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对于地区进行培育和支援的相关单位有
发展改革委员会旗下的地区经济司、西部开发司、东北振兴司、农村经济司以及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这些部门应当整合成为国家开发计划署,用项目制的方法对地方发展进行辅导和协助。
这样做,一方面能够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一方面能够减少资金的周转损耗。
国家开发计划署的主要职责方向
一、推动区域协作
对于振兴东北、西部大开发等项目中国家财政投入进行综合运用;对有开发潜力的市县进行直接辅导和支援,协助其进行区域推广、人力资源开发等;
二、扶贫
以5~10年为一期,每期选择50个左右比较贫困的市县,分别组成30-50人的工作组,对目标市县进行直接辅导和支援,协助其找出增长点、进行区域推广、进行人力资源开发、资金的进入、完善基础建设、推广科学技术等,比如巴东县发展计划
以10~20年为一期,每期选择3~5个贫困区域(流域、山区等)进行辅导和支援,比如澜沧江流域开发项目、大别山区开发项目等
三、贫困地区基础教育资源建设
以3~5年为一期,每期选择50个左右的贫困乡镇,协助其建设基础教育设施。
该机构可作为发改委下属机构也可作为国务院特设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