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点范围标准
本人做土地规划的,此处借用本行内的一个概念——扩展边界:居民点范围即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中确定的扩展边界围成的单独区域,亦即规划期内最大可能的连绵成片的居民点范围。
居民归属标准
以人口普查时的常住人口的确定为标准,难以确定的可以将该居民平均分摊入常年居住的多个居
民点。所以居民点规模可以为任意正有理数。(明细表中规模列数值均为左包含、右不包含)。
地方行政建制
国家行政机构由中央逐级设置到县(处级),县下可划分乡(副处级)作为监察区;地方以居民
点为单位组成自治体实行居民自治,详见明细表。国家、地方实现人、地分权:国家管理与土地
、资源、不动产等具有自然、固着性质的事务;地方管理与民政、公共设施等具有人为、流动等
性质的事务。相当于国家机构只管领土、地方机构只管居民。除国家及自治体的最高长官由选举
产生外,其他公职实行统一的公务员制度;公职级别详见明细表。
居民点分类明细表:
一级分类:
代码 名称 规模 居民点描述
000 户 0.5-8 分散居民点
100 村落 8-2,048 小型聚落
200 城镇 2,048-52,4288 中型聚落
300 都市 524,288-134,217,728 大型聚落
二级分类:
代码 名称 规模 居民自治体
110 落 8-128 与邻近聚落共组自制组织
120 村 128-2,048 自治村(副科级)
210 镇 2,048-32,768 自治镇(科级)
220 城 32,768-52,4288 自治城(副处级)
310 市 524,288-8,388,608 自治市(处级),其下辖多个坊(规模为中型城,科级)
320 都 8,388,608-134,217,728 分设多个自治市(规模为中型市)
三级分类
代码 名称 规模 相当于现行政体系中的典型
111 小型落 8-16
112 中型落 16-64
113 大型落 64-128
121 小型村 128-256
122 中型村 256-1,024 村驻地
123 大型村 1,024-2,048 乡驻地
211 小型镇 2,048-4,096
212 中型镇 4,096-16,384 镇驻地
213 大型镇 16,384-32,768
221 小型城 32,768-65,536 县驻地
222 中型城 65,536-262,144 县级市驻地
223 大型城 262,144-524,288 地级市驻地
311 小型市 524,288-1,048,576
312 中型市 1,048,576-4,194,304 省驻地、副省级市驻地
313 大型市 4,194,304-8,388,608 省级市驻地
321 小型都 8,388,608-16,777,216 国驻地
322 中型都 16,777,216-67,108,864
323 大型都 67,108,864-134,217,728
后记
据此标准我老家属于“大型城”,现住地属于“中型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