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2月24日电(记者王亦君 崔丽)发改委24日在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对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中表示,我国正加快“省直管县”改革,以有效减少行政层次、较大幅度地降低行政成本。
发改委称,目前,有关部门在这方面已依法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尝试。2009年,有关部门制定了《关于推进省直接管理县财政改革的意见》,明确了省直接管理县财政改革的总体目标、内容和工作要求。
下一步,有关部门将继续指导各地因地制宜,全面推行“省直管县”财政改革,理顺省级以下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同时,认真总结近年来“省直管县”在经济、财政、干部管理体制等方面改革的经验,积极推进省直接管理县体制实施的试点工作。(记者王亦君崔丽) (来源:中国青年报)
什么是省直管县改革: 我国目前实行的“市管县”财政体制是1983年以来逐渐形成的,这一模式在过去发挥了城乡合治、以市带县的功能,但随着县域经济的发展,其对县域经济发展的制约作用也日益显现。由于各财政层级间“事权重心下移、财权重心上移”,我国基层财政尤其是县乡财政形成了难以破解的财政困局。
根据《意见》,实行省直接管理县财政改革,就是
在政府间收支划分、转移支付、资金往来、预决算、年终结算等方面,省财政与市、县财政直接联系,开展相关业务工作。具体要点包括
…[详细] 部分改革先行者: 湖南79个县市将推行财政省直管县改革 山东实行省直管县(市)财政体制改革 确定20试点 广东省府机构改革已基本完成 探索开展省直管县 评论: 省直管县改革要先过“恋权”关 人们知道,改革,都会不同程度遭遇习惯势力阻挠。在某些人心目中,一旦“省管县”,地级市就等于县级市,原来的隶属关系立马变成“邻居关系”,也因此失去对所辖县的管理权,其内心“空虚感”也就可想而知。因此,要推进“省管县”,重要的是改变官员的权力观和价值观,同时也需要省一级拿出敢于改革的精神与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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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管县”财政改革需要权力下放 倘若将“省直管县”财政变革,简单地理解为改善政府资金的转移支付、财政资金的划拨,无疑是误解“省直管县”财政的本质意义。惟有县级政府建立起民主的决算预算机制,架构起县级公共财政体系,才能促进县域经济的腾飞与发展,也能实现“还财于县”和“藏富于民”,更能理顺现行公共财政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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