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城市居住建设规划
第十八条 居住规划策略
1、鼓励城市旧区用地整改再开发,防止居住用地无序蔓延,严格控制历史保护地段、滨河等敏感地区的开发。
2、加强居住用地的规模化、集约化,尽量避免居住用地布置过于分散。
3、在交通便捷的市区或环境优良的近郊区布置经济适用房建设用地。
4、杜绝用地开发破坏林地及风景保护资源,加强滨水地区公共开放空间的营建,以此提高其周边用地土地开发价值。
5、规范居住用地设计的管理,加强控制性详细规划(必要时编制修建性详规)的编制,确保法定性。
6、创造兼具地方特色和时代气息的宜人城市住区。
第十九条 分区居住规划引导
规划居住用地约为7567.06hm2(不含中小学用地),占总建设用地的32.8%,人均居住用地36平方米。
1、兰山片区
以完善基础设施和旧居住区改造为主,注意小区建设对城市整体景观的影响,合理加以引导和控制。
2、北城新区
充分考虑建设用地的集约性,防止盲目扩张,浪费土地,完善生活配套设施建设,合理整合周边城中村土地进行新的开发建设,充分考虑拆迁安置问题。
3、罗庄片区
充分考虑工业配套、回迁安置和保障性住宅建设。规划逐步改造北片老居住区,完善生活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形成新的综合型居住区。
4、河东片区
重点为沂河东岸的高尚住宅区建设和村庄改造。新兴社区建设要合理统筹村庄的拆迁安置问题,完善生活配套设施建设,将土地集约利用原则贯彻始终,防止盲目扩张和土地资源的浪费。
5、经济开发区
以滨河高尚住宅开发为主,建设中必须重点解决村庄的拆迁安置和生活配套设施建设等问题。
第二十条 保障性住房规划
规划期内建设保障性住房约9.8万套,供地730公顷,主要安排在兰山片区南部、罗庄片区北部、河东片区中南部、经开区北部等地段。其中兰山片区南部238顷(合3.2万套),兰山片区北部240顷(合3.2万套),罗庄片区北部80公顷(合1.1万套),河东片区中南部85公顷(合1.2万套),经开区北部87公顷(合1.1万套)。
保障性住房应尽可能的结合商品房布置,尽量保证城市公共设施为这部分居民所享用,最大限度避免社会隔离。
第六章 城市公共设施建设规划
第二十一条 公共中心体系结构
规划形成“两心三片”的公共服务中心体系结构。
“两心”:兰山综合服务中心及北城新区行政服务中心。
“三片”:河东片为物资集散、仓储转运、批发贸易及大型基础设施基地配套的片区中心;罗庄片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基地及居住区配套的片区中心; 经开区片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基地及居住区配套的片区中心。
第二十二条 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目标
以建设服务功能完善的临沂城区为总体目标,完善城区配套服务功能,加速推进城市化和城市现代化进程。北城新区城市中心建成,兰山商贸中心地位进一步巩固,罗庄、经开区、河东服务功能进一步提升,整个城区街镇社区服务逐步完善。
第二十三条 近期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重点
根据建设目标及规划期内的重点发展区域分布,近期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重点在于北城新区公共服务轴线、兰山老城区商贸物流园区以及临沂火车站商贸区建设。
第二十四条 行政办公设施
规划至2015年建成区范围内行政办公用地达到328.34公顷,占城市总建设用地的1.42%,人均用地1.56平方米。
近期市属行政办公用地进一步向北城新区行政中心搬迁,集中布置,结合沂河水系,展示临沂新的城市形象。其他四个片区分别设置区级集中行政办公用地,配置相应的行政管理设施,以满足各片区的需要。
1、兰山区:对现状行政办公用地进一步整合。兰山区政府结合古城保护,搬迁至兰山西部工业大道和临西九路之间小涑河北岸,促进兰山区西部公共服务设施水平的提高。
2、河东区:保持现状区政府用地不变,并考虑未来的功能扩展设区级行政办公用地。
