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
改名:
清江县-----樟树市
1988年10月13日,民政部(民批[1988]41号)批复,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清江县,设立樟树市(县级),以原清江县的行政区域为樟树市的行政区域。12月,樟树市正式挂牌成立,以樟树镇(江西四大古镇之一)为名。
宁冈县-----井风山市
1984年12月13日,国务院(国函字[1984]175号)批准,撤销井冈山县,设立井冈山市(县级)。2000年5月11日,国务院(国函字[2000]40号)批准,将县级井冈山市和宁冈县合并,组建新的县级井冈山市,市人民政府驻厦坪镇。
增加:
鹰潭市:
1979年3月改鹰潭镇为县级鹰潭市,属上饶地区。
1983年7月27日经国务院批准改为省辖市,原县级鹰潭市境置月湖区,上饶地区贵溪、余江2县来属。
福建:
改名:
林森县----闽侯县
★1949年8月16日解放,1950年复名闽侯县,属闽侯专区
龙溪县----龙海市
★龙溪、海澄县分别于1949年9月20日和21日解放,属龙溪专区。1960年8月二县合并成龙海县,属龙溪专区(地区)。1993年撤县设省辖县级龙海市,由漳州市代管。
崇安县----武夷山市
★1989年8月21日撤销崇安县,设立县级武夷山市
增加:
泉州市
★设立泉州市(县级),以晋江县的城区和城郊8个乡为其行政区域。(政务院1950年11月1日批准)
漳州市
★设立漳州市(县级),以龙溪县的城关区(共2个区)为其行政区域。(政务院1950年11月1日批准)1951年6月实施。
石狮市
★1987年12月17日,析晋江县石狮、蚶江、永宁3个镇和祥芝乡,置石狮市,由泉州市代管。
减少:
宁洋县
★1956年7月9日国务院34次会议 决定:
撤销宁洋县。将该县的第一区(虎山乡除外)和第四区划归漳平县,第一区的虎山乡和第二区划归永安县,第三区划归龙岩县。
水吉县
★1956年7月9日国务院34次会议 决定:
撤销水吉县。将该县原属的第一、五、六等3个区和第二区的5个乡、第三区的6个乡、第四区之6个乡划归建阳县;第二区的10个乡、第四区的7个乡划归建瓯县;第三区的6个乡划归浦城县
海澄县
★将龙溪、海澄两县合并为一个县的建制,改称为龙海县。(1960年8月15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102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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