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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东简政强镇改革方案出台 扩大镇级权限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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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10-06-19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6月19日05:24  新京报
  据新华社电 昨日,广东省委办公厅和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公布广东简政强镇事权改革的指导意见。这项改革工作将在广东省委省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2010年底前基本完成。

  根据指导意见,广东各地级以上市将按照镇辖区常住人口、土地面积、财政一般预算收入三项指标,对镇重新进行科学分类,分为一般镇、较大镇和特大镇。镇的机构设置和行政编制配备标准,依照镇的分类而定。镇行政编制配备标准为一般镇不超过35名,较大镇不超过55名,特大镇85名至150名。

  指导意见指出,镇级政府主要围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加强社会管理、强化公共服务、推进基层民主等4个方面履行职能,重点强化面向基层和群众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经济社会情况不同的镇要突出不同的职能重点。

  在深化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制度改革方面,将下放给镇与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行政许可、行政执法以及其他行政管理权。

  为减轻镇级政府的工作负担和责任,指导意见规定,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由上级党委、政府及其部门承担的责任,不得转移给镇承担。确需镇配合做好有关工作或承办有关事务,要赋予相应的办事权限并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严格控制对镇党政领导干部的“一票否决”事项,凡是不属于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规定的“一票否决”事项一律取消。

  广东省社会科学院院长梁桂全说:“基层一级政府由于直接应对经济社会发展中很多具体的问题,从社会管理的角度讲,他们也是直面社会底层群众的要求并提供相关服务,如果把这一级政府的活力和潜力释放出来,必将对整个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产生重大影响,在一定程度上还可以解决行政管理和资源配置不适应的矛盾。”

  ■ 措施

  财力

  有条件的地方,可将所属各镇区域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现属上级部分全额返还镇财政。镇财力要从竞争性行业和领域退出,重点保障民生满足公共需求,不得参与经营性投资活动。

  人事

  加大选调优秀大学生到乡镇培养锻炼的力度,逐步建立乡镇公务员遴选到上级机关的工作机制。对长期在基层和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的干部、长期担任乡镇领导职务的干部,探索实行待遇倾斜政策。
郡县制:中央---(省)---郡---县\市
虚省实郡强县
反对直辖,取消特权,县市平行,机会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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