3、罗庄区:依托现状区政府用地,并考虑未来的功能扩展设区级行政办公用地,设置工业开发区管理中心,满足工业园区集中管理的需要。
4、经济技术开发区:设置工业开发区管理中心,满足工业园区集中管理的需要,各居住区应设置居住区级管理中心。
第二十五条 商业金融设施
规划至2015年建成区范围内商业金融业用地达到3005.02hm2,占城市总建设用地的13.02%,人均用地14.31平方米。
按“市级-区级-居住区级”结构安排商业金融用地,设置市级商业服务中心1处、区级商业中心设5处、居住区级商业中心多处。
市级商业中心:位于双岭路和蒙山大道之间,占地约800公顷,以商贸批发交易为主。
区级商业中心:兰山老城文化商业中心、北城新区高端商业商务中心、河东区级商业配套服务中心、罗庄区区级商业配套服务中心、经济技术开发区区级商业配套服务中心。
居住区商业中心:采取集中或沿街布局的方式,建设项目及规模参考居住区公共设施标准确定。
第二十六条 文化娱乐设施
构建覆盖五区、结构合理、发展平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满足居民就近便捷享受公共文化服务的需求。
1、兰山区:在兰山老城区范围内、洗砚池路两侧新增文化娱乐设施,配合老城区的历史文化保护与展示,加强旅游功能。
2、北城新区:沿行政中心中轴线布局,丰富功能,主要发展市级文化娱乐设施。
3、河东区:金雀山路南段地块新增两处文化娱乐服务设施,为居民提供基层社区文化娱乐和休闲场所服务。
4、罗庄区:主要布局于双月湖公园周边,为居民生活与旅游提供配套服务。
5、经济技术开发区:增加基层社区文化娱乐、休闲场所。
第二十七条 体育设施
规划至2015年建成区范围内体育用地达到98.99公顷,占城市总建设用地的0.43%,人均用地0.47平方米。建成承办全省综合性运动会和全国单项体育比赛的新体育中心。
河东、罗庄本着合理布局、功能互补的原则,分别建设具有一定规模标准的区属体育中心。
第二十八条 医疗卫生设施
规划至2015年建成区范围内医疗卫生用地达到197.36公顷,占城市总建设用地的0.86%,人均用地0.94平方米。
全面完成市公共卫生大楼和沂水中心医院综合病房楼建设;实施市妇幼保健院新医疗区建设项目、市精神卫生中心病房楼扩建工程(中央扩大内需投资项目)、市人民医院北城新区建设等项目。
第二十九条 教育科研设施
规划至2015年建成区范围内教育科研设计用地达到510.6公顷,占城市总建设用地的2.21%,人均用地2.43平方米。
以大学城为基础形成兰山区文教中心,继续扩充临沂各高校的教学与科研实力,并尽快在其周围形成产、学、研相结合的教育科研产业基地及高新创业园区;保留现有的各类专业技术院校。完善义务教育设施布点,综合运用新建、改扩、撤并等方法,提高中小学用地及配套设施(尤其是运动场设施)的标准。
近期规划新建23所小学,4所九年一贯制学校,6所初级中学,1所高级中学。小学服务半径原则按照500米规划控制,特殊地区不超过1000米;中学服务半径原则按照1000米控制。
第七章 城市工业、仓储物流建设规划
第三十条 工业建设
规划至2015年建成区工业用地达到3826.39hm2,占城市总建设用地的16.57%,人均工业用地18.22平方米。其中一类工业用地2938.47 hm2,占城市总建设用地的12.73%;二类工业用地392.96hm2,占城市总建设用地的1.70%;三类工业用地494.96 hm2,占城市总建设用地的2.14%。
对市区内效益差、污染重、布局散乱的中小型工业企业,逐步进行“关、停、并、转、迁”,搬迁到新建工业区内。重点集中建设罗庄工业组团和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在的东南工业组团。
第三十一条 仓储物流
规划至2015年建成区范围内仓储用地达到550.84 hm2,占城市总建设用地的2.39%,人均仓储用地2.62 m2。
建设临沂国际物流园区、商城物流园区、河东五金机电物流园区、荣庆物流园区3大物流园区和罗庄物流中心,形成各具特色、层次鲜明的货运枢纽系统。
[ 此帖被海歌18727在2012-12-28 01:21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