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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区划理念]浅谈 “区”行政区划命名的混乱 及 改革方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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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9-06-01
浅谈 “区”行政区划命名的混乱 改革方案

“区”名词使用混乱的现状 。目前使用区这一名词的省一级行政区划有 :(一)各 民族自治区; (二)港 、澳 特别行政区 。还有就是作为市的下行行政区划的区。 直辖市 、省辖市(含所谓地级市 副省级市) 、县级市 下辖的区
 

一个好的行政区划方案 ,应同时是一个美的简约明晰的可持久适用的方案 。要解决“区”行政区划命名混乱的问题 ,在现有行政区划基础上 ,一个务实稳健派的改革方案 ,即是合理规范的使用现有各级行政区划单位的中心词 ,而不是随机的使用与另造新概念。
 

因此,笔者的改革方案如下:
,建议“各民族自治区” 统一规范命名为 “各民族自治省”。
,依直辖市的行政级别和命名方式 ,建议 “港、澳特别行政区” 统一规范命名为 “港、澳特别市”
,如果将来 ,台湾能和平回归 ,可循港澳例 ,设“台湾特别省 ”。
,总结 。若依照此方案 ,中国一级行政区划将呈现如下格局 ,即由“省 、直辖市、民族自治省 、特别市、特别省”五种类型组成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9-06-01
区确实比较乱,还有什么林区、矿区等等,是该规范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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