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阿城区大岭乡撤乡设镇的批复
黑民区[2011]8号
黑龙江省民政厅关于哈尔滨市
阿城区大岭乡撤乡设镇的批复
哈尔滨市
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批准撤销阿城区大岭乡设立九龙山镇的请示》(哈政呈[2010]43号)收悉。经2010年12月10日省政府
行政区划调整专题会议研究同意,现批复如下:
同意阿城区撤销大岭乡,设立金龙山镇。以原大岭乡的
行政区域为新设金龙山镇的行政区域,隶属关系不变,金龙山镇人民政府驻吉兴村。
新设金龙山镇涉及的各类机构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设置,所需人员经费由你市自行解决。在城镇建设上要突出特色,进一步做好城镇规划;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服务
功能;要突出旅游产业的发展,搞好市场建设;要加强城镇
管理,创建“三优”文明城镇。在撤乡设镇过程中,要做好干部群众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二〇一一年一月四日
http://www.hrbdmw.gov.cn/h_n_323.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