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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区划体系]权力在省市县区重新分派的正统大陆法系观点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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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z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12-05-02
因为生产力之树长青,所以要求现代行政机关在服务范围内事务密度保持匀质,市-区模式显然理想

而司法治安税收在内容/nature上稳定单一而亟需高度统一,省和县是恰当的粒度

一句话,但凡具有很大的包容性的职能,往往都是不直接与经济活动发生关系的:
——行政权放在市、区
——司法和税务机关放在省县
——代议机关则以财权来源为依据
    ——本级财政放在市(or区 )
    ——外部转移财政放在省县

市、区机关属于内部行政行为,其规模结构的创设、让渡(比如比佛利山把消防机构撤销,包给洛杉矶)变更和灭失为公共营造物内部行为,对外屏蔽

引用第14楼曲径通幽于2012-05-01 19:58发表的 回 8楼(sz) 的帖子 :
现代事务增加,机构增加是正常的
但问题是省和县不是现代事务的理想抽象单位
=========================================================
我的看法与你相反,省和县等区域型政区,而区域内既有农村,也有城市,也就是说,他们具有很大的包容性,既能包括相对简单的农村事务(或曰传统事务),也能包容现代都市等一切“现代事务”
.......


这个观察的分辨率偏低

正如县辖市主义者注意到的,近代乡镇进入体制是不恰当的,应该与公务员序列脱钩,而本地化为提供市镇范畴内的工商业多样性服务

县的职能回归到2300年前来的传统:
治安司法、税收、审判

行省的职能回归到明代以来的传统:
司法和监察(从行省军事控制只能演化而来)
=================






[ 此帖被sz在2012-05-02 09:59重新编辑 ]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12-06-10
不错,省县应成为中央派出机构、市镇应成为自治机构。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12-06-13
权力分配比简单消灭一个层级合理。

市、镇应当成为竞争性角色,而省、县应当成为平衡性角色。

换句话,
市、镇应当成为发展的主动性角色,通过各项行政行为,让自身所掌握的资源发挥最大的作用。
而省、县应当成为区域间平衡者的角色,通过各种行政行为,帮助处于劣势的地区获得动力。
[ 此帖被東七區在2012-06-13 19:33重新编辑 ]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sz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12-06-14
引用第2楼東七區于2012-06-13 19:21发表的  :
权力分配比简单消灭一个层级合理。
市、镇应当成为竞争性角色,而省、县应当成为平衡性角色。
换句话,
.......



xzqh充斥着大陆教育出来的
他们会普遍表示看不懂

哈哈哈哈
[ 此帖被sz在2012-06-15 20:17重新编辑 ]
sz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12-06-14
引用第2楼東七區于2012-06-13 19:21发表的  :
权力分配比简单消灭一个层级合理。
市、镇应当成为竞争性角色,而省、县应当成为平衡性角色。
换句话,
.......


我不知道曲径通幽在华师大的区划教育是怎么样的

把古代机关面对单向度的事务总体分布而作出的眉毛胡子一把抓的“混沌”当作包容来鼓吹,实在是东方特色
[ 此帖被sz在2012-06-14 13:10重新编辑 ]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12-06-15
引用第4楼sz于2012-06-14 12:18发表的  :
我不知道曲径通幽在华师大的区划教育是怎么样的
把古代机关面对单向度的事务总体分布而作出的眉毛胡子一把抓的“混沌”当作包容来鼓吹,实在是东方特色
.......


试图把眉毛胡子一包抓的“混沌”当作包容来鼓吹的,是你,而不是别人。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sz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12-06-15
引用第5楼東七區于2012-06-15 20:02发表的  :
试图把眉毛胡子一包抓的“混沌”当作包容来鼓吹的,是你,而不是别人。



那是不可能的

内涵外延规定性尽在掌握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12-06-15
引用第6楼sz于2012-06-15 20:16发表的  :
那是不可能的
内涵外延规定性尽在掌握

不过是你一厢情愿罢了。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sz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12-06-15
引用第7楼東七區于2012-06-15 20:40发表的  :
不过是你一厢情愿罢了。


你在臆想罢了:)

因为我从来都不正面谈“包容”这种无营养的topic,前提就错了
[ 此帖被sz在2012-06-15 21:00重新编辑 ]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12-06-15
引用楼主sz于2012-05-02 08:42发表的 权力在省市县区重新分派的正统大陆法系观点 :
因为生产力之树长青,所以要求现代行政机关在服务范围内事务密度保持匀质,市-区模式显然理想
而司法治安税收在内容/nature上稳定单一而亟需高度统一,省和县是恰当的粒度
一句话,但凡具有很大的包容性的职能,往往都是不直接与经济活动发生关系的:
.......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12-06-15
你和曲版所出现的错误一样。
你在经度、他在纬度。
仅此而已。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sz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12-06-15
引用第9楼東七區于2012-06-15 21:01发表的  :



显然不是正面谈论
sz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12-06-15
引用第10楼東七區于2012-06-15 21:08发表的  :
你和曲版所出现的错误一样。
你在经度、他在纬度。
仅此而已。


“一句话,但凡具有很大的包容性的职能,往往都是不直接与经济活动发生关系的:
——行政权放在市、区
——司法和税务机关放在省县
——代议机关则以财权来源为依据
    ——本级财政放在市(or区 )
    ——外部转移财政放在省县”
显然正确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12-06-15
不行政,要代议机关干嘛?

调税?

如果是调税,那税收的“很大的包容性”又在哪里?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lnr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13-04-01
夫唱妇随不亦乐风
lnrdy弟弟兼挚友,大嫂lnrer
sz
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13-04-04
回 東七區 的帖子
東七區:不行政,要代议机关干嘛?
调税?
如果是调税,那税收的“很大的包容性”又在哪里? (2012-06-15 21:19) 

不行政的代议机关也叫做咨议机关
sz
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13-04-04
回 東七區 的帖子
東七區:你和曲版所出现的错误一样。
你在经度、他在纬度。
仅此而已。 (2012-06-15 21:08) 

曲版?
重庆集团反革命一个
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2013-04-04
行政和税收必须统一。
惜今生有缘无分,愿来世不再错过。
lnr
只看该作者 18 发表于: 2013-04-05
是不是前面少了十几个楼
lnrdy弟弟兼挚友,大嫂lnr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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