:31发表的  :
碩士時跟他是同學
結果他現在都快拿到博士了我還在研究要考那一所
不過他那幾本書寫的算是專門針對考試用, 很多時候對大陸朋友弄清楚臺灣在區劃方面的基本狀況也很好用, 所以我一般會多買幾本送人參考, 也算支持同學一下

英国(英格兰)的区划过于减略, 我看不太明白事权的差异

英国的地方政府为一二级并存制,主要以二级为主,第一级地方政府为county或city,下辖borough或district。(王保键,2007:72)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09-03-08
引用第10楼vladimir于2009-03-08 16:35发表的  :
我也想知道呀
目前只能找找看有沒有那個省有發過相關的省內試行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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