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第六次全国
人口普查办公室
巴 中 市 统 计 局
2011年5月27日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任务。现将机器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及户籍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3]为3283771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130261人相比,十年共增加153510人,增长4.9%,平均每年以0.48%的幅度递增。
分县区常住人口
常住人口自然变动情况
全市登记的户籍人口[6]为3939798人。
二、城乡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城镇人口[7]为962589人,占29.31%,乡村人口为2321182人,占70.69%。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571316人,乡村人口减少417806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6.81个百分点。
三、家庭户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8]960165户,家庭户人口为3204151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34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67人减少0.33人。
四、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670250人,占50.86%;女性人口为1613521人,占49.14%。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6.72下降为103.52。
五、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698048人,占21.26%;15-64岁人口为2241846人,占68.27%;65岁及以上人口为343877人,占10.47%。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7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2.81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4.19个百分点。
六、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程度的人口为106118人;具有高中(含中专)程度的人口为395322人;具有初中程度的人口为1237058人;具有小学程度的人口为1150062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程度的由1022人上升为3232人;具有高中程度的由5546人上升为12039人;具有初中程度的由27081人上升为37672人;具有小学程度的由48959人下降为35023人。
全市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62812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144449人,文盲率[9]由13.02%下降为6.3%,下降6.72个百分点。
注 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普查登记的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
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比重为各县(区)的常住人口占全市常住人口的比重。
[5]计算人口密度使用的面积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政区划简册2010》(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编,中国社会出版社出版)。
[6]户籍人口包括:户口登记在本村(居)委会、居住在本村(居)委会或本乡镇街道其他村(居)委会的人;户口登记在本村(居)委会、离开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或半年以上的人和居住在本户,户口待定的人,以及驻巴的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现役军人。
[7]城镇、乡村是按2006年国家统计局制定的《关于统计上城乡划分的暂行规定》划分的。
[8]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9]文盲率是指全市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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