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原台南縣,高雄縣和台中縣的的縣民,變成市民之後,身分證字號就會少了幾碼了。
印象中,目前的身分證是一碼英文+九碼數字
第一碼英文是各縣市的代號
A 台北市 J 新竹縣 S 高雄縣
B 台中市 K 苗栗縣 T 屏東縣
C 基隆市 L 台中縣 U 花蓮縣
D 台南市 M 南投縣 V 台東縣
E 高雄市 N 彰化縣 W 金門縣
F 台北縣 O 新竹市 X 澎湖縣
G 宜蘭縣 P 雲林縣 Y 陽明山
H 桃園縣 Q 嘉義縣 Z 連江縣
I 嘉義市 R 台南縣
身分證統一號碼到五十四年才開始配賦、使用;起初是一碼英文、八碼數字,且滿十四歲才能獲得配號;至五十八年增加了第九個數字作為「檢查碼」;六十年起,初生嬰兒全面配賦身分證字號,但仍須滿十四歲才可請領身分證。
由於上述實施時間前後不同的影響,所以,五十九年以前出生的民眾,其英文字號是依據實施當年的戶籍地而定;至於六十年以後出生者,因一出世就有身分證字號,遂根據申報戶口時的戶政事務所的縣市來決定英文字碼;偶爾會因登記時的巧合,發生兩人證號重複的情況,戶政單位發現後,會由先出生者優先使用原號碼,後出生者則重新配賦新號。
身分證號最末一碼「檢查碼」,是根據一套算法簡單但過程繁複的公式,加一加、乘一乘再加加減減的公式,最後得到一個個位數字;坊間造成許多爭議的身分證字號產生軟體,就是依這個公式設計而成。
現在已經沒有頭文字Y的身分證字號了,因為陽明山管理局降級。明年之後,頭文字L(台中縣),R(台南縣),S(高雄縣),也不會發放,分別併到B(台中市),D(台南市),E(高雄市)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