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黔西南州统计局
2011年7月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 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州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任务。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全州常住人口
全州常住人口为2805857 人,同第五次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2864920人相比,十年共减少 59063人,减少2.06%。年平均递减0.21%。
二、人口自然变动 根据普查登记结果,2009年11月1日至2010年10月31日,全州常住人口中的出生人口为44137人、出生率为15.72 ‰,死亡人口为17954人、死亡率为6.39 ‰、自然增长人口为26182人、自然增长率为9.33‰。与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相比,出生率下降了7.72个千分点、死亡率下降1.15个千分点、自然增长率下降6.57个千分点。
三、家庭户人口
全州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 794463户,家庭户人口为2727196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43人,比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的4.01人减少0.58人。
四、性别构成
全州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444274人,占51.47 %;女性人口为1361583人,占48.53 %。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的 108.09下降为106.07。
五、年龄构成
全州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783625 人,占27.93 %;15-64岁人口为1800412人,占64.17 %;65岁及以上人口为221820人,占7.90 %。同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 1.21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0.97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28%个百分点。
六、民族构成
全州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1691962人,占60.3 %;各少数民族人口为1113895人,占39.7%。同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43741人,增长2.67%;各少数民族人口减少95546人,下降8.95%。
七、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州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07692人;具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53167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750520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203695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1011人上升为3838人;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4169人上升为5459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16167人上升为26748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45389人下降为42899人。
全州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281289人,同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216411人,文盲率[6]由11.82%下降为10.03%,下降1.79个百分点。
八、城乡人口
全州常住人口中, 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789849人,占28.15%;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2016008人,占71.85%。同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199049人,乡村人口减少258392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7.53个百分点。
九、人口地区分布
全州常住人口的地区分布如下:
注 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普查登记的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常住人口是普查登记的2010年11月1日零时的常住人口。具体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据州公安局提供,2010年末全州户籍人口数为3398147人。)
[4]公报中2000年数据均为第五次人口普查机器汇总数据。
[5]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6]文盲率是指全州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重。
[7]城乡人口是指居住在城镇、乡村地域上的人口,城镇、乡村是按2008年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8]比重为各县、市的人口占全州合计的比重。
[9]计算人口密度使用的土地面积来源于州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