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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名探讨]中华民国所对应的英文名字ROC是不是不太合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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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50 发表于: 2011-06-03
真是的,钻什么牛角尖啊,参考人家韩国照你的想法人家大韩民国也要改为韩共和国


难道不知道1933年福建反蒋革命所建立的 中华共和国

要加强学习啊
只看该作者 51 发表于: 2011-06-12
楼主与楼上好多人缺乏“政治学”(国内大学的一门文科课程)基本知识

1949年建国前新政协讨论国名,当时的确首选“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并在1949年6月21日《人民日报》上公布。因为早已从理论上论述过新中国是“人民民主的共和国”。1949年6月15日,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开幕。关于国名问题,毛泽东在当天的会上发表讲话指出:“过去,中华民国是名不副实的。现在,我们要建立一个名副其实的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他在讲话结束时高呼的第一个口号就是“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万岁!”第二天,筹备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组织条例》,把“提出建立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政府之方案”列为筹备会的一项中心任务。当晚,经筹备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定,常务委员会下设六个工作小组。其中第四小组拟定“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政府方案”,组长董必武,副组长黄炎培。各工作小组在起草有关文件的初稿时,都沿用了“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的名称。

会上有专家指出,“民主”与“共和”无并列的必要,“Republic”与“Democracy”原无实质区别,只是前者指民主的国家,后者指民主的政治体制。“去掉‘民主’二字,从下面的解释也是很容易明白的:是共和而非专制,是民主而非君主,是人民而非布尔乔亚的国家。这一意见被接受,定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

周恩来于9月7日向政协代表作了《关于人民政协的几个问题》的报告,其中就国名问题解释说:“在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草案上去掉了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的‘民主’二字,去掉的原因是感觉到‘民主’与‘共和’有共同的意义,无须重复,作为国家还是用‘共和’二字比较好。辛亥革命以后,中国的国名是‘中华民国’,有共和的意思,但并不完全,可以作双关的解释,而且令人费解。现在我们应该把旧民主主义和新民主主义区别开来。因为在辛亥革命时期,俄国十月革命尚未成功,那时只能是旧民主主义的。在那以后由不完备的旧民主主义进步到完备的新民主主义。今天,为了使国家的名称合乎国家的本质,所以我们的国名应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我们的国家是属于四个民主阶级的人民民主专政,反动的封建阶级、官僚资产阶级的分子不能列入人民的范围。等到他们彻底悔悟和改造后才能取得人民的资格。中国的少数民族也应该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之内,承认他们的自治权。因此,我们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这个国名是很恰当的。”他还特别指出:“我们国家的名称,叫中华人民共和国,而不叫联邦。”由此,新中国在统一的国家内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制度也确定下来。9月17日,新政协筹备会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正式决定新中国国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


念大学时没学过“政治学”的即使占99%,我估计见过上述新闻的也不在少数。“民国”二字是与君主国对立,其实就是民主国、共和国的意思。


只看该作者 52 发表于: 2011-06-12
引用第47楼无极若尘于2011-01-04 15:08发表的  :
“中华民国”之名好于“中华共和国”,“中华共和国”之名好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完毕!

不好说什么了,‘共和’和‘人民共和’是一个意思吗?
‘共和’是由当权阶级(通常这个阶级的人口是少数)集体执政
‘人民共和’是人民(通常可以认为是人口最多的阶级)集体执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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