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户口含重受热捧 浙江多地现“逆城市化”潮
时间: 2011-12-27责任编辑: 习人城市_中国网
近日,浙江金华市出台《市区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户口“非转农”实施办法》(下称《实施办法》)。从2011年12月1日起,符合规定的金华市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可将户口迁回农村。
所谓“非转农”,是指把非农村户口转成农村户口。据上述《实施办法》,原属金华市区农业户口的1995年及以后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在申请“非转农”时,若户籍在金华市区,且未曾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正式录用,未享受城镇居民房改政策,只须备齐申请表、毕业证明、就业情况证明等申请材料,就可通过村或到街道办理“非转农”。
在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农转非”是许多农村户籍者求之不得的事。但近年来,中央相继出台惠农措施,农村户口附着着各种利益,希望“非转农”的人已不在少数。
近年来,浙江台州、丽水、义乌等市,都出台了“非转农”的相关政策。
例如,2010年10月,义乌市政府出台文件,规定满足以下四个条件者,都可将户口转回所在地:
1、1995年及以后毕业、肄业、结业,未曾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县属及以上集体企业正式录用,且未享受城镇居民房改政策的;
2、被大中专院校招生录取迁出时属义乌市农业户口;
3、申请“非转农”时户籍在义乌市;
4、迁入地村民委员会同意接收。
文件特别指出,各地村委会不得以各种无理借口拒绝接收。
义乌市所属的金华市政府网站的资料显示,截至2011年5月8日,义乌市共受理5462人申报“非转农”,且已办结4391人。
据财新网此前报道,近年来,拥有农村户口的农民可在多方面受益。如种地享有农业补贴、看病有合作医疗、孩子上学有特困生补助,以及购买家电可享受13%“家电下乡”补贴等。这些东部沿海地区的农民,甚至可分到农村宅基地,省去了城市人买房的烦恼。
文章来源: 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