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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制]关于县设"区"大家怎么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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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9-10-04
我的意思是县内切块设区,这个可以解决要设置县辖市的的问题,市已经很混乱了,再加个县辖市的名头更乱.如果设置县辖"区"的话,或许会比较好的解决这个问题."区"本就有城区的意思,从县辖区的形态和性质上看和目前的设区的市中的区含义是一致的,即城区.现在有的县城发展得很大了,还和许多总共就一条街的"镇"一样叫镇的确是不大合适的,个人认为一般差一点的县设置一个"区",即县城区,要切块设置.区内实行自治,给予更多的自主权.在有些条件的确很好的地方,一个县可以设置两三个区,都切块,但不能太滥.这样就解决了县辖市的困境.

另外现在的"镇"设置太滥,应该精简.把条件的确够的,切块设置,同样适当放权,实行自治.  其余不够标准的就当乡政府所在的村也没什么不好,现在大城市很多城中村,还是叫村,发展得不也可以吗.如果还不行,适当给这些乡治村点特殊政策,也就足够了.

想听听打家的看法如何.这个可能牵扯目前的县级市,出现设区的县强过所谓的县级市的问题.个人意见,其实目前大部分县级市,是不该叫市的.可以考虑把县分级,撤消县级市.所谓县分级,古已有之,其级别只说明其地位,不存在互相统属的问题,在政治上地位是平等的.同样受上级政府辖制.现在的很多区划问题牵扯行政"级别"问题.我觉得目前的官员分级不合理,可以改革,把级别定的多一些.现在公务员法似乎已经这么分了.比如同样是县可以定的多几个级别,对应不同级别的官员.级别主要是决定官员的待遇的,不同级别的县同样是平等地受上级辖制.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9-10-04
县辖区会和市辖区造成混乱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9-10-05
呵呵~区会象市一样混乱。
全国设置为100个都、郡,经济欠发达地区优先实施。设都标准:面积3万平方公里以内,人口1000~1800万,城市人口达到500万以上。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9-10-05
县辖区早已有之,但是现在正在逐步撤销之列,全国仅仅只剩下3-5个县辖区,最著名的就有逐鹿县南山区(原名赵家蓬区)
市府作为市区行政;道署作为地区机构。绍兴县区并为市,宁波六区设市,舟山区上设市,会稽道署辖原三地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9-10-05
广西的乡镇大部分都是县辖区改的。
郡县制:中央---(省)---郡---县\市
虚省实郡强县
反对直辖,取消特权,县市平行,机会均等!
~~~~~~~~~~~~~~~~~~
小号?查无此人!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9-10-05
如我签名所示,区应该降格(不含省一级的自治区)
=我的层级理念=
市、县法理平等、中心城市行政高配
市县以下设区、镇、乡
=我的区划理念=
省直管县市,保留自治州、盟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9-10-06
区是城区的意思,其性质和实质和市辖区没什么不同,按先行级别看一个大约为正县一个大约为副县.觉得没必要故意区分.只有直辖市的所谓区要高,但是其实也不伤大体啊.所以认为说因此"区"会混乱的说法站不住脚.至于自治区,那真能叫"区"吗?其实质明显是自治省.与县下之区,并无互相混淆处.至于所谓过去的设"区|",那是名不副实的.现在来看区的含义是建成的城区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09-10-06
没人规定区一定是城区的意思。我们把区的英文译为district,英国的district就是农村。而在中国,农村中出现区比城市还早,解放前就有农村的区公所。现在城市的区,本来就是和农村的区公所一样的,只不过后来农村的区公所裁撤,城市的却升格为县级。要不然早期的区,怎么都会那么小呢?

我认为从广域行政的角度来看,改为区不见得不好。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09-10-06
过去的区公所和解放区的所谓区的确是存在过的,但从目前的实际情况和未来的发展情况来看。农村地区有乡。在初步城市化居民点设置镇,在比较成熟完善的建成区设置区。似乎还是种比较合适和妥当的选择。目前的镇设置的确问题很大,一是过多,二是整乡设置,三是很多大县城所在地也叫镇,已经名实不副。因此,设区似乎还好。比再弄出县辖市总要好些。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09-10-06
09区划手册上说目前存在两个区公所,河北一个,新疆一个,谁有具体资料,分享下,谢谢
不学无术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09-10-07
我认为增设县辖区还可以解决很多省份并县所出现的多出一个县城的问题。并县的现实阻力其实很大方面在于对县城的争夺上,被合并县的县城有被边缘化的危险,必定也是反对并县的核心力量。而如果建立无论级别还是自主权都比较大的区的话,那么可以相对比较好的解决并县难题。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09-10-08
复辟倒退,作为通名更加混乱。
志成虹天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09-10-08
县辖区就跟县辖街道一样并不能很好的体现县域城市化。名不正言不顺,还是县辖市合理。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09-10-08
莫名其妙,怎么就复辟倒退了呢??区公所是县派出管理乡镇的,而县设区是相当于县辖市.可见根本没看明白就胡说开了.
通名的区,目前大规模的只有自治区和市辖区而已,根本造不成混乱.其它的像什么特区之类根本不是"区",说混乱难道还有比"市"更混乱的吗??!!
至于县辖市的名称是否一定非要是市,我认为不必.其实只是跟名称问题.至于县的街道和区根本是两回事,就像市辖区和辖区街道一样,二者的地位根本不同,无法类比.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09-10-08
你的县辖区跟县辖街道一样的是名不正言不顺。很少有人会将县辖街道理解为城市,同理,很少有人会将县辖区理解为城市,再加上过去的县辖区其实都是农村的分区,因为传统的观念,人们就更难将县辖区理解为城市了。
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09-10-11
区的用法已经够混乱了,又是省级的自治区、特别行政区,又有地级的地区,又有县级的市辖区、林区、特区,又有暧昧的开发区,浦东新区还是副省级的,还有乡级的县辖区,天哪!
南方周末网站专栏《破折号》http://totemz.z.infzm.com
个人博客《语青》http://lingualyouth.blogbus.com
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09-10-12
县下设区如果可行,那又何必辛辛苦苦拆销市级!
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2009-10-27
很少有人会将县辖区理解为城市--------------------这个得看实际了,你说的情况没大规模推行,人们不了解很自然。难道能让过去的人有未来的概念吗?
只看该作者 18 发表于: 2010-01-30
引用第7楼keating于2009-10-06 19:58发表的  :
没人规定区一定是城区的意思。我们把区的英文译为district,英国的district就是农村。而在中国,农村中出现区比城市还早,解放前就有农村的区公所。现在城市的区,本来就是和农村的区公所一样的,只不过后来农村的区公所裁撤,城市的却升格为县级。要不然早期的区,怎么都会那么小呢?
我认为从广域行政的角度来看,改为区不见得不好。

与楼主观念颇为相通,但区这个通名确实够乱的。
稳省调市合镇建区,拆地废县下乡聚社;省市区社动态均衡,减层增幅政通效达;
区域聚落实虚演进,层幅调适自有动能;适域设市放权自治,都市镇社简法自然。
yjw
只看该作者 19 发表于: 2010-01-31
区的概念太混乱,设中心镇较好。
只看该作者 20 发表于: 2010-02-01
回 19楼(yjw) 的帖子
不错,区的概念确实太混乱,目前看也只能叫中心镇较好。
稳省调市合镇建区,拆地废县下乡聚社;省市区社动态均衡,减层增幅政通效达;
区域聚落实虚演进,层幅调适自有动能;适域设市放权自治,都市镇社简法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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